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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寨鄉關於開展「尋美碧寨」攝影作品徵集活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尋美碧寨」攝影作品徵集活動的通知

為了更好的展示碧寨歷史之美、生態之美、人文之美、發展之美,不斷提高碧寨知名度和美譽度,經碧寨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舉辦「尋美碧寨」攝影作品徵集活動,歡迎廣大攝影愛好者積极參与,踴躍投稿。

一、徵集主題

全面徵集反映碧寨鄉歷史文化、民風民俗、山水風光、田園景色、人文景觀、民居建築、旅遊文化、經濟發展、社會事業等內容的攝影作品。

二、徵集時間

2018年2月7日—2018年2月25日。

三、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獎勵現金1000元;

二等獎3名,各獎勵現金800元;

三等獎5名,各獎勵現金600元;

優秀獎若干名,各獎勵現金200元。

四、作品要求

(一)不限投稿人身份、年齡,攝影專業人士、攝影愛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篇幅數量不限,可以是單幅照片,也可以是組圖(每組作品不超過4張,並有一定的內在聯繫)。作品格式為JPG,不小於3M。

(三)作品必須是在碧寨鄉境內原創且為近期創作,標註作品名稱或主題,註明拍攝地點,作者姓名、工作單位及地址、聯繫電話等信息。每個作品加以30字以內的文字描述。不得提供電腦創意或改變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術處理。

(四)投稿者應保證其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並對該作品的整體及局部均擁有獨立、完整、明確、無爭議的著作權;投稿者還應保證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在內的合法權益。

(五)對於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有權以複製、發行、展覽、放映、信息網路傳播等方式使用入選作品,並可不支付報酬。凡投稿參與活動者,即視為已確認並自願遵守本次活動有關版權和創作要求的各項規定。

(六)對於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徵集資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可能嚴重誤導公眾認知、具有欺詐性質等一切違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情形。

(七)本次活動不收投稿費,不退稿,且不退存儲介質。投稿作品在郵寄、發送過程中損毀、滅失或遲到、未到的,相關損失及後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擔。

(八)同類參賽作品同一作者不重複得獎,當同一作者的多幅作品同時獲獎時,以獲獎等次最高的作品入選。

五、作品評選

主辦單位將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徵集到的作品進行評選。

六、投稿方式

投稿人請於截稿日期前將作品投送至碧寨鄉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各村(社區)、鄉直及駐碧各單位上報作品不低於3個。

(來源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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