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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嫌老公窮離婚,5年後我回家求原諒,女兒叫「媽媽」我轉身走人

我叫小梅,今年31歲,雖然出身在農村,但是我從小就心高氣仰的,一般的男人我還看不上,那年打工回家,媽媽逼著我去相親,她說:「農村的女孩子就應該早點當家」。

而我因為這次的相親就和丈夫結下了情緣,青春有時候就是這樣的,我們因為太年輕,所以彼此開始偷偷的交往,認識一個月,我就懷孕了。我沒敢把實情告訴媽媽,只是給她說我打算結婚,對象就是相親的男的。

就這樣,我嫁給了他,嫁過去之後,我才後悔,因為老公家的情況太複雜了,雖然家裡有一套房子,但是家裡還有兩個弟弟,就這樣,我們一大家子住在了一起,公婆還算好,什麼事情也不讓我做,說他家的孩子能娶到我這樣漂亮的女子是上輩子燒了高香了,就這樣我懷孕期間成為了全家的重點保護對象,特別是老公,真的是無微不至的,對我的好比親媽都好,有時候我做夢都會笑醒。

可是自從生完小孩以後,我特想吃,特別喜歡購買衣服,可是每次找老公拿,他都是摳了半天衣兜,最後給我幾十塊錢,我找婆婆要,也是這樣,每次雖然給吧,但是一點也不大氣,這麼點錢真不夠買一件衣服,買個包什麼的。

就這樣我決定出門打工,但是老公卻不同意,無奈之下,我跟他大吵一架,最後他沒辦法,最後他同意我去打工,但是他要去。出門後我在酒店做服務員,而老公去了工廠,時間一晃一年過去。老公一點改變都沒有,而我卻做到了經理的位置,每次他來看我,我都偷偷的安排他在離我酒店比較遠的地方,我害怕別人看見他的窮酸樣。

時間一久我感覺我們不合適,最後我提出了離婚,我沒要家裡的房子,還給了老公5000塊,給我婆婆2000塊,因為以前我至少也花了他們幾萬塊錢吧,但是我給他家生了個女兒,所以我感覺也對得起他啦。當時老公跪地求我,說他會努力的,但是我已經等不起了。

離婚後我找個有錢的老闆,剛開始對我不錯,每個月還給我2萬的零花錢,就這樣我沒上班了,不知不覺5年過去了,我突然發現他原來是已婚,他的妻子還找上門來鬧。無賴之下我只好選擇離開。這麼幾年我自己也有點積蓄,雖然不多也有幾十萬。這時候我才明白,找個踏實的男人過日子是多麼的重要,錢財都是次要的。

離婚一晃5年過去,我想起了女兒和前夫,也想著回家求前夫原諒,然後再踏實的過日子,可是走到他家門口的時候,看見女兒叫了一聲媽媽,然後一陌生的女人出來了,當時我眼前一片茫然,然後前夫走了出來,看見了我,他還是那麼的熱情,然後給我介紹了她現在的妻子,看情況他現在過的很好。我卻感覺心裡很疼,因為自己的親生女兒居然不認識自己,還當著自己的面叫別人媽媽。

我一氣之下給了那女人一巴掌,還讓前夫跟她離婚,我才是最愛他的那個人,可是前夫直說了一個字:「滾」。我一氣之下轉身走人,覺得他太不理解我了,這麼多年我容易嗎,如今這個心愿也滿足不了我,大家說說他是不是很過於啊,太沒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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