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聖:我以為堅持走下去,就可以拯救她
突然憶起多年前的一幕,哈羅德在跳舞,突然發現隔著一整個舞池的莫琳在看著他。他還記得那一刻瘋狂地揮舞四肢的感覺,彷彿要在這個美麗女孩的見證下甩掉過去的一切。——《一個人的朝聖》
那封改變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四月中旬一個再平凡不過的早晨,空氣中飄著洗衣粉的香氣和新鮮的草腥味。哈羅德弗萊剛刮完鬍子,穿著整潔乾淨的襯衫,系著領帶,坐在飯桌前。
這是《一個人的朝聖》的第一段。退休了的哈羅德躺在自家門前的椅子上,妻子在查看信箱,一個安安靜靜的上午,有幾分歲月靜好的味道,但平靜之下自有洪流,那封信牽扯出了所有。
如果有一天你收到一封來自老朋友的信,信里對方告訴你自己將不久於人世,你會怎麼做?
書中的哈羅德似乎處於一個互聯網並未普及的時代,所以他選擇了回信,他寫好了回信,打算自己走去郵箱投遞,他走過了自家院子,走過了鄰居家的院子,路上不斷地在回想和這位來信的老朋友奎尼過去交往的點點滴滴,也許只是一封回信太過輕率了?也許該去醫院看看她?哈羅德心裡並沒有打定主意,但手裡的信卻遲遲沒有投遞出去,儘管他已經走過了無數個郵箱。
你會記得生命里曾經碰到過的那些人嗎?他們來了又走,給你留下一段深刻的回憶,多年後,一個偶然的機會使你想起這一段經歷,你心裡的感覺是否如初?
哈羅德收到的這封信來自多年前的同事奎尼,在哈羅德的印象中,奎尼是個非常聰明、勇敢而堅韌的女性,在哈羅德放棄寄信,決定徒步走去看她時,奎尼往日的印象全都一點一點清晰了,那個女人,一直活在他的回憶里。
哈羅德所做出的這個決定,徒步去看奎尼的決定,意味著他要穿過整個英國,他年紀很大了,腿腳並不利索,這個決定是在他去寄信時做出的,他沒帶任何包裹,只在無意中帶上了自己的錢包。
哈羅德走了整整8個多月,這8個月的徒步中,他遇到了很多事,也想起了很多事。兒子戴維和他多年來的不和,母親在他幼時的離家出走,和妻子莫琳的一見鍾情,15歲就被父親趕出家門,自謀生路,每一件事都造就了他的現在。
朝聖,意指去一個人信仰的聖地或其他重要地點的旅程。哈羅德並不是宗教信仰者,他開啟的這趟旅行,去往的地方,是奎尼所在的醫院。
他堅定的認為,如果他虔誠的走完這趟旅途,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為奎尼祈禱,那麼奎尼的病也許就還有救。這份執著,其實和真正的朝聖者又有什麼兩樣?
當所有的激情和熱情都在無盡的時間中被消磨殆盡,也許上路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哈羅德為了奎尼的癌症上路,結束之時,卻收穫了一份全新的生活。
你的朝聖,什麼時候開始?
作者:大歌
一個
深知自己文筆爛
被人誇寫得好
會在電腦屏幕後
開心的臉紅
的
女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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