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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打著官司突然和解了,Waymo和Uber 之間發生了什麼?

雙方突然達成和解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2 月 6 日下午,Uber 和 Waymo 之間關於自動駕駛商業機密侵權案件開庭,訴訟案持續一年後,雙方仍將就 Uber 是否有竊取 Waymo 的激光雷達方案展開爭論。據外媒mashable報道,在接下來的三周中雙方將一直在法庭中進行對峙。

但就在 2 月 9 日,Uber 和 Waymo 突然宣布達成和解。和解方案為 Uber 將向 Waymo 提供價值 2.45 億美元的 Uber 股份(按照 Uber720 億美元的估值來算,股份比例為 0.34%),且 Uber 不得使用與 Waymo 相關的商業機密技術。突如其來的消息雖然讓人措手不及,但從整個訴訟案件的發展看來,雙方突然達成和解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不嚴謹的技術人員帶來的糾紛

2017 年初的 Uber 醜聞不斷,先是 Uber 的創始人、前 CEO Travis Kalanick 加入特朗普政策委員會的支持被網民批評「政治不正確」,接著又被曝出公司存在性別歧視文化,到了 2 月更是碰上了大官司,Uber 副總裁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一個做事不嚴謹的天才技術人員將 Uber 推入了和谷歌的巨大法律紛爭。

萊萬多夫斯基曾在谷歌工作,是谷歌自動駕駛項目的核心研發人員之一。在 2016 年 2 月離開谷歌后,萊萬多夫斯基創立了自動駕駛貨車公司 Otto。2016 年 8 月,Otto 被 Uber 相中,以 6.8 億美元的價格收購,而作為聯合創始人的萊萬多夫斯基也隨之加入 Uber,成為副總裁,負責自動駕駛研發部門。很快,Otto 就向 Uber 證明了自己的技術實力。2016 年 10 月,Otto 利用自動駕駛貨車成功將 51744 罐百威啤酒運從科羅拉多州的科林斯堡運到了科羅拉多斯普林斯,全程約 193 公里。

充滿爭議的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  圖 | 搜狐

萊萬多夫斯基離職——創業——賣掉創業公司加入新公司的履歷看似正常,實則充滿了爭議。谷歌方面在 Otto 提交給內華達州的自動駕駛相關文件中發現, Otto「64 線激光雷達系統」的製造技術和 Waymo 的技術高度相似。谷歌方面經過調查發現,萊萬多夫斯基在離開公司前下載了 14000 多項文件,其中就涉及多項自動駕駛研發的機密文件。

Uber 收購 Otto 後,Uber 的自動駕駛部門開始整合來自 Otto 的技術,其中就包括激光雷達掃描技術和雷達電板技術等。於是,眼見自己的技術疑似被「剽竊」的谷歌向 Uber 提起了訴訟,稱 Uber 侵犯了專利和商業機密。但 Uber 方面則否認了谷歌的指控,並稱激光雷達技術來自 Otto 曾收購的 Tyto Lidar LLC. 技術公司。


缺少關鍵人物作證的扯皮法律訴訟案

2017 年 2 月,當時估值 45 億美元的 Waymo 正式提起了訴訟,要求 Uber 賠償其近 19 億美元的損失。Uber 堅決否認了這一指控,並要求萊萬多夫斯基作證並未將谷歌的商業秘密技術帶入 Uber。

Waymo  圖 | 視覺中國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作為偷竊者的萊萬多夫斯基並不願意接受調查。當法官要求他上交相關文件,他援引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the Fifth Amendment)拒絕自證其罪。(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成為其自身所涉案件的目擊證人(No person shall be compelled in any criminal case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從 2 月到 5 月,Uber 一直要求萊萬多夫斯基配合調查,但都遭到了拒絕。在錯過上交文件的最後期限後,被「惹怒」的 Uber 方面最終辭退了他。由於關鍵萊萬多夫斯基的不配合,案件陷入了「羅生門」窘境,Uber 既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Waymo 也無法從萊萬多夫斯基口中找到 Uber 方面剽竊己方技術的關鍵證據。

Waymo 方面本可以申請 FBI 介入調查 Uber 是否有侵犯專利行為,但據外媒wired報道,「把 Uber 的高管牽扯進來也不符合谷歌的利益」。因為將證據提交給 FBI 後,意味著 Waymo 和谷歌將失去對訴訟過程的控制,政府可以傳審任何與 Waymo 有生意來往的人,並藉此了解公司的內部消息。因此,Waymo 將對 Uber 侵犯專利的指控變為對商業機密剽竊的指控。

訴訟案在其後的幾個月一直在進行,但由於都缺少關鍵證據,訴訟案變成雙方律師在法庭中的互相扯皮。


為什麼說和解是雙贏?

據外媒businessinsider報道,在最新一次的法律訴訟案開庭前,Waymo 方面向 Uber 提出和解方案,報價 5 億美元,遭到了後者的拒絕。但當開庭第二天,谷歌方面將「證人」萊萬多夫斯基請到法庭時,雙方重新回到了談判桌前。

萊萬多夫斯基的出現並不一定證明 Uber 有剽竊 Waymo 的技術,但這意味著 Uber 又將捲入新一輪更複雜的法律訴訟中。對於要趕在 2019 年 IPO 的 Uber 來說,接著打官司顯然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價值 2.45 億美元的股份更像是一場「及時止損」。

Uber 的自動駕駛汽車正在進行街頭實驗  圖 | 視覺中國

除此之外,對於 Uber 言,自動駕駛技術的演進遠比一場耗時漫長的扯皮戰速度要快。在自動駕駛這場長跑比賽中,激光雷達等技術雖然關鍵,但並非無法突破。比如特斯拉,完全放棄激光雷達,採用雷達和相機技術檢測周圍的環境。與其耗費精力打法律仗,還不如全身心投入技術的研發。況且,價值 2.45 億美元的股份而非現金不僅沒有損耗現金流,某種程度上還贏得了一個新的投資者。

對於谷歌而言,價值 2.45 億美元 Uber0.34% 的股份不算多,但考慮到 Uber 仍然是共享出行和自動駕駛領域的大玩家,能將競爭對手變成被投資者亦是一大收穫。另外,2017 年一年下來,雖然 Waymo 已經將 Uber 的自動駕駛部門攪成渾水一攤,但對自身亦是一種精力的損耗。最後,別忘了,雙方的和解條約中明確規定了 Uber 不得使用和 Waymo 相關的商業機密技術,這意味著 Waymo 疑似遭到剽竊的技術也沒有了外泄的風險。

總的來說,在歷經一年的折騰後,和解的結果稱得上皆大歡喜。谷歌收穫了 Uber0.34% 的股份,價值 2.45 億美元;Uber 則擺脫了一個大麻煩,在明年計劃的 IPO 之前成功將競爭對手變成了投資者,從此兩家公司都將繼續在既定、正確的道路上前行;對於這一場紛爭的關鍵人物萊萬多夫斯基而言,也可以更加全力以赴他的 AI 神教事業了。

責任編輯:Rubberso

頭圖來源:theverge

本文由極客公園原創

轉載聯繫 zhuanzai@geekpark.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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