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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衡水出台兩部新規!

近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新出台了《衡水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和《衡水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對原有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政策調整後,將進一步提高我市參保職工待遇水平,經辦服務更加方便快捷。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我市轄區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城鎮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作為用人單位,均列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範圍。上述用人單位的在職職工、退休、退職人員及靈活就業人員,均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對象。進城務工農村居民有就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係的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適當提高最低繳費基數

調整後的《衡水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要求,用人單位以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6%的比例繳納;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由用人單位代為扣繳。我市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最低年限為女滿25年(300個月),男滿30年(360個月),最低實際繳費年限為15年(180個月)。

調整後的文件,將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基數由原來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調整為70%,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低保對象、重度殘疾(1-2級)靈活就業人員仍按60%作為繳費基數。

具體標準為:在崗職工年度工資總額高於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0%、低於300%的,按實際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0%的,按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高於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費率為8%(其中2%視為個人繳費),所需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統一支付,失業人員個人不繳費。

擴大個人賬戶使用範圍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建立了個人賬戶, 依託社會保障卡管理。調整後的文件,擴大了個人賬戶的使用範圍,今後,參保職工不僅可以在協議醫療機構支付門診、住院時需個人自付的費用,支付大額保險費用,還可在協議零售藥店購買「國葯准字型大小」藥品、「衛消進字型大小」「衛消准字型大小」「衛消證字型大小」等消殺類產品、計劃生育用品、「食葯監械進字型大小」「食葯監械准字型大小」「食葯監械許字型大小」等醫療器械和用於防病治病的健字型大小保健品等。

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報銷 限額提高

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的支付實行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此次調整,適當提高了職工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的繳費金額,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8萬元。被保險人的醫療費超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由職工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報銷限額由每結算年度20萬元提高到40萬元。也就是說,我市職工醫療保險保障水平達到48萬元。

簡化異地就醫工作流程

參保人員轉往參保地以外的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時,直接在參保地二級以上協議醫療機構辦理異地就醫手續,也可以直接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轉外手續,更加方便了參保人員轉外就醫。

因治療惡性腫瘤在同一年度內多次住院的,年度內只記一次起付線。

提醒廣大參保職工,因病情危急需要轉診轉院的,可先行轉院,但應在出院前補辦轉診轉院手續,未辦理轉診轉院手續而自行到外地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職工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參保職工應連續按時參保繳費,中斷、延遲繳費將會影響參保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的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應於每年12月份繳納下一年度全年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城鎮職工生育保險 暫行辦法

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都應當參加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統一了全市生育保險政策

調整後的《衡水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要求,市、縣兩級統籌實行統一政策、統一標準。衡水高新區、濱湖新區參加市本級統籌,其餘縣市區統一執行本辦法。

女職工政策內生育或終止妊娠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床位費、藥品費等生育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實行限額支付,限額以內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付,超出限額部分由個人自付。支付限額為:懷孕未滿16周終止妊娠的300元;懷孕16周及以上未滿28周終止妊娠的500元;自然分娩或懷孕28周及以上引產的1500元;人工干預分娩的2000元;剖宮產的3000元。

職工因實行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取出)術、輸卵(精)管結紮及復通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實行限額支付,限額以內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付,超出限額部分由個人自付。支付限額為: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術50元;皮下埋植(取出)術100元;輸精管結紮術300元;輸卵管結紮術500元;輸精(卵)管復通術1500元。

社保政策未覆蓋的男職工未就業配偶政策內生育、終止妊娠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限額補助,補助金額為上述標準的50%。

生育津貼 納入生育保險支付範圍

黨政機關和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3%,其他用人單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5%。黨政機關和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只報銷生育費用和計劃生育費用,其他用人單位職工除能報銷上述費用外,還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從今年起,我市將生育津貼納入生育保險支付範圍。生育津貼統一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高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全部撥付職工本人,單位不得截留。生育津貼支付時間按實際產假天數計算。

機關、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貼,休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社保政策未覆蓋的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

統一了產假天數

女職工政策內生育或者終止妊娠,按照規定可享受產假。懷孕未滿16周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滿16周及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生育產假15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人工干預分娩或剖宮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同時符合人工干預分娩(剖宮產)、多胞胎生育的,增加的產假天數累加計算。

市人社局特別提醒:中斷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繳費將影響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中斷繳費超過三個月的,即使補繳欠費後,中斷期間職工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新入職職工或中斷繳費後連續繳費不滿一年的,生育保險基金只支付生育醫療費用,不支付生育津貼。

衡水晚報記者 崔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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