李約瑟對中華工匠文化問題的思考——中華工匠文化體系研究系列之六
摘要:李約瑟對中國科學技術史的研究,為不同學科提供了許多令人深思的問題意識。其中,他為中華工匠文化體系問題的探討也帶來了至少有以下幾方面的啟發與思考:「工匠」的時代分期問題;編寫「工匠」文化史的意義問題;「工匠」身份地位問題;「工匠」社會作用問題;「工匠」分類研究以及「李約瑟難題」等問題。李約瑟這些問題的開拓性探索對中華工匠文化體系問題研究系統展開具有重要的啟發作用。
關鍵詞:李約瑟;工匠;工匠文化;工匠精神;中華工匠文化體系建構
李約瑟對中國科學技術史研究的貢獻是不言而喻的,其著作《中國科學技術史》在一定程度上還原了中國古代科學技術的發展面貌。他提出的「李約瑟難題」——「近代科學為什麼沒有誕生在中國」問題更是引起大批學者的濃厚興趣而經久不衰。由此,這在很大程度上引導學者們就中國古代科學技術所產生與發展的環境、機制以及其他重大相關問題進行系統探索。難能可貴的是,這部鴻篇巨作不僅僅關注宏觀的科學技術史,也關注歷史長河中為這些技術做出貢獻的工匠、手藝人。李約瑟認為工匠們為中國古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並且,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對工匠問題的探討對中華工匠文化體系的研究尤為重要,具體體現在:李約瑟在《中國科學技術史》第四卷第二分冊中設專節(引論部分)討論了「工程師」(匠) 問題。包括「工程師的名稱和概念」、「封建官僚社會的工匠與工程師」、「工匠界的傳說」以 及「工具與材料」等。在這些問題討論中,李約瑟展現了對「工匠文化」的獨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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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工匠」的時代背景
李約瑟借鑒芒福德《技術與文明》一書中以能源和材料為主體的技術歷史分類法,將歷史劃分為新技術——電、原子能、合金和塑料;舊時代——煤、鐵為特徵;古技術——木、竹和水為特徵(以中國為代表)三個階段,認為中華工匠文化屬於「古技術」時代。
事實上,學界對工匠問題的研究很少有專門探討其時代所屬問題,僅在探討某一時期工匠問題時,會簡述其所處時代背景。而對某一問題的探討是與其時代背景須臾不可或離的。「工匠」作為一種職業普遍存在也有其特定的時代背景。中華工匠首先是作為古代社會結構中「士農工商」之「工」,主要是指區別於文人學者、農民、商人的「從事器物發明、設計、創造、製造、勞動、傳播、銷售等領域的行業共同體」[1]。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工匠是從事不同種類、不同領域手工業勞作的職業共同體,是古代社會中一種重要的職業(儘管現當代也有工匠這樣的職業存在,但已然不是社會主流)。職業的產生必然有其特定的歷史條件,比如,現代工人(作為一種廣義的職業稱呼)即是在工業革命之後,機器化大生產普及的情況下才有的一種職業。所以說時代背景也是研究工匠文化不可忽視 的一個重要問題。
李約瑟在討論古代「工程師」問題時,開篇就提出了其所屬的時代問題。他認為,古代中國儘管對各種金屬的應用已經達到較高的水平,「但是大部分古代大型工程仍然是由木石構成的」[2]1,水則作為主要動力。此三者(木、石、水)是當時社會應用最多最為廣泛的材料和資源。採用技術史分類法來界定工匠的時代問題,儘管只是眾多分類方法中的一種,但具有其獨特的優勢。技術是社會不斷發展的動力。古代社會的技術水平最直觀的表現為工具體系,而工匠所從事的勞作是基於工具與其雙手、大腦的協調。因此,工具就成為工匠活動最基本的外部條件。而以技術要素來區分工匠的時代屬性,能夠在紛雜的因素中把握一條重要線索,為研究不同時代甚至不同地區工匠的共同問題提供可能。如古代中國的木匠與古希臘、古羅馬的磚石匠就是明顯實例。古代中國,木材的廣泛使用以及木構房屋的興建促使大批木匠的產生與發展;而古代西方尤其以古希臘古羅馬為代表,石塊、磚塊為主要的營建材料,大型的公共建築與民用建築多採用大理石、磚塊,這就使得社會上有很多相應技能的工匠,即石匠、磚匠等(當然,這種影響是相互的)。
一言以蔽之,關於中華工匠時代背景,李約瑟的啟發來自兩方面:其一,時代背景作為工匠成長、生產、生活的大環境,應該是研究工匠問題的一個重要議題,應給予足夠的重視。其二,打破單一的歷時性研究方法,對工匠時代背景展開了多維度的共時性研究,為中華工匠文化體系的系統研究提供一條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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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匠」文化史編寫的意義
在考察中國古代的機械工程問題時,李約瑟發現專門介紹古代工程的書籍、文獻相當少,以至於我們對皇家工廠的組織與勞動者以及他們的生產情況、對技術的掌握和控制情況等等,都不能詳盡的了解。他認為:「編寫一本詳盡的專題論文,從頭到尾地敘述中國的工場、皇家工場和官方工場的歷史,是最迫切的漢學任務之一。」[2]14事實上,直到今天這樣的專門論著還沒有真正出現。這也促使我們進一步思考,為什麼工程相關的書籍如此少,為什麼關於工匠的專門論著如此少。李約瑟提示了相關答案:在中國古代,受傳統「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觀念影響,「學者傳統」與「工匠傳統」[3]分離發展,學者主要關心形而上的哲學問題,而工匠從事的形而下的活動自然被排除在外。正如李約瑟所認為的:「工匠的創作雖精巧,但常常被儒生認為不值得注意。」[2]1並且,當代歷史研究只重物而忽略人的傳統,尤其是工藝美術史的研究甚至完全忽略器物之所成的主體——工匠。由此,李約瑟還進一步指出:「唐代歷史只敘述產品,而不敘述所用的技術。」作為一種活態性存在的技術,實際上依據人而存在的,尤其是古技術時代。技術往往隨著人的存在、變化、消亡而定,也就人決定了技術的存在和價值。這就涉及到「非遺」保護問題。「不敘述所用的技術」,就是不關注人[2]18,不敘述創造人類人造產品的工匠。事實上不僅僅是唐代,整個古代中國都是類似的狀況,不僅僅很少敘述所採用的技術,更是很少關注其製作者。
傳統觀念對形而下器物的偏見,使得工匠及其所從事的活動受到了忽視。工匠共同體作為社會主要生活產品和生產工具的生產、製作者,其應有的社會地位被遮蔽;其相關資料的缺乏也對今天我們進一步研究並了解工匠及其技藝,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因此,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專門的「工匠」文化史是非常有必要的。
關於中華「工匠」文化史研究的相關問題,李約瑟的啟示主要體現在:其一,編寫一本專門的工匠文化史,梳理工匠不同類型(如官、私工匠等)、不同工種的活動及其歷史是相當迫切的,也是研究中華工匠文化首要解決的一大問題。其二,為工匠正名,也是為整個文化史的研究方向糾偏,無論是對了解過去、把握今天還是啟示未來,人的研究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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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匠」身份問題
李約瑟考察了大量中國古文獻,指出:「到目前為止,本書所談的技術工作者都是『自由』平民。一個輪匠或漆匠是一個『家庭清白的』『庶人』或『自由民』;或是 一個『良人』,字義上是『好人』。他屬於平民(小民)階層,對於古代的哲學家來說,這些人必定是『小人』〈卑賤的人〉,以與『君子』(高尚的半貴族的博學公取人員)區別開來。既然他有姓,他便是『百姓』(『古老的百家』)之一,並屬於『編民』(登記過的人民)。」[2]19這裡,李約瑟發現並指出中華傳統「工匠」身份問題,並作了簡要闡述,認為「工匠」不能簡單歸於「奴隸」的範疇,而應該屬於「自由民」「良人」範疇。「工匠」屬於「民」的範疇,自然就與「君子」形成對照,被社會劃定為「賤民」「小人」之列。即使如此,工匠也不是社會最底層的人群。作為工匠共同體也有了一個統一的身份或姓,是「百姓」之一,並且編入戶籍——匠籍,有了自己的行業結構系統。
需要強調的是,李約瑟關於工匠身份問題的論述側重於探討其隸屬的階層,他認為平民工匠屬於自由人,即「百姓」、「庶民」,而工匠又絕不僅限於這一個階層。他指出,在當時社會還有比百姓更低的階層,「幾乎可以叫做『頹喪階級』,而他們當中一定包括有工匠,有時確實是有技巧和才能的人」[2]21。這就自然引出了關於工匠所屬階層的更多疑問:那些沒有人身自由或者半自由的工匠又屬於什麼階層呢?中國古代是否存在奴隸工匠?這類工匠的身份問題事實上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尤其是對於半自由工匠的階層歸屬問題是一個值得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工匠所屬的階層也決定了其社會身份地位的高低。總體來看,在我國古代,工匠身份相當低下。其職業世襲不得更改,「百工伎巧、騶卒子息,當習其父兄之業,不聽私立學校。違者師身死,主人門誅」[4]。不得讀書入仕,不得與士民之家通婚,甚至在穿著方面也有很多限制,如晉朝法律規定「士卒百工,不得著假髻」(《太平御覽》卷七百十五)、「士卒百工,不得服真珠璫珥」(《太平御覽》卷八百二)、「士卒百工,不得服犀玳瑁」(《太平御覽》卷八百七)、「士卒百工,不得服越疊」(《太平御覽》卷八百二十)等等。明朝更是針對僭越有嚴格的處罰,「凡官民房舍車服器物各有等第,若違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目,罷職不敘;無官者,苔五十,罪坐家長,工匠並笞五十」[5]。唐以前官府工匠多採取徵集制,基本是強制性入職,直到中唐後,和雇制的逐漸興起,官府對工匠的管制和剝削才稍微減少。目前,「工匠」的身份地位是學界圍繞工匠問題討論較多的一個方面。而工匠身份問題的討論則側重於其工糧制度、僱傭制度、管理制度、培訓制度以及婚嫁限定等各方面。而傳統學術認為,中國古代歷史上,工匠尤其是官工匠的身份地位基本上低於一般平民百姓,介於百姓和奴隸之間。而就工匠的階級所屬還沒有專門或者明確的論述,李約瑟將普通工匠看作「自由人」、「百姓」,將少部分完全無自由工匠歸為奴隸階層,而其他半自由工匠的階層所屬,他認為難以界定。由於古代「男耕女織」的社會形態,農民在農閑時也充當了工匠的角色,從這個意義來說,李約瑟對工匠身份的描述是合理的。但工匠的情況相當複雜,其來源也很龐雜,除去世襲的工匠,有失去土地的農民、有士兵、有俘虜、有邢徒罪犯等等,是否存在奴隸工匠或者半自由工匠的階層歸屬問題,暫時也沒有明確證據證明。
無論如何,關於工匠身份地位的論述,李約瑟給我們帶來了以下啟示:首先,無論古代工匠身份地位如何低下,也不能簡單視為「奴隸」;其次,民間工匠,尤其是從事家庭副業手工業的工匠確實屬於「自由人」行列;最後,在討論工匠身份問題時應該有區別地進行討論,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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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匠」的社會作用
李約瑟突破一般歷史學家的觀念,發掘出了「工匠」所具有的社會歷史作用(不只是用自身的技術造物),他說:「關於工匠在政治史上所起的作用,幾乎全部還需要有人去寫出來。」[2]20並用993-995年間王小波和李順領導的四川起義作為例證加以簡要說明。當然,目前這方面的研究還未真正開始,因此他呼籲,「闡明發明家、工程師和有科學創造能力的人在他們那個時代的社會中的地位,這本身就是一種專門的研究,我們現在還不能系統地進行,部分地因為它在這種意義上是次要的,首要任務是證明他們的身份和他們實際上做了什麼」[2]25。這裡的「發明家」、「工程師」、「有科學創造能力的人」在古代社會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於工匠群體,由於社會話語權的缺失,他們常常被歷史所遺忘。李約瑟認為研究這一群體當時的社會地位是十分必要的,但首先要建立在他們在當時具體做了哪些事情,留下了什麼,創造了什麼的基礎之上,並證明其身份。李約瑟在這裡談到的身份,實際上側重於探究工匠在當時社會中所承擔的角色及其產生的作用。工匠的社會作用是討論工匠問題極其重要的一個方面。
工匠的創作和生產大體上構成了人類社會的物質世界,其對人類社會的作用是瞭然於目的。然而由於社會對體力勞動的偏見,使得工匠體現的社會價值和社會作用,往往不被人重視、甚至是有意忽視。這就促使我們進一步探討工匠的歷史作用問題。目前,學界對工匠作用的探討多從技術發展或者經濟價值等方面入手,在此不贅述。李約瑟的論述為我們打開了新的思路,其政治作用、文化作用等都是我們研究工匠問題不可忽視的。就政治作用而言,李約瑟所提到的王小波和李順領導的四川起義也許只是個案甚至其所指有待論證,但歷史上確實存在過這樣的鬥爭與反抗。如,魏晉南北朝時期由造墓工唐寓之帶領的起義,在一定程度上迫使政府放鬆對人們的人身束縛。還有萬曆年間,以葛賢為代表的織工隊伍掀起了反抗稅監孫隆的暴動,最終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儘管匠人參與政治活動的案例有記載的較少,但我們無法完全否認,在歷史上的眾多農民起義中,作為社會底層的工匠是否有加入其中。此外,儘管古代工匠幾乎沒有機會讀書入仕,但是也有少數能夠通過其自身卓絕的技藝才能晉陞官場甚至有參政的權利,達到一定的政治影響。如明代的蒯祥(1397-1481),作為技藝精湛的木工,深得朝廷喜愛,多次主持參與皇室建築工程,官至工部伺郎;出生於石匠世家的陸祥(?-1470),也是由於高超的技藝,官至工部伺郎;還有官至工部尚書的徐杲(1522一1572)等,代表了工匠也有可能在政治生活中得到賞識並立足於官場。
就文化作用而言,工匠造物歷史本就屬於文化史的一個重要部分。工匠在造物活動中,使用的工具、製作的器具、遵循的規則等合力構成了工匠文化。當然,工匠根據自身經驗所編寫的一些口訣、民謠,無論是口傳的亦或是文字版的,都是工匠對文化發展的貢獻。
對工匠社會作用的關注實際上是在印證「人民群眾(勞動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歷史對匠人的忽視與遮蔽有其歷史原因,但是重新重視這一群體的社會作用也是歷史必然。在李約瑟的啟發下,這裡僅簡略論述了工匠社會作用的幾個方面,一方面提示學界對工匠歷史作用給予足夠認識;一方面也表明工匠社會作用的研究是探討工匠相關問題不可或缺的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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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匠」的分類研究問題
關於「工匠」的分類問題,李約瑟作了較為系統的研究,並得出了較為合理的結論。他說:「我們把發明家和工程師的生活歷史分為五類:a.高級官員,即有著成功的和豐富成果的經歷的學者;b.平民;c.半奴隸集團的成員;d.被奴役的人;e.相當重要的小官吏,就是在官僚隊伍里未能爬上去的學者。」[2]25他認為,第一類,高級官員,主要有張衡、郭守敬等;第二類,平民,如畢昇;第三類半奴隸集團的成員,如信都芳等;第四類,被奴役的人,如耿詢等;第五類,相當重要的小官吏,就是在官僚隊伍里未能爬上去的學者,數量最多的一類,如李誡等。
在此,我們可以明顯感受到中西方學者對工匠分類的差異:李約瑟採用共時性研究方法,將工匠按照社會層級分為五種類型,進行跨時空、有代表的介紹;而中國學者則傾向於採用歷時性研究方法,將工匠以其所屬性分為官府工匠和民間工匠進行歷時性梳理和介紹。李約瑟的分類方式有利於跳出時代的局限性,從整體上把握不同種類工匠的活動,一方面利於把握不同時期工匠的共通性,另一方面易於抓住不同層級工匠的主要特點。例如,屬於「高級官員」這一類的「工匠」或身居要職或為無所事事的皇親國戚,他們受過良好的教育,擁有空間時間優勢,同時也有財富支持。另外,這類「工匠」多為「博學家」,如,東漢時期的張衡,既是地動儀發明者,還設計了渾天儀,同時也是有名的數學家。元朝郭守敬既是通惠渠、元大運河的工程師,同時也是卓越的數學家、天文學家。這類工匠由於其特殊的身份,在歷史文獻中多有詳細的記載。而屬於「平民」類的「工匠」除了少數卓越者之外,歷史文獻中很少有相關工匠的完整名字和詳細記載。歷史上這類「工匠」的突出代表有漢代丁緩、隋代李春、五代末北宋初的喻皓、北宋畢昇等。這類「工匠」多為布衣出生,屬於「良人」「自由民」,在某一方面有著卓越的、無可比擬的才能或技巧。如喻皓設計的木塔,李春設計的拱橋等等,都是經典之作。另外,李約瑟將小軍官、道士、和尚等也歸入這一類。這些都是擁有不同職業的特殊工匠,因為其職業的特殊性,對某些相關技術尤其嫻熟。如在軍隊工場中工作的刀劍匠綦母懷文,對灌鋼冶煉法的推行和普及起了巨大的促進作用。屬於「半奴隸集團成員」的工匠,其社會地位極其低,文獻記載也很少。北齊信都芳是其重要代表。這類工匠一般學識精通,作為「家臣」「門客」等依附於貴族。屬於「被奴役人」這類工匠的記載則更少,他們可能是俘虜也有可能是邢徒,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但卻擁有卓越的技藝,幸運地話,可能因為卓越的才能被放免為良民。陳隋時期的耿詢參加起義被俘後,因為卓越的技術才能被免死充當家奴,後因為設計了可以用水力持續轉動的渾天儀,而深受賞識,最後被免為平民。這類工匠毫無人身自由可言,身份地位是五大類工匠中最低的,除了少數個別才能、技藝極其卓越的被載入史冊,其他基本消失於浩瀚歷史之中。最後一類,「小官吏」工匠,則是為數最多的。這類工匠擁有特殊的技術才能,受過教育,多通過讀書入仕,一心投入工程、技術等領域。北宋李誡是這類工匠的重要代表。由此觀之,五大類工匠各有其特點,這種分類研究有利於從整體上把握不同種類工匠的各自特點以及同一類工匠的共同特徵。
而中國學者多採用的所屬性分類,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歷史性梳理。官私工匠的分類則較為清晰地呈現了官府工匠與民間工匠的差異,而歷史性梳理又利於線性把握不同性質工匠的發展脈絡。如鞠清遠先生將元代工匠分為「系官匠戶」、「軍匠」、「民匠」,進而考察其差異性;而童書業先生主編的《中國手工業經濟通史》又從整體上將各朝各代的工匠分為官私工匠進行梳理,有利於把握官私工匠的歷史發展。
李約瑟對工匠的分類只是眾多分類可能中的一種,在此無意於評判孰好孰壞,只是期待提供一種不一樣的分類方法,以從多方面、多角度去把握工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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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約瑟難題」中的工匠問題
在談論「李約瑟難題」之前不得不先介紹一下對他影響至深的齊爾塞爾(1891-1944)。齊爾塞爾是現代思想史上一位偉大的人物,對科學技術史的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著名的「齊爾塞爾論題」主要圍繞學者與工匠關係的變化來探討近代科學技術的發展、起源問題,引起了學界對近代科學起源問題的廣泛討論。其中,李約瑟受其深刻的影響,婦孺皆知的「李約瑟難題」可以說是「齊爾塞爾論題」的具體化。
「齊爾塞爾論題」認為在近代科學發展中,工匠與學者的結合是一個關鍵契機,學者「對工匠的實驗、量化方法和因果思維的吸收就是新科學得以產生的決定性因素」[6]。而「李約瑟難題」實際上也是對這一論題的回應,只不過李約瑟將其宏大的研究落腳於中國古代,以考察器具,技術,工匠、學者(包括文人士大夫)及其制器活動為主要內容,展開對中國古代科學技術的研究。在考察過程中,李約瑟發現工匠對中國古代技術的發展具有關鍵作用,並格外關注工匠主體問題,他將墨子、公輸盤等稱之為「奇巧的工匠」,認為他們發明的某些器具可能對後世科學技術產生了重要影響,如「木鳶」的發明「或許就已經實驗過了現代航空科學的兩個重大組成部件,就是風箏的翼和螺旋槳」[2]639。可見,李約瑟已篤定工匠對近代科學技術的重要作用。在整個中國科學技術史的考察過程中,李約瑟不曾忽視工匠群體,甚至再三提示其重要性。
李約瑟對中國科學技術的考察,不僅僅讓我們看到古代燦爛的科學技術文化和成果,同時也讓我們把目光投向被歷史忽視的工匠群體。工匠對中國科學技術的貢獻,在整個科技史中的重要作用是李約瑟對我們的又一重要提示。在此,只是簡單提示了「李約瑟難題」中工匠問題的部分思考,要弄清楚李約瑟的「工匠情結」,還需回到對其影響至深的齊爾塞爾那裡進一步考察。這也是考察工匠問題一個非常重要的切入點。
以上所述,淺嘗輒止。但足以讓我們做出很多關於中華工匠文化問題的系統深入研究成果,啟示重大。儘管李約瑟的部分觀點有待進一步研究與論證,但無論如何它為研究工匠相關問題提供了重要的線索和資料。
注釋:
[] 原文:「按照能源和使用的典型材料而言,始生代技術時期是一個『水能——木材』的體系;古生代技術時期是『煤炭——鋼鐵體系』;新生代技術時期是『電力——合金』體系。」參見劉易斯·芒福德著:《技術與文明》,陳允明等譯,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9年版第102頁。
[]此書原文為「士卒百工,都得著假髻」,現據《太平御覽》更改。參見嚴可均著:《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年版第2294頁。
[] 李約瑟認為,北宋後期實施的一些貿易措施給四川絲業帶來毀滅性打擊,致使絲業工匠們窮困潦倒,幾近絕望。這些絲業工匠則是構成這次起義的主要人力來源。儘管這種說法有待考證,但四川起義的主要人力確實是當時被逼得走投無路的貧苦大眾們,而包含各行業工匠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參見李約瑟著:《中國科學技術史》第四卷第二分冊「機械工程」部分,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0-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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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哲然.近代早期學者——工匠問題的編史學考察[J].科學文化評論,2016(1).
注
(1)本文原載於《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1期。
(2)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華工匠文化體系及其傳承創新研究」(16ZDA105);上海市第IV類高峰學科(設計學)資助項目「工匠精神與造物文化研究」(DA17005)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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