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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在家備覽——持犯篇》不偷盜戒6

我們繼續學習《南山律在家備覽》持犯篇

弘一大師遺著

良因法師導讀

「四、獻佛物者。開侍衛者用之,義同佛家之所攝故。」

獻佛物,就是供佛的飲食、水果等,這類物品有時效性,不能一直放著,一定要在很新鮮的時候就撤下來。因為佛現的是僧相,他持出家戒,過午不食,所以我們供佛的飲食、水果這些吃的東西,過了中午就要把它撤下來。

如果因為上班,沒辦法中午趕回來撤怎麼辦呢?可以在佛前供半小時、一小時,或者稍微供一下,出門之前,就把它撤下來。不要過午才撤,這符合佛過午不食的精神,是對佛的尊重。

供佛的水果和飯菜,一定要用單獨的餐具專門供佛用,不可以跟個人的餐具混用。要買新的、莊嚴的器皿來供佛。飯菜也不需要一大碗,一個小碗就可以了。供佛的水果,要把皮削掉,切好,取出一小部分來供。比如西瓜,不要用整個的來供佛,取一小塊出來,裝在很精緻的小碗或小碟子里,一點點來供佛就好了。

為何如此呢?就像家裡來了一位貴客,我們要請他吃西瓜,不可能把整個西瓜丟給他,讓他自己切,我們一定是切得好好的,裝在精緻的盤子里請他吃。供佛就要像對待貴賓一樣,以最虔誠恭敬的心態來供養。

如果條件許可,我們應該養成一個習慣,凡是自己將受用的東西,都先拿來供佛。

例如新買的衣服,沒穿之前,可以在佛堂供一下佛。雖然佛不需要,但這代表佛弟子對師長的一種恭敬和心意。又如剛買了一袋蘋果,先取出一顆,洗乾淨、削好皮、切好、把籽去掉,在佛前供佛。剛拆開一包餅乾,也先取出幾塊來供佛。

若條件不許可,也要養成習慣,在吃新的東西或者新的菜(舊的就不要了)之前,就先默念: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然後再吃。養成這種習慣,時刻記得三寶是我們歸依的境界,心中要常存念三寶。

香、花、燈、幢幡等供養物,飲食,水果等獻佛物,乃至佛受用物本身,都應當盡量選用最好的材質。比如漢地,會用最好的檀香或沉香木來做佛像;

藏族人會用黃金來做佛像,並鑲上七寶;或者用七寶來做供具。為什麼要用最好的東西來供佛呢?因為這代表一個弟子,對師長虔誠恭敬的態度。除非條件不許可,如果條件許可,就應當以力所能及,最好的東西來供佛。

如果我們明明可以用好的東西供養,卻認為我只要有這個心意就好了,用很粗糙的供具飲食,然後把這觀想成上妙之具來供佛,那是自欺欺人。

過去我們學院老法師曾開示說:「供佛是給自己培福的好機會。做香燈師是最有福報的。為什麼呢?因為做香燈師,就等於是佛的侍者。

佛在世的時候,阿難尊者做侍者;佛滅度後,我們無法親近佛,怎麼辦呢?那就做香燈師時,我們把佛像當作真佛,以虔誠恭敬的心,來做好這份工作,這樣做佛的侍者,那就有大福報。」所以我們一定要用能力所及,最好的供具來供佛。

「獻佛物者,開侍衛者用之。」

獻佛物就是供佛的水果、糕餅這類東西,一般供到中午就撤下來了,撤下來之後怎麼處理呢?由佛的侍者來處理,比如佛寺的香燈師,就可以處理這些東西。但這其中還是有區別,不是全部可以由香燈師處理的,要分為幾類:

第一類,是居士供養的,他供養時的心態,是供佛後就交給佛寺處理,自己不帶回去了,已經做了舍心。這一類供完後,就由香燈師來處理,香燈師要給誰都可以。

第二類,是居士供養時,沒做舍心,他還要拿回去,這種情況下,要還給居士。若香燈師把它拿去送人,就犯偷盜了,因為居士並沒做捨心。

第三類,是從常住庫房裡拿出來的,這一類供養完後,要收回庫房,交由大寮來處理。因為這是常住的飲食,所以也不是香燈侍衛者可以處理的。

所以我們如果在佛寺做義工,一定要問清楚。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我們用糕餅、水果等到佛寺供佛,最好做舍心,供了之後就交給佛寺的人處理了,不要想著再拿走,以免別人犯偷盜。

要不然就在旁邊看著,以免被人誤拿。同時,我們在無法確認此物歸屬的情況下,一定不要亂拿。

即使是佛寺法師給的水果糕餅等物,也未必就一定沒問題,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對戒律特別清楚。

如果法師很熱忱一定要給,我們最好以向佛寺購買的心態去接受,然後再補貼佛寺等值的價錢。如果能不拿的,就不拿,除非是確認結緣的書籍法寶一類,那就沒關係了。

今天我們就學習到這裡!感恩三寶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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