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與Waymo握手言和,代價是2.45 億美元
由一個 Google 前員工間接跳槽 Uber 所引發的風波,如今終於塵埃落定。
2017 年初,Alphabet 旗下自駕車子公司 Waymo 控訴前員工 Anthony Levandowski 在離職前6周,也就是 2015 年 12 月時,利用公司配發的計算機,成功從公司伺服器上下載了將近 10GB 的機密數據,其中包括商業機密、LiDar 、系統以及電路板設計等超過 14000 筆機密數據。
Waymo 認為, Anthony Levandowski 離職後以這些數據技術為基礎創立了 Otto 公司,隨後被 Uber 將相關技術使用到其自駕平台中,因此 Waymo 憤而向加州法院提出控訴。
而在經過一年的訴訟之後,Uber 和 Waymo 在法庭上達成了和解。另外,原先Waymo 要求的和解價碼是 10 億美元,後來自行砍價到 5 億美元,但仍不被Uber 接受,最後 Uber 以 Series G 股票的 0.34%,且要完全從 Uber 目前發展的自駕方案中完全去除來自 Waymo 的技術作為和解代價。Series G 股票的0.34% 估值約 2.45 億美元。
但Uber CEO 達拉·科斯羅薩西(Dara Khosrowshahi)依然強調,自己並不相信Uber首先使用了Waymo的商業機密技術。同時他也在聲明當中:表示對和解協議很遺憾,但他也希望採取與上一任CEO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不同的解決方式。
一位法律專家表示, 此次協議之前, Uber 的證詞對審判不利, 但是 Waymo 在法庭上也沒有給出一個擊倒性的打擊。 審判從周一開始, 預計至少會持續到下周。
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教授埃Eric Goldman說,協議很可能會達成,因為雙方都沒有足夠的信心讓陪審團作出對其有利於判決。
高盛說:"很明顯, Uber 在與 Levandowski 在談判過程中出現了一些負面問題。"此外,高盛還表示:卡蘭尼克所建立的公司文化不是太好,而且有很多證據表明數據被破壞了,這看起來真的對官司不利好。」
卡蘭尼克承認,Uber自動駕駛項目進展緩慢,令他感到沮喪。他於2015年開始與Levandowski協商,並試圖僱傭他。不過,卡蘭尼克在其庭審中明確表示,並未策劃任何陰謀從Waymo公司竊取自動駕駛汽車設計機密。
陰謀論:垂涎自駕龐大潛在商業利益的間諜戰?
未來,自動駕駛會是整個汽車產業極為重要的發展,而出租汽車更是最關鍵的角色,其牽扯的產業生態、技術十分複雜,其中的商業利益更是龐大。
根據高盛預估,2030 年專車市場規模將可能達到 2830 億美元,這也是各家包括汽車晶元方案商、車廠都在發展自動駕駛技術,且都不約而同把自動駕駛的最大市場目標擺在出租專車的最主要原因。而在計程車行業佔有領先地位的 Uber 如果成功導入自駕技術,那麼可能對 Waymo 未來的市場布局造成壓力。
若以陰謀論看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Waymo 可能藉由法律戰,一方面掌握 Uber 技術發展的進程,摸清Uber底細,一方面則是拖延 Uber 的發展腳步,為由 Waymo 主導的自駕聯盟創造更好的競爭優勢。 Uber 在這一年的訴訟當中其實苦不堪言,由於訴訟的原因,很多技術研發都必須暫停,等到理清訴訟責任歸屬以及爭議性技術來源之後,這些研發才能進行下一步。也因此,Waymo 在訴訟過程中其實都是處在優勢主導的一方。
但 Waymo 雖不放手,但也沒有逼太緊,畢竟 Uber 雖是 Waymo 自駕領域的潛在對手,但也可能有一定的合作空間。只要 Waymo 把 Uber 卡住,拉大技術落差,Uber 為達成 2019 年組建自駕車隊的目標,最後可能就不得不向外求援,而擁有最佳自駕技術的 Waymo 就有可能成為求援對象,並在合作過程中獲利。
而通過訴訟,Waymo 確認了 Uber 的技術進展基本上不會對自己構成威脅,也因此, Waymo 「見好就收」,放了 Uber 一條生路,並為兩家未來開展了合作的可能。
畢竟與 Waymo 系出同門的 Google,過去在 Android 系統上的經營也是類似的作法,Android作為開放平台,各家廠商在基於此開放平台上發展自己的終端產品技術,並互相競爭。與 Lyft 合作後, Waymo 未必就不能和 Uber 合作,對 Waymo 而言,這也是個最理想的經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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