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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幾歲的女人,不要再耳聽愛情

關鍵詞:耳聽愛情

題主:女

問:他離異帶一個九歲小女孩,77年,身高162cm,體重105斤,和別人合夥做項目。我未婚,86年,身高165cm,105斤,文員。

我們認識沒有多久就發生關係了,然後懷孕了。他當時說經濟條件非常不好,不適合要孩子,然後孩子流了。

之後大概一個多月,我看他手機,發現在520那天,他給別的女人發了52的紅包。我提分手,期間我斷了他所有聯繫。

一個星期後,他又聯繫上我,我們說清楚後,覺得互相還是喜歡對方,於是和好。他刪除那個人的微信,之後承諾結婚給20萬禮金。而且,他現在住的房子在婚前過戶給我。

之後我們一直相處愉快。我經常誇他,他有時間就來陪我,期間一直捨得給我零花錢。但是他給我的錢,我都用在我們共同的花銷上了。

他要買車,我提議車錢一人一半名字寫我的,平時他用車。房子說過戶給我,但是中間告訴我過戶費很貴,不過戶直接公正。

因為前妻不配合,房產證一直沒有辦下來。最近,他說房子辦下來了,就抵押貸款,因為項目需要錢。

我們在一起,基本就是看電影、吃飯、開房。之前一直是他父母帶小孩,我們結婚他父母就回老家,請一個保姆和我一起帶小孩,我就輔導一下作業就可以了。

他對我的評價是覺得我善良單純,漂亮,會打扮,身材好。我自我感覺我情商不高,處理不好以後的各種關係,但我感覺我們互相非常喜歡對方。

現在我的訴求是:我們這種情況適合結婚嗎?還有如果結婚當後媽,需要注意什麼?

冷愛回復:

第一,作為三十多歲的女人,早已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難道我們現在還依靠聽一個人說什麼,來判斷他是否愛自己嗎?根據他的行為表現,我可以幫你列舉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1、在你懷孕之後,他說流了。2、他給別的女人發紅包。3、他承諾將房子過戶給你,最終卻沒有兌現承諾。

他做的所有事情,難道還不能夠證明他是什麼樣的人嗎?我相信你也有目共睹,只是不願意承認罷了。

第二,你將孩子問題想像得過於簡單。難道面對一個孩子,只是輔導做作業這麼簡單嗎?如果是這樣,那我只能說你把現在的孩子想得太幼稚了。

更重要的是,你們的關係不是一段真正嚴肅的走向結婚的關係。他講了半天,並沒有真正和你結婚。

我認為你現在想當孩子後媽的事情,未免過早。你能否和他結婚,對此我都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請你重新審視和衡量這段關係:如果他不願意給你房子,你是否還願意和他走下去?如果你把所有外在因素都排除,內心還願意和他結婚,那你還要看他是否有真心娶你的打算。

等他能夠正兒八經和你討論什麼時候結婚,如何結等這類大事,你再考慮後面的事情,一切還不晚。

本文插畫由「花鎮」視覺設計師申鎮所畫,任何組織及個人未經花鎮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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