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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24:男子被保姆拐26年,稱如果保姆坐牢「寧願不認親媽」。口口聲聲「當親兒子養」的人販子,以為自己配為人母

*首播於2018年2月10日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

1992年6月,何某以一張假身份證在重慶找到一份保姆工作,幾天後,將主人家1歲多的兒子拐走,沿用自己死去孩子的生日、姓名,在南充把兒子「劉金心」養大。26年後,何某不堪內心煎熬,通過媒體為劉金心尋找親生父母,給自己贖罪。

本周,劉金心與其生母王小琴終於得見,但現實的戲劇性勝過電視劇。王小琴說,在兒子被保姆拐走三年半之後,她已從河南找到了「親生兒子」,手頭還留著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親子關係鑒定》。現在,突然告訴她當年的鑒定報告出了錯、養了22年的「親生兒子」不是她的,實在難以接受。另一方,保姆何某曾說,「我是不怕坐牢的」,但劉金心說,「我不想我媽出事,如果她坐牢,我寧願不認親生母親。」

河南高院錯誤親子鑒定報告造成的侵害,拐騙兒童案的社會影響認定、追訴時效、公訴案件中的受害人諒解……這起環環相扣的悲劇中,許多複雜的法律問題已經超出非專業人士的認知。但這句「如果她坐牢,我寧願不認親生母親」,卻能穿越重重疊疊的法律條文,戳進天下父母的心臟。

26年供養,能抵消拆散他人家庭之罪嗎?劉金心眼中,保姆何某並非人販子,而是養育者,因為儘管何某有「拐騙」行為,卻沒有「販賣」的動作。但,所謂人販子,就是以人口換利益者,有人是為錢,人販子何某看重的「利」,是自己「命硬,要撿個孩子來養才養得活」的愚昧執念。換言之,「養孩子」的過程,就是何某「販賣」的標的,她既是賣家、又是買家。標榜什麼「一直把兒子當親生的養」,人販子什麼時候擁有了超越血緣的上帝視角、什麼時候又成為了這世間最有社會責任感的人?

拐騙兒童,販賣人口,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這是他們帶來的最惡劣的副產品——是非觀的淪喪。一場犯罪,能讓一個無孩家庭擁有虛妄的團圓,卻能讓生物學父母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劉金心的親生父母在某種程度上是幸運的,河南高院的錯誤至少讓他們過去22年生活在慶幸中,如果沒有這份錯誤的親子鑒定,尋親26年的王小琴,還有多大幾率能維持家庭的完整、自身心智的正常?生別離的凌遲,劉金心不懂;這世間最反人類的犯罪,劉金心不懂;僅僅因為何某出於「鎮住命」的目的與其共同生活的26年,竟喪失起碼的悲憫與判斷力。

何某的家庭里,前夫作為唯一知道其兒子來歷的人,以此敲詐她13萬;劉金心小學學歷,「書沒讀好、也沒個好工作」;在何某坦白後,她的女兒哭求她不要自首,「怕她要坐牢」。說句誅心的話,如果劉金心在親生父母身邊長大,生活軌跡大概與現在大不相同。你指望一個人販子灌輸給孩子怎麼樣的三觀?「養大」和「養成」,是兩回事;「偷孩子」和「養育之恩」,更是兩回事。

而骨肉分離的切膚之痛,和這句「我寧願不認親生父母」的殘忍,劉金心到為人父的那一天,大概才會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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