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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染艾滋病移民被拒:法官懟移民部,人家怎麼得的艾滋病不關你事

在加拿大,一個艾滋病患者每年治療費平均超過14000元,為此移民部在批准移民時會考慮這個因素。最近就有一個加拿大華人申請父母團聚移民被拒的案例,移民部的理由是申請人的父親被查出HIV(艾滋病病毒)呈陽性,因為曾經有婚外性行為而感染HIV。但是上訴法官駁回了移民部的決定,法官說申請人父親是因何患上愛滋病的與本案無關,移民部不能對其進行道德評判。

包女士(化名)2001年從中國大陸移民到加拿大,居住在渥太華,事業順風順水,先後取得了註冊會計師,金融分析師以及財務風險經理三項專業執照,成為了金融界專家,並且已經加入加拿大國籍,成為了加拿大公民。作為家中長女,她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於是就開始為自己的父母申請團聚移民,想要將父母接來身邊照顧。她唯一的妹妹也於2007年移民加拿大,父母在中國沒有其他子女了。

2009年9月,包女士準備了所有相關材料,為自己的父母遞交了團聚移民申請,擔保父母移民加拿大,同時讓父母去醫院做了體檢。不幸的是,2013年3月,包女士收到移民官發來的信件,告知她,她的父親的艾滋病檢驗結果呈陽性,也就說,其父患有艾滋病,可能會給加拿大醫療系統帶來額外的負擔,但是,移民官當時並沒有立刻拒絕其父母的移民申請,只是要求包女士對其父親的體檢結果做出回應。

包女士於同年7月,再次提交了補充材料,資料表明她願意主動承擔同時也有能力承擔父親的醫療費用,同時,向聯邦政府發出人道主義援助申請。然而,2014年5月,移民局還是拒絕了其父母的移民申請,移民局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表明包女士會負擔其父親一年15000加元的醫藥費,同時,雖然包女士的母親身體健康,但是,她是與丈夫一同遞交申請,所以也遭到了移民局的拒絕。

包女士對此決定表示不服,於是上訴至移民和難民委員會的上訴庭,遺憾的是2017年5月,上訴庭駁回了包女士的上訴請求,同時表示其父親的情況不足以獲得人道主義援助。

在被拒絕兩次之後,包女士沒有放棄,她選擇向聯邦法院進行申訴,包女士得到了安省性病法律診所和加拿大艾滋病法律網路的幫助,兩家機構分別聘請了律師,作為干預方出席法院聆訊。

2017年年底,聯邦法院判定擱置上訴庭的決定,法院認為,包女士的父親並不是因為他行為不檢或者道德問題造成的,患病情況比較特殊,理應獲得特別照顧,加國政府也應該向其提供人道主義援助,法院還要求上訴庭另一個評審團重新審理該案件。移民部的文件中提到本案愛滋病可能和患者道德有關,法官稱,移民部這樣做看來是要對擔保人的父親進行道德評判。移民部無權成為道德警察,因此批准上訴。

根據加拿大的移民政策,如果申請人的身體狀況有可能給加拿大的醫療系統帶來額外負擔,同時,其病情可能危害公共健康或者公共安全,那申請者將無法移民加拿大,甚至連旅遊簽證都拿不到,但是也有一些特例,即使患病也能移民,包括難民,受加國政府保護的人,加國公民以及加國永久居民擔保的配偶和子女。

據多倫多太陽報報道,數千名移民前檢測出HIV(艾滋病病毒)呈陽性的移民被允許進入加拿大。自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共有2567名移民申請人被檢測出HIV呈陽性,患有艾滋病,但只有126人被拒。大多數情況下,這些申請人並不被認為威脅公眾健康或者增加加拿大醫療系統負擔。

根據艾滋病治療機構——Southern Alberta Clinic提供的數據,2003年,每月治療艾滋病病人的花費是1100元,現在每年約需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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