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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夢 亦是夢(現代故事)

我做了一個夢,夢見我在一個寸草不生的地方。我的手曾與這片土地有過無數次親密的交流;而我的腳也曾無數次感受過這片土地的溫度。可是這片土地卻是如此貧瘠,乾裂成一塊一塊,如同切好即將下鍋的豆腐一樣,似乎快要聽到爆裂的聲音。

這裡常年滴雨不下,寸草不生,人們不能自給自足。當時有一個施工隊,幾乎把村裡的人都拉走了。我父母跟著施工隊走了,而我也跟著父母走了。我從未到過城裡,不知道城裡人的規矩。不僅我不知道,父母也不知道。城裡人看我們的眼神就像看猴子一樣,而我們竟然真的像無辜的猴子一樣回應。殊不知,城裡人最討厭這種無辜,他們喜歡高傲,喜歡施捨。

我們被冠以「鄉巴佬」的名稱。小孩子不會因此生氣,大人就不一樣,他們很容易為這個事情發怒。他們動不動就發脾氣,有時候還喜歡拿他們的小孩出氣。畢竟是自己的親骨肉,打是下不去手,但罵成了家常便飯。其實罵來罵去也就那個意思:你要給老子爭氣,別讓別人看扁。

可是那時我還小,嘲笑與蔑視對我來說跟微笑一樣正常。我照樣在大街小巷亂竄。有時候不小心摔倒了,拍拍屁股上的土塵當作沒事發生過。母親說我小時候經常「不知羞」,嚷嚷著讓她也給我買裙子。這個事情每說一次,都會讓全家開心半天。我們跟城裡人不一樣。我們總是拿自己的糗事逗樂別人;而城裡人總是喜歡拿別人的糗事逗自己樂。

我們住的地方是實實在在的貧民窟。廚房裡的水管因為很久沒人用,生滿了銹;廁所的窗不知道被哪個調皮的孩子打爛了,只能用帆布遮起來;牆壁到處是裂痕,有時看看天花板都有後怕。特別是床,讓你有一種飄搖不定,搖搖欲墜的感覺,睡在上面真是有一番盪鞦韆的風味!沒有人抱怨,至少我是沒聽到。不是因為滿足現狀,反而是因為現狀促使他們沒有時間抱怨。

孩子們喜歡在空地上玩耍,有時玩躲貓貓,有時玩老鷹捉小雞,有時玩稻草人。項目不多,但是總能玩出一身汗。而老爺爺們喜歡在樹蔭下下棋,他們過關斬將,其樂融融。不過也常常會聽到他們因悔棋而起的吵鬧聲。到飯點的時候,就會有老奶奶把老爺爺叫回家:老頭子,回家吃飯了。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我上初中了。父母攢了些錢,開了個包子店。父母更早起了,為了早上不吵醒我,他們晚上乾脆睡在店裡了。生活雖辛苦,但父親經常安慰我們說我們總有一天也會變成城裡人的。

其實,我不想變成城裡人。至少我現在不想,因為我聽說城裡人總是喜歡把孩子關在家裡。人們總是喜歡用「籠中鳥」來比喻這些孩子。但我覺得籠中鳥都比他們幸福,因為它們還可以看見這個世界。而我想到最好的比喻就是「縮頭烏龜」,對於他們來說整個世界都是黑的,整個時間都是靜止的,整個童年都是無味的。

我不想自己變成這樣,更不想自己的孩子變成這樣。但是我不想打破父親美麗的幻想,因為我知道美麗的幻想是需要善意的謊言支撐的。父親努力了這麼多年,為的就是有朝一天能變成城裡人。我又怎能隨便打破他美麗的幻想呢?

初中的班主任總喜歡教我們一些做人的道理,教我們學會高傲,教我們懂得施捨。因為她是城裡人,她想我們也變成城裡人。我這時才明白父親為什麼花高價送我來這間私立學校了,因為它的辦學理念與父親的幻想是一致的。

城裡人的嘲笑與蔑視一直沒有間斷過。不過我們已經習慣了,我們不習慣的是他們那不露牙齒的笑。我們看不懂他們的笑容,也不敢跟著他們笑,因為我們不知道他們是真心在笑還是勉強著笑。

城裡有三等人,第一等是土生土長的城裡人,第二等是由鄉巴佬轉變成的城裡人,第三等就是土頭土腦的鄉巴佬。第一等人又分三等:上等人,中等人和下等人。上等人住著豪華套房,穿著時尚服裝,坐著名牌轎車,吃著山珍海味。那不是一般的舒適!中等人有一個固定的住所,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衣食不憂。而下等人就做著零工,與他們口中的鄉巴佬為伍,但是他們總要把「自己是城裡人」掛在嘴邊。他們很高傲,在聽完別人說的不幸之後,總是同情心大發。而他們最大的不幸便是從來不會同情自己的不幸。

父母清楚明白自己成不了第一等人,但是他們想讓我做第一等人。所以自從我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他們就在我耳邊不停地嘮叨讓我找一個城裡媳婦。我本來有一點抵觸父母的這種想法。但後來真的如他們所願,我找到了一個如意中人,正是城裡的姑娘。母親很喜歡她,但父親不怎麼看好。她家世顯赫,父親是某公司的董事長。母親喜歡她不是因為她的家世,而是因為她的為人。母親說她沒有公主脾氣,不但不裝反而很真誠。

父親說我們走不到最後,叫我趁早放棄這段不會開花結果的感情。

「最後」,這讓我想起了樹蔭下老奶奶叫老爺爺回家吃飯時的場景。我們真的不能走到最後么?在心裡,這個問題不知道被我重提了多少次。有時候,我甚至懷疑自己的立場。我以前是這麼想的:雖然愛情是虛的,差距是實的,但只要足夠用心,愛情是可以縮小差距的。可是,我被這種所謂的真愛矇混了頭腦。當這層迷霧從我腦海中撥開的時候,我清醒地認識到愛情是建立在兩個家庭之上的,差距是無法避免的。

她母親對我的態度沒有那麼親和。這讓我想起了小時候剛進城時城裡人看我們的眼神。想到這裡,我只好再用那種無辜的眼神去博取她的同情。她同其他城裡人一樣,不肯接納我的無辜。她拼了命地問,問我拿什麼給她女兒幸福?我也拼了命的答覆她,用心。這絕對不是一場愉快的談話,而更像一場雙方都不願意認輸的舌戰。我輸了,輸得心服口服。

我們分手了。不是因為不夠愛對方,反而是因為太愛對方。與其讓愛情帶著鐐銬在現實面前慌亂地舞蹈,不如讓雙方解脫。我親眼看著她把我送給她的信件扔進大海,我知道她是想把我對她的愛沉入海底,永遠封存起來。我突然覺得我好自私,自己的懦弱讓自己最愛的人受了重傷。她走之後,我站在她丟掉信件的位置,看著這片我曾經對她許下山盟海誓的大海,一顆顆豆大的眼淚奪眶而出,落在沙灘上,然後隨風而化。

突然我眼前一黑,暈倒在地。接下來我做了一個很奇怪的夢:夢中我住在一個森林裡,森林裡沒有其他人,只有我自己。我每天都要靠打獵和摘果子充饑。為了防止惡狼猛虎的攻擊,我砍了一棵樹,建了一間簡單的小木屋。裡面除了一把弓箭,什麼都沒有。

晚上,小木屋周圍一陣陣刺骨的寒風吹過,我冷得直發抖。為了不讓自己凍死在這片罕有人跡的森林,我只好摘了一些芭蕉葉,然後將它們晒乾,拿來當被子。在這個森林,我沒有父母的庇護,沒有同伴的支持,孤軍奮戰。與豺狼虎豹打鬥,與狂風暴雨賽跑,這些都是我日常要做的事情。我這麼做,是不想死在這裡,因為這樣我的靈魂會很孤獨。

我感覺我在這裡待了很久。這裡的一切讓我麻木,讓我沒有勇氣和力氣去改變任何東西。我只希望這片天空能飛來一架直升機,或者是外星人的飛碟,甚至是一隻可以帶我離開的善良的天鵝。可是,什麼都沒有,只有虎視眈眈的猛獸和死一樣沉寂的碧空。這裡的土地很肥沃,然而我卻和當時急於離開家鄉那片貧瘠的土地的村民有著一樣的心情。

有一天早上,當我揉著惺忪的雙眼的時候,我看到了她——我最心愛的女人。她喚我的名字,然後向我走來。她的步伐是那麼輕盈,如同騰雲駕霧的天仙一般。我數著她的腳步,如同數著自己的心跳一般,撲通撲通。她走到了我的身邊,沒有說話,只是把頭靠在我的肩上。我問她為什麼會來到這裡?她沒有說話。她的手在空中比劃,我大概明白她的意思:她說不知道。她來找我的時候,突然眼前一黑,醒來的時候就在這片森林裡了。我沒有再問,畢竟重逢才是最開心的事。

她幫我刮鬍子,鬍子落滿了一地,我這才發現我好久沒有刮過鬍子了。她邊刮邊笑,雖然她的笑沒有聲音,但她微揚嘴角的動作很美。突然一個聲音在喚我「兒子,你醒醒」,我掙扎著站起來,可是我一點力氣都沒有,我昏倒在地。

夢斷了,再也續不上了。她那美麗的微揚的嘴角,我再也看不到了。第二天,我醒來了——從這個奇怪的夢裡醒過來了。父母看起來,很憔悴很焦急。我問母親怎麼回事?母親支支吾吾,好像有什麼瞞著我。我掙扎著起來,不停地追問。父親告訴了我實情:

那天,我看到她——我最心愛的女人將我送給她的信件一件件扔進海里。當信件扔完之後,她站在那裡,若有所思。風吹動著她的秀髮和裙子,她就像畫里的人,而我就像欣賞畫的人。我就站在樹後面,眼睛看著她的背影,鼻子聞著海的味道,心裡想著她的笑容,時間就好像停止了一樣,不動了。突然,她雙腳一掂,跳進海里。我頓時不知所措,只想著救她。我跟著她跳進海里。

我用力抓住她的胳膊,但根本就沒用,因為我不會游泳。我大聲喊救命,可是我不確定有沒有人聽得到,我已經沒有意識了。我已經進到了那個可怕的夢境。幸好有人聽到我的呼救聲。我們被送到了醫院,我被救過來了,可是她永遠離開了我。我終於知道為什麼她在我夢裡的時候不說話。因為她已經去到了一個無聲的世界。

父親說她留了一封信給我。這是她寫給我的信:

親愛的,

你知道嗎?當你說出分手這兩個字的時候,我的心在滴血,真的好痛。分手後,我經常去你曾經向我許過海誓山盟的海邊,我希望找到你,希望你回心轉意。但是,我找不到你。你送給我的信,我反覆看了好幾遍,我找不出你不再愛我的痕迹。你不在我的身邊,周圍的空氣都是冷的,冷得我直發抖。我再也受不了。最後,我打算跟著你的信沉入大海,永遠封存你給我的這份愛。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可能已經到另外的世界了。請你別挂念我,好好活下去,也讓這份愛活下去。別忘了每年給我送來百合花,你知道我最喜歡聞百合花的香味了。

我的眼眶濕了,心在滴血。就因為自己對命運的妥協,讓自己最心愛的女人丟掉了性命。對城裡人的偏見和因為自己是鄉下人產生的自卑讓我身心交瘁,我放棄了愛的能力。因為我沒有力氣去承受這份愛。我終於知道父親說的「最後」是什麼意思了,不是時間的最後,而是生命的最後。早知道聽父親的話,趁早放棄。可是這一切還有什麼意義呢?陰陽兩隔,看不見摸不著,甚至心也感受不到她的存在。

突然,一陣強風吹來,信飛離了我的手,掉進了大海。我又跳了進去,就好像當時為了救她一樣,我要拿回她留給我唯一的東西……

第二天,我醒了。這一切都是個夢,夢醒了一切都消失了。可是,心裡還留有一絲絲痛感。我不知道,這種痛感還要持續多久。

在現實世界裡,我剛大學畢業,實實在在的窮光蛋,沒車沒房,完全不符合現代丈母娘對女婿的考量標準。可是她——我最愛的人一定要嫁給我,說要與我白頭偕老。一周後,就是我跟丈母娘對峙的時間。要是她拼了命地問我拿什麼給她女兒幸福,我要怎麼回答?用真心嗎?真心能讓他女兒吃飽喝足嗎?

可是,我愛她,這還不夠嗎?

走在大街上,雪越下越大。我的衣服落滿了雪花,這座城市也變得蒼白了好多。既然愛都不能作為在一起的理由,那什麼才可以呢?是車是房,還是自欺欺人的甜言蜜語。想到這裡,我深吸了一口氣。她向我走來,我們約了一起去海邊看日出。

太陽緩緩地升起,就像伸了一個懶腰。她的頭靠在我的肩上,她輕聲問我愛她有多深,我說我不知道,但至少比她愛我深。她笑了,就像一個小孩子一樣。突然,我的腦海閃過夢裡的情景,她——夢裡我最愛的女人一直在說「海底好冷」。我什麼也做不了,只能看著她,安慰她。

「嗨,想什麼呢,發半天呆?」

「沒……沒什麼,我們走吧。」我趕緊回過神。

今天是見丈母娘的日子。我們約好在一家五星級的飯店吃飯,這是丈母娘給我的下馬威,她希望我可以自己打退堂鼓。可是我沒有,我如時赴約了。我要爭取我的幸福,同時給她幸福。我是不會妥協的。丈母娘果然是狠角色,她開口就問我有沒有車,有沒有房?她明明知道我沒有這些。接下來,就是問我拿什麼給她女兒幸福?

我沒有回答她,我反問了她一個問題:我問她當初為什麼嫁給伯父?她很為難,想了一下,然後說因為愛。岳父很滿意。是啊,除了愛,還有什麼理由可以讓兩個人長相思守?之後,我把想說的話一吐為快。岳母的態度變了很多,不再喋喋不休地問我一些我覺得不沾邊的問題。岳父更不用說了,我幫他問到了他一直想要的答案。

當年,岳父跟一個窮畫家在追岳母。那個窮畫家文鄒鄒的,沒什麼情趣。相反岳父是個有情調的人,他經常搞一些小浪漫逗岳母高興。最後,岳母選擇了岳父。但這一直是岳父心裡的一個結,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勝之不武。今天,他的結終於解開了。他說以後不再管我們年輕人的事,他要帶著岳母環遊世界。

她——我最愛的女人,穿上婚紗,就像天仙一樣。她頭頂好像有蝴蝶在飛,好美!而她腳底踩著的土地,也因她增色了不少。我穿著西裝,帶著她為我選的蝴蝶結,摟著她的手走進了教堂。我們交換戒指,親吻對方,然後緊緊相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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