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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謹昆:毛澤東特別倚重的法學家

(《中華魂》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發布,請勿轉載)

陳謹昆,1887年5月3日出生於湖南省常德縣(現常德市鼎城區)肖伍鋪鄉月亮村。1917年從日本留學回國後,先後在北洋政府與國民黨政府當司法官,後因對新舊軍閥政府失望,辭官專做自由主義教授和律師。解放戰爭時期,隻身奔赴延安,投向光明,成為一名共產主義者,盡其所長為解放區的法律建設工作作貢獻,受到了毛澤東、劉少奇等中共領導人的熱烈歡迎和高度的讚揚。陳謹昆畢生從事司法、立法實踐和法學教學、研究,為當代中國的法律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司法救國」夢的破滅

1917年7月,陳謹昆在日本留學回到闊別10年的祖國。他希望用法制的力量來複興民族和國家,用法律來維護社會所需要的正常秩序。

9月,他在奉天省高等審判廳擔任推事,1919年初任大理院推事,兼任司法講習所講師。1923年起,任大理院推事庭長、司法考試委員,湖南司法考試委員,至1928年止。此時,他抱定「司法救國」的決心,躊躇滿志,活躍於法律界。他先後兼任司法講習所講師和司法儲材館教員,並從1918年先後在北京大學、朝陽大學法律系、北京法政專門學校任課。

1930年,陳謹昆出版了《刑事訴訟法通義》及與同事李良同著的《刑事訴訟實務》兩書。已編纂而未出版的有《民事訴訟法講義》及《刑法個論》。1933年5月他受邀請欣然前往南京就任司法行政部司長及南京法官養成所教員之職,繼續實踐自己「司法救國」夢。開始,陳謹昆雄心勃勃,一心撲在工作上,並很快草擬了《現行刑事訴訟法》,但是不久他即發現自己的心血白費了,各級司法機關形同虛設,司法人員人浮於事,爾虞我詐。他逐步領悟到法律與政治的關係,在專制獨裁的體制上,實行的是武人專政,縱然制訂了好的法律、法規,只是擺設於世事無濟。他 「司法救國」夢就此破滅,於是僅在南京做了5個月官,就不辭而別回了北平。

正當陳謹昆深藏於書齋、課堂忙於研究、傳道授業解惑時,蘆溝橋的炮聲響了,不久北平淪陷。年已五旬的陳謹昆離家隨北大遷往長沙。當時由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南開大學聯合組成的國立臨時大學在長沙開學,他在臨時大學任教。但同年12月13日,南京淪陷,長沙也經常遭受日本飛機轟炸,臨時大學決定再遷雲南昆明。1938年5月4日,臨時大學奉命改為國立西南聯合大學。

陳謹昆在西南大後方生活相對安定,但是目睹了許多不良現象:前線抗日將士在浴血奮戰,但後方的國民黨排斥異己,製造黨爭,達官顯貴們花天酒地,紙醉金迷,大發國難財,使人民生活困苦不堪。身邊的許多教授也生活窘迫,有的甚至處於半飢餓狀態。他大失所望,於是,當年又從昆明回到了北平。日本侵華當局見他曾是留日學生,又從大後方回來,在法學界有一定聲望,想利用他控制北平學界,為偽政府做事,為日本侵略效勞,便派他在帝國大學時的同學朱深等登門做工作。陳謹昆見同窗來訪本來非常高興,待同學說明來意他勃然大怒,斥責道:「我陳某死不足惜,決不賣國求榮!」來人還想開導開導,他氣極了,順手揚起拐杖要打。遊說者只得灰溜溜地走了。

他掛出一塊「經濟律師」的牌子,受理北平、天津等地的經濟案件,以獲酬勞,維持生計。

後來,日寇為了控制佔領區,給順從的老百姓頒發「良民證」,並據此配給糧食和其它生活品。當挨戶登記造冊到陳謹昆家時,他極為憤慨,拒絕在登記表上簽字,並怒斥道:「我是中國的良民,怎能將名字簽到出賣良心的冊子上呢?給我滾!」

他一直拒領「良民證」,自籌一些生活必需品,在北平淪陷時期決不買日偽配給的糧食和布匹。為此,日本人很不滿,但礙於他在法學界的聲望,怕引起眾怒,所以未敢加害於他。

反內戰爭民主的鬥士

1945年8月10日,陳謹昆從收音機中獲悉日本政府向同盟國發出乞降照會的消息,欣喜異常,覺得可以過上太平日子了。但接下來的消息又使他不安。因為當天晚上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命令日軍駐華最高指揮官和偽軍「維持現狀」,「除按指定之軍事長官的命令之外,不得向任何人投降繳械」。第二天,蔣介石又下了兩道命令:一個給他的嫡系部隊,要他們加緊作戰,積極推進,勿稍鬆懈;一個給第十八集團軍總司令朱德,命所有該集團軍部隊,應就地駐防待命,勿擅自行動。

陳謹昆從廣播中聞悉蔣介石所定處置敵偽軍隊與接收投降辦法,即斷定天下從此多事。一位老同學還斥責他失言。

8月下旬,毛澤東親赴重慶,國共兩黨在重慶開始和談,和平與民主的呼聲日趨高漲。陳謹昆從中看到了復興民族與國家的希望,奮筆疾書,在報上發表一篇篇文章,給朋友寄去一封封信函,呼籲國人團結一心,共同復興我們的國家,以免使國家再受列強欺凌之苦。

9月下旬的一天,陳謹昆很久未曾謀面的妻兄出現在陳家。他便是曾任南京政府司法部司法總長的江庸。

江庸開門見山地說明來意:「我是奉命而來,請你參加特別軍事法庭,專審日本戰犯和戰俘,不知老兄意下如何?」

陳謹昆想到亡國之痛和7年來日寇對自己的欺凌,不禁握緊了拳頭,激動地說:「好啊,重操舊業當法官,讓侵略者受到應有的審判!」

然而隨著國民黨中央政府派的接收大員的到來,紛紛干起搶車子、票子、房子、婊子等中飽私囊的勾當,大搞「五子登科」,把接收變成了「劫收」。緊接著,收復區苛捐雜稅繁多,人民生計日益困難。民間便紛紛流傳「想中央,盼中央,中央來了更遭殃」的順口溜。極富個性的陳謹昆不恥為伍,一怒之下,遂退回了司法部的任命書。

隨著北平的光復,北平臨時大學、朝陽學院、中國大學紛紛複課,陳謹昆應聘各校名譽教授,並任朝陽學院系主任、中國大學導師。1946年5月,北大、朝陽遷回北平後,兩校也發函約請他前去任教。陳謹昆本來一直認為律師與教授均為自由職業,而且是高尚職業,即使在日偽統治時期,起初他還做經濟律師掙錢維持生計,但到了此時,他認為在國民黨統治區律師不再高尚,學校也非自由聖地,因為學校實行訓導制度,國民黨黨化太甚。於是在國民黨宣布「停止淪陷區律師執行職務」的禁令以前,他即宣言不作律師;為避免過多的政治因素干擾,他又辭去系主任和名譽教授之職,僅在臨大、朝陽學院、中國大學講課。

陳謹昆匡論時事的文章,篇篇擊中要害,使國民黨十分忌恨,有關報紙已得到國民黨當局指令不敢刊發他的文章。但在中共北平地下組織和葉劍英的影響下,他不僅口誅筆伐,而且開始參加進步學生運動。

1946年4月13日,在中國大學返校慶祝大會上,陳謹昆面對萬餘名師生及來賓演講,論及中國目前之政治局勢,他說:在抗戰勝利後,「所謂『讀書不忘救國,救國不忘讀書』的口號已成過去。現在應對國家政治以主人公資格,表示人民的力量。」他對政協五項決議,表示衷心擁護。對於國民黨二中全會企圖推翻政協決議,與國民黨所堅持的所謂訓政時期的約法,他從法律的觀點,予以嚴正的批評。他指出:政協會議之決議曾為國府主席所贊同,它是合法的;相反的,國民黨所謂訓政時期的約法,乃是一黨專政的約法,並非國家根本大法,決不能以之動搖政協的決議。他大聲疾呼:「應在全國範圍內停止內戰,因為內戰所帶來的災難老百姓實在受不起了。」

4月21日,國大選舉協進會在中山公園舉行國大代表選舉問題演講會,邀請陳謹昆、江紹原等著名教授講演。會前,幾位好友竭力勸阻陳謹昆與會,說:「聽說你已上國民黨的黑名單了,千萬不能拋頭露面。要知道他們前不久已製造了重慶『校場口事件』,郭沫若、李公朴被打傷,他們可是什麼事都幹得出來的!」

陳謹昆堅定地回答道:「反對內戰,要求民主,何罪之有?死在演講台上,總比憋死家裡要好!」說完就義無反顧地走了。

當天的演講,陳謹昆本來被安排在第三個,但一到會場,發現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吹口哨,叫喊,製造騷亂,他明白這是特務在搗亂,頓時怒火中燒,率先登台。講演剛開始,預伏會場的特務暴徒,即起而大肆搗亂,用磚瓦向講台上及聽眾中猛烈飛擲,當場擊傷陳謹昆的頭部,血流滿面。但他堅持講演並斥責特務說:「你們這種行為是給國家丟臉,我決不是一塊石頭所能嚇倒的!」接著,他正義凜然地表示:「我今天是站在愛護國家和人民的立場來說話,我雖受傷,但凡我應做的,我會繼續去做,希望全國人民都起來糾正這種為全世界任何國家所沒有的行動,希望今天到會的新聞記者,能把真相公布給全世界。」

當時聽眾中有多人受傷,江紹原及北平美國新聞處處長福斯特亦都被打。這就是震驚北平的中山公園事件。

「四二一」血案的發生,讓陳謹昆徹底看清了國民黨政府的面目,堂堂的中央政府竟如此蔑視法律,無視人的正當權力,連手無縛雞之力的教授都不放過,事後又信口雌黃,顛倒黑白,黑暗尤超過敵日。如此無恥的政府竟高談復國,它復興的將是什麼樣的國家?陳謹昆極為悲憤,扶傷撰文抗議,題為《我的希望》,發表於4月29日《解放三日刊》。他指出:中山公園事件證明反動派「日暮窮途,倒行逆施」。他認為不能任由國民黨一黨專政,隨心所欲,因此希望「全國人民都起來督促政府實現三個協定(即停戰協定,政協決議與整軍方案)。他不斷在《解放報》等民主刊物發表文章,抨擊國民黨的專制與獨裁,呼籲和平民主。

傷愈出院後不久,陳謹昆不願在蔣系勢力支配下的大學繼續任教,於是將所任教務辭去,他要尋找新的出路。

單騎赴延安

陳謹昆在抗日戰爭中及抗戰勝利後的正義行動引起了中共北平地下組織的注意。劉仁領導的城市工作部決定爭取這位進步的老教授,於是派其下屬的學生工作委員會的曾平去做陳謹昆的工作。他向陳謹昆介紹八路軍、新四軍的抗日戰績,介紹延安勵精圖治的嶄新氣象,介紹共產黨人的政治主張和救國方案。

1946年1月13日,葉劍英率領的軍事調處執行部中共代表團進駐北平。代表團內專門設立了一個負責統戰、聯絡工作的小組。

由於北平地下黨的牽線搭橋,葉劍英到北平不久,陳謹昆就去中共代表團駐地拜訪。葉劍英親切地會見他。彼此寒喧以後,葉劍英誠懇地告訴他,有什麼心裡話都可以說。

教授的話匣子打開了:「我是搞法律的。說句不自謙的話,在當今的中國,我是這方面的專家,卻發揮不了什麼作用。國民黨政府雖然也制定憲法,也搞一些法律,但是,許多東西都是騙人的。他們實行的,實際上是國民黨一黨的黨法,姓蔣的一家的家法。這個政權腐敗到如此程度,還有什麼希望!」

教授說著說著,激動得渾身顫抖起來,「我把國民黨同共產黨作了很長時間的比較。我發現,只有共產黨才是真正為全國老百姓謀利益的。我佩服、贊同共產黨的主張,希望能為共產黨做些事情。」

葉劍英聽了教授的話,由衷地感動。他對陳謹昆說:「我很佩服教授的見識。我們中共代表這次到北平參加軍事調處,有許多工作要做。我們希望同更多的北平知識界、科學界、教育界的人士交朋友。如果教授利用自己的身份和關係,能在這方面發揮作用,我們將非常歡迎。」

陳謹昆滿口應允,表示願意提供自己的住所,作為中共接觸各方面人士一個聯絡點。

此後,中共代表團聯絡組的人員,便經常利用陳謹昆的住所開展活動。

陳謹昆與葉劍英等人接觸後,思想更加開朗,他積极參加進步學生運動,幹勁十足。他還特意買了一台德國收音機,一到半夜便聽延安電台的廣播,了解延安的情況。中山公園事件後,中共北平地下組織了解到陳謹昆的處境和想法,向葉劍英作了彙報。5月中旬,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向陳謹昆發出了邀請,請他去延安考察。

6月10日,在葉劍英的精心安排下,陳謹昆和教育家符定一一起飛赴延安,受到了毛澤東、劉少奇、朱德、林伯渠等領導同志的熱烈歡迎。他先後在延安和張家口各參觀了1天,既與上層領袖交談,也與下級幹部接觸,廣泛了解他們的政治見解、經濟措施,觀察延安的行政效能、軍隊訓練、士兵精神、教育文化及鄉村建設情況。他發現這裡的人感情真摯,工作緊張,無官僚習氣;金融穩定,人民負擔減輕;秩序安定,盜匪絕跡,夜不閉戶,而且警察極少;教育普及,書店到處都是;生活上,職教員本人及家屬日常生活均由政府負擔,乞丐絕跡;鄉村自治,民主選舉;官民合作,努力生產。特別是延安上下一致同心同德的精神面貌,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社會風氣和各項事業蒸蒸日上的發展氣勢,讓他耳目一新。他認識到中共的土改政策是中國目前經濟改革的正確步驟,認定毛澤東提倡的新民主主義更是挽救中國政治經濟危機的唯一道路,因此決心追隨共產黨,留在解放區參加工作。毛澤東認為以他在北平的地位和聲望,繼續留在北平開展工作,對革命更為有利,勸他回北平。

回北平後,陳謹昆將自己在解放區的所見所聞告訴朋友和身邊的人,並寫了《延安與張家口旅行記》,發表在報刊上。他的結論是:「解放區雖非天堂,非解放區則確為地獄。」宣傳了解放區,擴大了共產黨的影響,也給國民黨反動派的種種造謠誣衊當頭一棒,在國統區產生了巨大的政治影響。

他也曾向所認識的美國友人司徒雷登等懇切進言,力陳美國目前援蔣政策對中美兩國有極大的不利。由於美國幫助蔣介石打內戰是既定政策,也是其遠東利益之所在,所以毫無結果。

7月18日,陳謹昆與符定一聯名致電巴黎外長會議,呼籲幫助制止中國內戰。這時,國民黨悍然發動全面內戰,為鉗制輿論,加緊了對民主人士的迫害,對陳謹昆則再一次威逼利誘。蔣介石曾派人邀請他出來做官,他拒絕了。從這以後,陳家就經常接到特務分子打來的威脅、辱罵的電話,特務對他進行了監視。

1946年7月11日和15日,民盟中央委員、著名教授李公朴、聞一多先後在昆明被國民黨特務暗殺,考慮到陳謹昆的人身安全,葉劍英決定安排他去解放區。地下黨組織搞到了一張通行證,派人護送陳謹昆第二次去延安。

9月初,陳謹昆一到張家口就發表了《余為何參加中共工作》的政治聲明。他回顧自己抗戰勝利後的奮鬥歷程,指出,正是由於蔣介石的獨裁專制和倒行逆施,才迫使一個以前只守個人崗位的人擔負起立言的責任,並環顧國內民主力量,擇其可與合作者。他從解放區和共產黨身上看到了中國希望之所在。他將解放區的情況與國統區對比,斷言,只有共產黨能完成求國家獨立,人民民主的歷史任務,始能真正成為四強之一,負起共同維護世界和平之責任。他痛斥蔣介石:「全國民眾呼籲不斷,盟邦特使調解不成,親口諾言不算,親筆簽字無效」的無信義行為。指出,在政治腐敗、經濟崩潰的情況下,不積極尋求解決辦法,而以外國精良武器,殘殺本國抗戰部隊與爭取民主的人民,則在中外歷史上實只有一個國民黨。他提醒人民如果國民黨繼續打下去,美國亦繼續留下去,國民黨更要吃大虧,這樣不過使中國長期混亂,人民長期塗炭,於中國固亦極端不幸,於美國人民亦極端不利。所以中美兩國人士,均須奮起糾正兩國政府此種「損人損己」的錯誤。

毛澤東獲悉此事,馬上致函稱讚:「今日閱悉尊著《余為何參加中共工作》,義正詞嚴,足以壯鬥士之志,奪姦邪之魄,擬付《解放日報》發表並廣播全國。」特請陳謹昆儘快去延安共策工作之進行。

在張家口,陳謹昆受到了各界人士的歡迎,不久,陳謹昆的家眷也在地下黨的護送下,安全抵達張家口。9月19日,陳謹昆一家8口人由張家口動身赴延安,沿途從晉察冀經晉綏解放區到陝甘寧邊區。

陳謹昆途經各地均發表演說,痛斥蔣介石賣國內戰的陰謀,指斥美軍借口遣俘長駐中國,侵犯中國領土主權,為反內戰的軍民加油鼓勁。

10月29日,抵達延安,當天陳謹昆下塌交際處。第二天,周恩來親自安排他居住在楊家嶺,與陸定一住同一排窯洞,他們的上一排窯洞即是毛澤東的住址。毛澤東聽說陳謹昆到達延安,十分高興,特地邀請他和夫人到家做客。席間,毛澤東風趣地說:「一磚頭把你打到延安來了,還有國民黨特務為你送行,真得感謝他們啊!」

陳謹昆笑了笑,激動地說:「是您和共產黨救了我們全家,我的這條命已經不屬於我自己了。」

10月31日下午,毛澤東、朱德又在中央辦公廳設宴招待陳謹昆。

這一年,陳謹昆60歲。他向記者表示:「余雖年已六十,但願再活二十年,為中國人民服務!」

為正義而奮鬥到底

到延安後,陳謹昆先後發表了《致友人書》和《致北大朝陽同學書》,前者是致司法界耆宿余棨昌、石志泉、沈家彝三先生的公開信,信中慷慨陳詞:「弟可斷言,蔣公消滅共產黨之目的絕對不能達到,美國侵略中國之目的,亦絕對不能達到!內戰不停,中國人民均不能活,其前途何待智者言之。中國固有長期外患之教訓,現時人民力量與國家觀念已遠非以前北洋政府時代可比。」他期待他們「同作高山之呼,共盡匹夫之責!」在後一封信中,他呼籲北大、朝陽學生:「莫要辜負了光榮傳統,放棄了前進責任,現在正是國家興亡民族死活的緊要關頭,為自由、為民主、為生存、為獨立,大家起來吧!不是我們知識階級再觀望再躊躇的時候了!」

北平、山東等地的幾家報刊先後登載他的聲明及兩封公開信,在知識界引起了巨大的震動,在國統區起到了積極的宣傳教育和分化瓦解作用。

194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國民黨蔣介石違背政治協商會議決議,單方面召開只有國民黨和青年黨、民社党參加的「國民大會」,通過一部一黨包辦的偽「憲法」,妄圖使其內戰、獨裁、賣國的反動政策「合法」化。陳謹昆以法學界人士的觀點進行批判揭露,接連發表了《虛偽的手法騙不了人民》、《憲草問題》等論文,指斥國民黨私擅召開「國民大會」來制定憲法,自初就違反了民主原則,不能代表民意,是在學民初的袁世凱拉攏「豬仔」,製造偽憲法?? 「這完全是地地道道的專制憲法,非民主憲法」。

1946年底,以「沈崇事件」為導火線,北平近萬名學生湧上街頭,抗議美軍暴行。陳謹昆對學生運動備極讚賞,並稱:美軍強姦暴行不能單以一個法律問題了事,完全要拿一個政治問題來解決。他說:「照法律上講,中國已收回領事裁判權,美國兵也要服從中國法律,受中國法律裁判。」對蔣介石政府為美兵暴行辯護的行徑,他斥責說:「這是一個共犯人的口吻。」這為學生們反暴行動找到了法律根據,使之更理直氣壯。他還和周恩來、陸定一等一同出席延安各界聲援全國學生愛國運動及政協會議周年紀念大會,聲援學生運動。

此後,陳謹昆發表了《對杜魯門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對華政策聲明之一個國民意見》及《關於馬歇爾聲明再說我的一個國民意見》的長篇文章,對聲明中的「吾人應中國政府之請,業在中國留駐相當數量之軍隊」,「吾等積極幫助中國使其獲得和平及其真正民主政府」,「吾等願提出保證不干涉中國之內政」的說法一一駁斥。指出,在日本投降後,美國還在華北新增駐兵,均不正當,且違反國際公法。美援助蔣介石進攻解放區,消滅共產黨,支持國民黨召開偽「國大」,當獨裁總統,這都是與不干涉中國內政相抵觸的。並對馬歇爾向共產黨放的許多「毒箭」進行回擊,對其對華立場進行批評。

陳謹昆針對蔣介石在全面進攻失敗後重施故伎叫嚷「停戰和談」,上海一些自稱對政治不感興趣的所謂名流要各派勿咎既往,呼籲「和平」的做法,進行評論,批評他們實質上是「不分功罪,不別是非,要共產黨向蔣介石屈服」,「簡直是侮辱中國人民!」為了和平、民主、自由、獨立、強盛的新中國早日到來,60多歲的教授老當益壯活躍於中國政治舞台,為之吶喊,為之不懈地奮鬥。

1946年12月,陳謹昆由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同志介紹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成為朝氣蓬勃的共產主義隊伍中的一分子。他歷經滄桑後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心愿,由一名著名愛國民主人士、黨的同路人,變為堅定的共產主義戰士。

為人民立法

1947年1月,陳謹昆去中共中央法律研究委員會工作,任委員。

陳謹昆是著名的法學專家,但他虛心研究解放區法制建設的經驗,看到了司法工作較之蔣管區的大不相同。如因人民生活改善而引發的財產爭執與犯罪者少,所以民事訴訟也比較少。他認為解放區最好的一點是注重調解,一般的爭執,由鄉村幹部調解了結,不致成為司法問題。司法工作注重教育,同時也不耽誤老百姓生產,這點尤其可取。

1947年1月,周恩來代表中共中央召集了一次會議,要法律研究委員會起草一個全國性的憲法草案,供解放區人民代表大會之用,並限定於5月1日前交稿。法律研究委員會於1946年6月成立,成立時,以林伯渠、徐特立、王明、謝覺哉、陳伯達為委員,謝覺哉為主任委員。到當年11月中旬左右,法律研究委員會協助中共中央西北局已初步完成了陝甘寧邊區憲法草案起草工作。陳謹昆走馬上任後,為了讓全國性憲法起草工作順利開展,少走彎路,他研究邊區憲草後提了不少意見,並提出法律是與政治相通的,憲法是法律的部門,政治的路線是貫穿於其中的。他特意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陳述了自己的這種見解。

1月16日,毛澤東復函:「大示誦悉,從新的觀點出發研究法律,甚為必要。新民主主義的法律,一方面與社會主義的法律相區別;另一方面又與歐美日本即資本主義的法律相區別。請本此旨加以研究。」

從1月28日到3月上旬,中央法律研究委員會便根據毛澤東的指示開始研究及草擬全國性新憲法草案的工作,王明被指定為憲法組長,陳謹昆為法律組長。除憲法外,還要起草民法,刑法和土地法。儘管戰火即將燒到延安,但陳謹昆和中央法律研究委員會成員從容不迫地埋頭工作,為迎接新中國的成立,為新中國的新法典,嘔心瀝血。

3月,國民黨向陝北、山東兩地發動重點進攻,中共中央決定主動撤出延安,並讓老弱者先走一步。3月7日,陳謹昆戀戀不捨地告別這個帶給他生活重大轉折的地方,向山西轉移。

經過16天的艱難踐涉,於3月22日到達山西臨縣的後甘泉村。後甘泉村距臨縣縣城5里多路,中央法研會的成員就在這裡住下來。陳謹昆先參與起草了《中國土地法大綱》,5月至8月陳謹昆等法研會成員起草了一個照顧政協協議原則的新憲法草案,即所謂後甘泉初期憲草初稿。8月至10月中旬,又根據形勢的發展和中共中央的指示,丟開政協憲草協議原則,試圖起草內容與形式皆為新民主主義的憲草,即後甘泉後期憲草初稿。

在起草法律的過程中,討論熱烈,經常為一個立法原則和立法內容爭得面紅耳赤,這種集思廣益有利於法律的完備。作為專家,陳謹昆還講授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謝覺哉對他的講課評價為「切實可聽」。這就是謝老所說的專家與非專家互相學習。專家向有實際經驗者學,把理論與實際結合,有助於實際,目標為建立新理論;非專家則向專家學專業理論知識,有助於把經驗提升到理論。

在此期間,陳謹昆與毛澤東仍有書信往來,談工作,也傳達彼此的關懷。7月13日,毛澤東回信對陳的工作進行肯定:「你們一家安於農村生活,聞之甚慰。立法工作是一新部門,得兄主持,日起有功,是大好事。時局如兄所料,人民戰爭是發展的;唯艱苦奮鬥,尚須付以數年時間。我們在此均好,勿以為念。」

後甘泉後期憲草初稿完成後,10月8日,陳謹昆寫信給毛澤東報告情況,並根據近期沙家店戰役中彭德懷指揮西北野戰軍殲滅胡宗南集團主力之整編第三十六師的大好形勢,指出這說明蔣介石對陝甘寧邊區的進攻已失敗,這將引起美國人民對美援華政策的反對,中國革命將勝利有期。11月18日,毛澤東復函,說:「十月八日來示,敬悉。國內外大勢觀察正確,不會有第二個方向,進度亦快,不會稽延不決,誠如尊論。惟我們寧可作從長打算,估計到一切可能的困難。以自力更生精神,準備付以較長時間,似屬有益。兄及諸同志對於憲草,慘談經營,不勝佩慰。惟發表時機尚未成熟,內容尚宜從長斟酌,以工農民主專政為基本原則(即拙著《新民主主義論》及《論聯合政府》中所指之基本原則),詳由王、謝二同志面達。??天寒尚祈珍攝。敬祝安好!並問陳夫人及諸小弟妹好!」殷殷關切之情溢於言表。

王、謝,即王明、謝覺哉。10月20日,他們帶著憲法及其它法律草案重返河西向毛澤東彙報,請示今後工作。因戰局緊張,中央無暇討論,同時毛澤東認為憲法草案要待全國勝利後才使用,在信中他把這一考慮及時告訴了陳謹昆,並讓11月15日動身回後甘泉的王、謝詳細面達。鑒於此,陳謹昆等以後約一年時間中,未繼續研究和修改這一初稿。此後他們緊緊圍繞形勢的發展,起草了各種法律,以便使全國解放後,立即廢除舊法律,實施新法律,以保證社會秩序的安定和各方面接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人民的司法官

1948年初,人民解放軍已開始轉入反攻。3月底,毛澤東、周恩來、任弼時等中央領導人東渡黃河,前往河北平山縣的西柏坡,與劉少奇會合。

5月25日,應毛澤東邀宴,陳謹昆、謝覺哉、張曙時、李木庵前往西柏坡,陳謹昆又見到了闊別一年多的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等中央領導同志。劉少奇說:「華北聯合政府快成立了,要陳謹昆去當法院院長,謝覺哉去當司法部長。刑法先就舊的改一下施行。民法也可以這樣,邊做邊改,以穩定社會秩序,保障私人財產,使人民樂於生產建設。要訓練幹部,要建立正規法治,有助於人民建設的就用,否則就改。」

根據劉少奇的指示,陳謹昆不顧炎炎酷暑,除參與起草《土地法》以外,還起草《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到7月中旬《新民法》已脫稿,7月21日《新民事訴訟法》、《新刑法》也相繼脫稿。

1948年8月,隨著人民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華北大部分地區解放,華北臨時代表大會召開,陳謹昆被推選為代表,併當選為華北人民政府委員。9月被任命為華北人民法院院長。10月正式組建了華北人民法院。在院長任內,他起草法律法規,處理案件,不時與謝覺哉商議下級法院組織問題,並下鄉作調查,雖已年愈花甲,仍幹勁沖天。

同年12月,陳謹昆偕同謝覺哉來到中共中央所在地西柏坡,參加法研會召開的立法工作會議。這次會議的主要議程是:一是總結憲法工作。主要說明憲法上國體、政體的重要理論問題。二是總結法律爭論問題。主要是對新舊法觀的爭論作一個總結。陳謹昆表示放棄一些不適合當時的法律觀點。中央法律問題研究委員會遵照中央指示改組為中央法律委員會,為協助中央研究與處理全國有關立法與司法問題之工作機關。陳謹昆當選為委員。

1949年2月,華北人民政府遷進北平,陳謹昆回到曾居住近30年的北平城,看到這座文化古城完好無缺地回到人民手中,且即將成為新中國的首都,感慨萬千。回到北平後,他在司法部和人民法院聯合辦公後,參與接收和整頓舊司法機關工作。

9月24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會議召開,陳謹昆以特邀代表的身份參加會議,他一方面為新中國的誕生而歡欣鼓舞,勉勵新朋老友投身新中國的建設事業,再立新功;同時嚴於解剖自己,說自己搞了幾十年的法律,以前對於國家和法制的觀念模糊,為有產者服務多年,決心拋棄法律舊觀念,為新中國的法律建設作貢獻。在會上,他被選為第一屆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陳謹昆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委員、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由於法制委員會主任王明任職不久後去蘇聯,法制委員會的工作實際由陳謹昆主持。1950年李木庵主持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大綱草案》,陳謹昆的《新刑法草稿》亦是參考本,此外,他還提出了許多中肯的意見。建國初期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重要法律,他都曾參與起草和審定工作,為新中國的立法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同時他極力主張國家嚴明法度,依法行事,不循私情;反對有法不依,違法不咎,或以權代法。

1959年5月14日,陳謹昆因病逝世於北京,享年72歲。

來源:《中華魂》2018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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