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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為何要禁止《大義覺迷錄》?

原標題:乾隆為何要禁止《大義覺迷錄》?



封建時代的統治者為了統一思想,盛行文字獄。對文字獄的處理方式在禁、殺、壓的總原則下,也不乏一些特殊的方式,而其中最奇特的處理方式就是清雍正、乾隆時期的《大義覺迷錄》。

清朝入居中原以後,一些死抱「華夷之辨」的士大夫,在著作中處處表露憎恨清廷、思念朝的思想感情,如康熙時期的浙江「東海夫子」呂留良即是其一。


湖南永興人曾靜原是縣學生員,因考試劣等被革退,於是放棄舉業在本地教書,人稱蒲潭先生。曾靜家境貧寒,失意無聊之中常雜記一些道聽途說的東西,對呂留良的寧可削髮為僧也不赴清之薦舉的高卧事迹及其所著的《四書講義》、《語錄》深為敬仰,於是在其所著《知幾錄》、《知新錄》中多有抒發憤懣的「悖逆」文字。如說:「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倫……為域中第一義」;「夷狄侵陵中國,在聖人所必誅而不宥者,只有殺而己矣,砍而已矣」;「先明君喪其德,臣失其守,中原陸沉,夷狄乘虛竊其神器,乾坤反覆,地塌天荒。八十餘年天運衰歇,天震地怒,鬼哭神號」。諸如此類,都是對清朝統治者的極端仇恨之語。


曾靜不僅在文字中這麼寫,而且將之思想付諸於行動。


雍正五年(1728年),曾靜派學生張熙到呂留良家鄉去訪書。此時,呂留良已過世。張熙在呂家抄錄了一些詩文,拜訪了幾個門人,沿途又聽到一些貶毀雍正的傳聞。雍正帝自即位以來,社會上一直謠言不斷,比如說雍正的大位來之不正,是將「傳位十四子」的遺詔改為「傳位於四子」。明眼人都知道這是造謠,清宮傳位遺詔怎可能用漢文而不用滿文?這應當是與雍正爭位失敗的政敵的造謠生事。時又逢天災人禍,民困人怨,謠傳更是蜂起,如說手握三省重兵的川陝總督岳鍾琪已上書指責雍正(實無此事)。張熙浙江之行的所見所聞使希望「變天」的曾靜產生了一種將要「變天」的感覺。他決定以岳鍾琪為策反對象。

雍正六年,曾靜與張熙商擬了策反信,派張熙前往投呈。張熙由川入陝,路上聽人議論都說皇上是好皇帝,不由心中發怵,想到老師教導的「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義」,決心豁出去。九月二十六日傍晚,張熙在陝西西安的一條大街上,攔住正乘轎回署的岳鍾琪。岳鍾琪在轎內接過書函,見封面所寫收件人名號是「天吏元帥」,不由十分詫異,當即把投書人帶進署中交巡捕看守,自己連忙拆讀書函。原來,「天吏元帥」是寫信人對岳鍾琪的敬稱,寫信人自稱「南海無主遊民夏靚遣徒張倬上書」。信中對雍正極盡責罵之詞;又認岳鍾琪為岳飛後裔(這也是當時社會上的謠言之一),以岳飛抗金的事迹激勵岳鍾琪,勸他掉轉槍頭指向金人的後裔滿洲人,為宋、明二朝復仇。


岳鍾琪是雍正破例重用的漢大臣,早就遭到部分滿洲貴族的忌恨和猜疑;但雍正仍對他格外信任,當然會令他感恩圖報。現在竟有人上門投策反信,當他讀完策反信後,立即派人密邀陝西巡撫西琳、按察使碩色(均系滿人)來署會審。「張倬」心存警戒,無論是套供還是動用大刑,均不肯實說,只說是「百姓貧窮,只為救民起見」。岳鍾琪與西琳等人商定後,採取了奇特的一招:次日,岳鍾琪單獨見「張倬」,假意與之盟誓,表示願意聘請「夏靚」同謀舉事。「張倬」見岳鍾琪情詞慷慨激昂,便信以為真,於是說出了寫信人和自己的真實姓名(就是曾靜和張熙)及籍貫住址,之後又說出了「同謀」者的情況。


案情弄清之後,雍正在震驚之餘,一面懷著慶幸和感激的心情作硃批讚揚岳鍾琪,說「卿此一心,天祖鑒之。此等誓盟,再無不消災滅罪,賜福延生之理」,一面傳諭浙江總督李衛捉拿呂留良親族、門生,搜繳其書籍著作,派副都統海蘭到長沙會同湖南巡撫王國棟捉拿曾靜、諸「同謀」及各家親屬。


雍正六年十一月,雍正帝派刑部侍郎杭奕祿到長沙審問曾靜等人。杭奕祿遵照旨意,向曾靜等人宣講清朝列祖列宗的「深仁厚澤」及雍正的「天地之量,堯舜之仁」。經過一番攻心戰,曾靜當場痛苦流涕,俯首認罪,後來又照清廷的安排寫了悔罪頌聖的《歸仁錄》,頌揚雍正得位之正和勤政愛民的聖德。


雍正七年,兩省所有在押人犯解到京師對質定罪,等待最後處理。成竹在胸的雍正得意地向寵臣田文鏡、鄂爾泰說:「遇此種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傾耳以聽可也。」雍正對此大案的處理方式可真謂奇特。


特奇之一:曾、張案件中牽涉到大量「反面材料」,其中最觸目驚心的是曾靜列舉雍正謀父、逼母、殺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淫色、誅忠、任佞的「十大罪狀」;當然都是曾靜道聽途說獲得的。按理說,這類材料應該嚴格保密,防止擴散,可是雍正卻有意公開,經加工後大作宣傳。他下令編輯兩年中關於此案的《上諭》,附以曾靜口供及其《歸仁錄》,合成《大義覺迷錄》一書。讓大量「反面材料」(雖然經過《上諭》批駁)公開成書,堪稱文字獄中古今一奇。


奇特之二:雍正命免罪釋放曾靜、張熙,同時宣布將來繼位的子孫也不得誅殺他們。他解釋這樣做的理由是:岳鍾琪已與張熙盟過誓,岳是股肱大臣,不能使他失信;因曾靜遣徒投書,使朝廷得以順藤摸瓜,查出謗言的製造者。這樣說來,曾靜當「有功」。


奇特之三:《大義覺迷錄》經刊印後,雍正下令頒發全國所有學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認真觀覽曉悉,玩忽者治罪;又命杭奕祿帶領曾靜到江寧、蘇州、抗州等地,兵部尚書史貽直帶領張熙到陝西各地去宣傳這部奇書,讓曾靜、張熙現身說法,為雍正作宣傳。


奇特之四:雍正為了顯示「大公至正」而聽取天下公論,命令各省學臣向所有生員徵求該不該治罪的處理意見;生員必須就這一問題明確表態,向學臣出具結狀,再由學臣匯總上報。徵求公意的結果可想而知:全國的讀書人都「一致擁護」按照「大逆律」治罪。雍正於是名正言順地裁決:對已死的呂留良等人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判呂留良之子呂毅中等人斬立決;其諸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刊印、收藏呂留良著作者分別判斬監候、流放、杖責……

奇特之五:對呂留良的文字著作,刊印、收藏者都已叛罪了,諸大臣因此提出禁毀;禮部侍郎錢以塏甚至提議禁毀天下所有私蓄家刻之書。雍正卻一概不同意。他認為書是禁毀不盡的,不如留給後世辨別是非真偽。在此案處理過程中,「理學名臣」朱軾等人曾對呂留良的《四書講義》和《語錄》作過逐條批駁,鑒於《大義覺迷錄》都公開印發,於是也請求印發學校,雍正居然也同意了。雍正帝處理曾靜「大逆」案已有如上所述五個奇特之處,如果再加上案發之初審問官岳鍾琪與人犯張熙盟誓,那就是「六奇」;最後還有一奇,即老子定案,兒子翻案。


雍正帝於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駕崩。十月,已經繼位尚未改元的乾隆即違背父訓,公開翻案。他命令將在湖南觀風整俗使衙門聽候使用的曾靜和在原籍候旨的張熙解到京師,於十二月把二人凌遲處死。他所持理由很簡單:「曾靜之罪不減於呂留良,而我皇考於呂留良則明正典型,於曾靜則屏棄法外者,以留良謗議及於皇祖,而曾靜止及於聖躬也。今朕紹承大統,當遵皇考辦理呂留良案之例,明正曾靜之罪,誅叛逆之渠魁,泄臣民之公憤。」同時,乾隆還下令收回《大義覺迷錄》,嚴禁臣民收藏;呂留良的著作也遭禁毀。乾隆還將流放在寧古塔的呂留良等人的後代,遣送到更荒遠的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


乾隆為什麼剛繼位就迫不及待地違背父訓,重新處理曾靜一案呢?看來他極不贊成雍正對此案的「出奇料理」。


當初雍正的寬容,是為了顯示自己光明正大,問心無愧,不怕人們對他的種種貶毀,使謗言不禁而止。對於謗言的製造者,他下令徹底追查。地方官秉承他的旨意節節追蹤,最後追查到已經敗亡的允禩集團,據說是允禩身邊的幾名太監在流放廣西、雲南途中散播的。這樣,雍正打擊殘餘政敵又有了新的借口。

而乾隆即位時,帝位已經鞏固;雍正的政敵們已徹底失敗。可是「奇書」《大義覺迷錄》在全國流行過程中,又引發出不少新「文字獄」。民間對宮廷內幕不甚了解,《大義覺迷錄》中的「反面材料」則為人們的好奇之心提供了猜測的依據。因此,禁毀此類文字材料,杜絕謗言的流傳,便提上了議事日程。本來,禁毀謗書才是封建統治者的一貫立場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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