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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問「寶馬」離婚大戰

王寶強訴馬蓉離婚一案,今天下午有了「初步」結果。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馬蓉訴王寶強名譽權案分別在北京朝陽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併當庭宣判。王寶強離婚案法院一審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並從利於子女健康成長角度出發,判決婚生子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由馬蓉撫養;馬蓉名譽權案法院認定王寶強不構成名譽侵權,一審判決駁回了馬蓉的訴訟請求;法院認定馬蓉與他人同居無法證明,駁回王寶強精神損害的賠償請求。

如果理解此次判決,有必要通過「問答」對這出「狗血劇」進行一下簡單梳理。

一、如何判斷「寶馬」感情破裂?

離婚案件雖然是一個家庭的事兒,但斷起案子來並不容易。因為,根據《婚姻法》,能否判決離婚的依據只有六個字「感情確已破裂」。這感情的事兒說清楚並不容易,特別是「破裂」並不是物理意義上的。法官是如何斷定「破裂」了呢?

1、王寶強公開發微博—指責馬蓉出軌

2016年月8月14日凌晨,王寶強發微博,指責馬蓉出軌經紀人宋哲,表示堅決離婚。第二天,王寶強前往法院立案,並就此發明聲明。現因馬蓉與我經紀人宋喆的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嚴重傷害了婚姻、破壞了家庭,鄭重決定解除我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

試想,天下哪個男人能夠容忍妻子與自己的經紀人發生性關係?試想,天下哪個男人願意暴露自己帶綠帽子的隱私?只有感情破裂忍無可忍的時候。

2、馬蓉的反擊----聲稱掌握王寶強出軌證據

在得知王寶強的聲明及起訴離婚之後,馬蓉也藉助媒體發聲,在不承認自己出軌的情況下,反擊王寶強,認為王寶強才是出軌者,是婚姻的破壞者。並表示有證據在手。

雙方互相揭短,不再保留情面。自然是雙方感情破裂的直接證據。

二、馬蓉的感情牌為何失效?

此案因複雜,前後經歷二次開庭審理。第一次開庭時,馬蓉打出感情牌,表示仍然愛著王寶強,並曬出兩人孩子生病的照片。應該說,馬蓉這一招,捅到了人性最為柔弱的部位。夫妻離婚,孩子受屈。天下又有多少爹媽為了孩子而委屈自己的?

一般而言,對於初次提出離婚者,法院判離的可能性小。特別是在馬蓉提出愛著王寶強之後,法官完全可以認定,馬蓉第一次揭露王寶強有外遇是「激情」行為,而馬蓉的出軌則是偶爾「失足」,仍可挽救。注意,出軌只是感情破裂的一種表現形式,但不一定真正「破裂」。

但是,宋哲的前妻楊慧與王寶強律師會面,給了馬蓉致命一擊:楊慧在家安裝了攝像頭,握有宋哲與馬蓉出軌的照片和視頻。考慮到宋哲已經以職務侵占罪被逮捕,馬蓉的出軌對象有可能被判個十年八年的,馬蓉的「感情牌」被解讀為「救」宋哲。期望與王寶強保持婚姻關係,以女人的柔情化解王寶強的怒火,從而期待放宋哲一馬。

王寶強顯然對此清楚,法官也應該有此判斷。

三、出軌與同居有何不同?

在法院的判決書中,法院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對王寶強提出的精神損害並沒有支持,理由是,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馬蓉與他人同居。

這裡就涉及到「出軌」與「同居」的區別。

與他人存在不正當關係,自然是出軌。但出軌一般是「悄悄的」,非公開的。但同居呢?是一對男女以「愛」的名義同居在一起。同居雖然不一定大張旗鼓,但具有公開性,基本上不刻意迴避他人。

《婚姻法》關於離婚案中精神賠償規定了四種形為:

配偶一方實施了以下四類法定行為,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因為馬蓉只是「偷情」,沒有與他人公開同居,所以,法院駁回了王寶強的精神賠償要求。

四、子女是依據什麼分配的?

法院在判決中,判定婚生的男孩歸王寶強撫養,女孩歸馬蓉撫養。駁回了兩個孩子全部歸王寶強撫養的訴求。

判決的依據是什麼?

一切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此案中,王寶強與馬蓉都有比較強的經濟能力,不存在哪一方因經濟能力無法撫養孩子問題。所以,從讓父母均衡負責養育責任的角度,男女雙方各負擔一人。又從生活方便的角度考慮,男方撫養男孩,女方撫養女孩。

但是,無論孩子歸哪一方撫養,孩子是父母雙方子女這一點永遠不會變。所以,非撫養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法院已經通過判決書對雙方的探望權進行了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妨礙對方探望子女。同時,如果離婚雙方因故失去撫養能力,另一方須承擔全部撫養義務。

五、二審有沒有翻盤可能?

這需要一個前提---馬蓉在一審判決之後15天內,提出讓訴,請求二審推翻一審判決。

如果不上訴,一審就會在15內後生效,她與王寶強的夫妻關係終止,以後只能稱前妻、前夫。

假設馬蓉上訴,她需要提出「感情尚未破裂」的證據。否則,她的上訴也只會走過場。

馬蓉能夠提出什麼證據,以證明她愛著王寶強,王寶強也仍然愛著她?

1、拿出過硬的證據,證明王寶強有「小三」。如果能夠證明這一點,法院有可能認定王寶強離婚並非感情「破裂」,而是外界因素起了作用,法院會要求王寶強斷絕外界關係,回歸家庭試試2、拿出過硬證據,證明愛著王寶強。提供家庭生活中能夠表達愛的照片、書信、聊天記錄、視頻;提供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證明夫妻關係良好,起碼還未達到「破裂」。

但就目前雙方的真實情況來看,即使馬蓉上訴,二審改判的可能也不大了。因為,婚外情對夫妻感情的破壞作用太大了。這就叫「覆水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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