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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年節的文化密碼

主講人信息:

陳勤建 華東師範大學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師範大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民俗學會副會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委員、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近些年來,民族傳統文化經受了社會歷史變革所帶來的衝擊與挑戰。特別是面對外來洋節文化的大量湧入,如何理解、繼承我國傳統的節日文化,讓很多人深感困惑。

歡度春節,民間為何又稱之為「過年」?「過年」的時間該怎麼定?農曆一月為何又稱為「正月」?民間俗語「一年三百六十天」又隱藏著什麼信息?了解我國傳統年節的文化內涵,對加強保護傳承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義。

何謂「年」

民間相傳「年」是一隻身體龐大、脾氣暴躁、兇猛異常的獨角惡獸,每到寒冬臘月末就到附近的村莊里去尋找食物,甚至傷害村民,給人們帶來了很大的災難。後來人們發現,它會被人們扔到火堆里的竹節爆裂時發出的聲音嚇跑,但是「年」並沒有死,所以每年的臘月三十,大家夜裡都不睡覺,守著火燒的竹節驅除這隻怪獸,「除夕」由此而來。

在不同的時期,「年」的稱謂有所不同,唐虞時稱「載」,夏時稱「歲」,殷時稱「祀」,至周始稱謂「年」。現在的「年」是從周時才開始的。

「年」字的甲骨文、金文作谷穗成熟下垂之象形,「年」字的象形字,是一個背負成熟谷穗,即「年成」為主要表意。這是文字發生學給漢字「年」所下的準確定義。至於「載」是取萬物終而復始,「歲」是取歲星年行一次的意思,「祀」是指四時祭祀完結。

「春節」這一說法在我國歷史上早就出現了。《後漢書·楊震傳》中有載:「春節未雨,百僚焦心,而繕修不止,誠致旱之徵也」。不過,當時指的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南北朝時,「春節」則泛指整個春季。

中華民族傳統曆法歲首為正月初一,現今無論中國還是海外華人都統一稱為「春節」,但在歷史上卻稱之為「元旦」。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翌日發布《臨時大總統改歷改元通電》,宣布:「中華民國改用陽曆,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同時,南京臨時政府還發布了《命內務部編印曆書令》,要求「於陰曆十二月前制定曆書,頒發各省」,對於「舊時習慣可存者,擇要附錄,吉凶神宿一律刪除」。1912年3月,袁世凱繼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進入北洋政府時期。北洋政府延續了辛亥革命以來的變俗行動,發布公告「現在共和政體業經成立,自應改用陽曆,以示大同」。到1913年陽曆新年到來之前,各機關收到政府通電「自正月初一日起至初三日止停辦三日」,然而,在民間則仍按傳統沿用舊曆即夏曆,仍在當年2月18日(壬子年正月初一)過傳統新年,其他傳統節日也照舊。有鑒於此,1913年(民國二年),由當時北京政府內務總長向大總統袁世凱呈上一份四時節假的報告稱:「我國舊俗,每年四時令節,即應明文規定,擬請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凡我國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員,亦准假一日。」袁世凱只批准以正月初一為春節,同意春節例行放假,次年(1914年)起開始施行。自此夏曆歲首稱「春節」,現行的「春節」只有一百多年。

陽曆年元旦,在西曆年節中稱為新年的第一天。現有西曆新年的「元旦」稱謂,正是「中」冠「西」戴。為什麼要把我們的年節的民俗稱為「元旦」安在公曆新年的第一天上?百餘年過去了,民眾對此分得還是很清楚。1923年1月3日《申報》第2版《陰陽曆新年的比較》一文記載:「社會上逢著過陰曆新年,頓現出熱鬧的氣象。吃的玩的,比較平時要添出許多。便連路上的行人,也得增多不少。但是遇陽曆新年,除掉有幾面國旗迎風招展以外,簡直和平時一樣」。

「過年」的日子怎麼定

當代的過年日子,除了傳統外,還與經濟考量、社會時序的建構相連。新中國成立以來,年節(元旦加春節)假日天數一直是四天,改動不大。事實上,我國傳統的過年日子大致主要與農事季節有關,這一時間節律的模式有著久遠的歷史淵源。

傳統年節的形成與我國獨特的地理氣候環境相適應。我國地處北半球溫帶區域,受季節風候的影響,有著明顯的季節分野。遠古先民根據自然氣候的變化和植物生長一歲一枯榮的特點,先有了對歲、年的感悟和春播秋收兩大節令的認知,其生產生活大致隨大自然春秋季節風候節律而動。先民在特定的生存環境中,逐漸對天體運行、萬物生長、人體生命的節律交織進行文化延展,因此形成的傳統年節則成為地域族群文化生命周期的關節點和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重要標識。

農曆春節的天數最早的文化原型就是詩經《豳風·七月》所透視出夏時「十月太陽曆」過年的日子。《豳風·七月》出自《詩經·國風·豳風》,被認為是勞動人民創作,描寫一年中農桑稼穡之事的作品。它真實地反映了三四千年以前的農業社會年中行事、節令時序、過年日子和普通人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豳風·七月》透露出三四千年前的曆法:夏時「十月太陽曆」計時的曆法及其與四天「年假」之間的關係。《豳風·七月》第一章中「何以卒歲」,第五章中「曰為改歲」,將年稱「歲」,過年為「改歲」。稱年為「歲」者,正是夏曆的表述。

《豳風·七月》中「一之日」,有一些學者認為是周曆對於夏曆月份的不同表述:「一之日,指周曆一月的日子,就是夏曆十一月,二之日是夏曆十二月,三之日是夏曆一月(正月),四之日是夏曆二月。夏曆三月不叫五之日,只稱為春。從四月到十月就依照夏曆,也就是現在農村裡還沿用的農曆」。其實,這一解讀與本文表述的內容以及當時的曆法及傳承性的生產生活文化樣式是不吻合的。

首先,通觀全詩,出現的月份時間表述,蠶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另有春日(二月)。一年月序,明明以十月作結,沒有十一月、十二月,這些學者主觀武斷,以意為之,強行以漢以後一年十二個月的曆法觀,認定《豳風·七月》的年曆也應是十二個月。其次,詩中日、月的區分和表述,明明十分清晰,他們卻視而不見,硬把「日」序紀時強釋為「月」序紀時,這無論在文理上,還是情理上無法周圓。再次,詩中月份的時序上,雖然也缺少一月,但是,從「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氣候、物候生態環境及生產生活行事方式,內在顯然隱含著首月的時序。它們是與首月緊密相連的歲首的日子,可又不能歸結於首月,即一月。那它算什麼日子呢?我認為就是過年的日子。

相傳在帝舜時代,先民成熟的曆法是「太陽曆」或稱「華夏族紀年法」,它與十二個月為一年,十天為一旬的農曆是不一樣的。「太陽曆」一年分為十個月,而基礎時間分類又以十二等分為準。即一天十二時辰,十二天一旬,三十六天為一月,七十二天為一季,三百六十天為一年。一年內分五個季,一季內有兩個月,一月內分三旬,還剩下五天,為年之餘,剛好作過年的日子用。《夏小正》最初為「十月太陽曆」,是在後來的曆法變更中逐漸演變為今天的十二個月版本。這一觀點在經歷了許多爭議之後已逐漸為學術界所接受。從《夏小正》文字本身來看,許多星象和物候用十月太陽曆來解釋顯得更合理。

當今,彝族民間遺存的「十月太陽曆」與《夏小正》有關。「彝族十月太陽曆」一年為十個月,每月三十六天。一年分五個季節,一個季節七十二天,一年多餘的五至六天(閏年),集中放置在年底,不屬於任何一個月。其實,《豳風·七月》保留著遠古過年的信息,古人早就發現了這個問題。《毛傳》說:「一之日,十之餘也」。所謂「十之餘也」,就是一年過完十個月之後所剩下的余日。這一解釋應是最接近事實的,也是最本源的解讀。歲時「十月太陽曆」的定位,即過好完整的一年十個月,將「十之餘」多餘的日子,經過「一之日」「二之日」等四天多的過年日子,便過完舊年「卒歲」,時分「改歲」,迎來新歲。這也就是後世年節日子天數最早的原型。遠在三四千年前的神州,年節時間也是四天左右。

「彝族十月太陽曆」一年的平均長度為365.25天,這與回歸年(太陽年)的長度365.2422日非常相近。「彝族十月太陽曆」以十種動物表示月份:一月黑虎、二月水獺、三月鱷魚、四月蟒蛇、五月穿山甲、六月麂子、七月岩羊、八月猿猴、九月黑豹和十月蜥蜴,所以十月曆又稱「十獸歷」。「彝族十月太陽曆」把一年分為五個季節,每季兩個月。五個季節分別用:土、銅、水、木、火來表示;每季分雌雄,這樣一年的十個月分別稱之為:雄土、雌土、雄銅、雌銅、雄水、雌水、雄木、雌木、雄火、雌火。雄土月定為歲首,在夏至以後;雌火月定為歲末,在夏至以前。遠古彝族人用十二屬相紀日,但彝族人的屬相順序是從虎開始: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犬、豬、鼠、牛。一個屬相周為十二天,三個屬相周為三十六天,為一個月。三十個屬相周(360天)為一年。每年十月,每月三十六天,其餘五日便為過年的余日。

《豳風·七月》中「某之日」涉及的全部為冬季活動。尤其是「一之日」「二之日」,提及「卒歲」,而「四之日」則「獻羔祭韭」、祈年於南畝。這幾日的活動帶有明顯的年節特徵。「獻羔祭韭」恐怕是對田神等神靈表示感激的「謝百神」一類的農事祭。詩中所載的這幾天年節所乾的事,只是一種信仰祭祀的儀式活動並非真正幹活。

這種在十月的年末設置幾天為年歲——過年時間的曆法,在我國一些古老民族的傳承曆法中也有遺存,置於年終,稱為「過年日」。這與《豳風·七月》篇中「某之日」相同。其實,漢民族日常用語中也有此遺傳:《紅樓夢》黛玉「葬花詞」云:「一年三百六十日,風霜刀劍嚴相逼」,民間民眾表示一年的天數時序,口頭禪也是「一年三百六十天」,這深刻表明,古老十月曆年序在民間的遺存。中國古代常見數字三、六、九、十、三十六、七十二、一百八等都能夠在「十月太陽曆」中得到解釋。

古巴比倫「太陽曆」大約起源於公元前4000年中期,埃及「太陽曆」大約起源於公元前4000年前,墨西哥「瑪雅太陽曆」起源於公元前3100多年,印度「太陰曆」大約起源於公元前2500多年,中國「陰陽曆」大約起源於公元前2100年。但是,經由民族學方法進行鄉村實地調查考證所獲得的活史料研究發現,殘存於雲、貴、川、桂等省區的「彝族十月太陽曆」則始於公元前8000年以前。

我國有史可查的歷朝歷代,一年的節假日似乎就是政府自上而下規定的,周代的《月令》就是佐證。而各個朝代對過年的日子大致都有規定,時間上也差不多。唐代七天,宋代七天,元代三天,明代五天。

綜上所述,年、月、日,原本是有關聯又各自獨立的概念。「年」是對過年幾天日子的總稱,是「十月太陽年曆」中「十之餘」(即十個月共360天)以外的日子。

農曆一月為何稱為「正月」

人們習慣稱農曆過年的那個一月為「正月」,這是為什麼?一種說法認為「正,歲之首月」,表示農曆新年第一個月的意思。另一種說法認為「正」的本意蘊含著「正統」的意思。在古代,每年以哪一個月當第一個月,有時是隨著朝代的更換而變化的。不同王朝更改了月份的次序,便把更改後的第一個月叫作「正月」。在帝王看來,既然他們佔據了天下,居了正位,一年十二個月的次序,也得跟著他們「正」過來。還有一種說法是因秦始皇姓嬴名政,他嫌「正」字的讀音同他的名字同音犯了忌諱,就下令把「正月」讀作「正(征)月」,一直沿用至今。

《淮南子·時則訓》記載,「孟春之月,招搖(即北斗星柄)指寅」。古代以北斗星斗柄初昏時所指的方位作為確定季節的標準,稱為斗建,亦稱月建。這是說一年的第一個月開始的時候斗柄指在寅位上,此月即為建寅之月,即正月。

正月名謂的出現甚早。《詩經·小雅》有《正月》的詩篇:「正月繁霜,我心憂傷。」史傳夏商周至秦漢各朝,正月的月份次序,各有一定的更改。戰國秦漢間對此尚有所謂的「三正論」:認為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周正建子是夏商周三代輪流更改正朔。司馬遷《史記·曆書第四》還有記載:「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窮則反本。天下有道,則不失紀序;無道,則正朔不行於諸侯。」

然而,誠如語言學家王力先生所言「這並不可信」。如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改建亥即夏曆的十月為歲首,但是,夏曆是比較適合農事的節令,所以並不稱十月為正月,不改正月為四月。春夏秋冬和月份的搭配,完全與夏正相同。這裡正月既不是歲首,也不是改朔,以示「正統」之意。漢沿秦制,漢武帝七年改用「太初曆」,以建寅之月為歲首,以後約二千年間,除王莽、唐武后等一度改為殷正、周正外,大多沿用夏正。由此可見,歷史上大多王朝似乎沒想到將正月和改朔「正統」綁在一起。而自漢以降,歷史上那麼多朝代以夏正為一年的開始,這恐怕也就是正月通常被人們視為歲首的原因。

如何準確解讀「正月」呢?「正」在這裡是「以此為正」的準則、標誌。如此,「正月」即為一年剛開始時,年內所確立的標誌性月份的意思。

清黃生《字詁·正》中認為:「世傳秦始皇諱政,故民間呼正月之正作征音,此說非也。……古者因斗柄所指之方,以其月為歲首,蓋准此以為標的,故曰正,猶言斗柄所指之月耳。」由於斗建為確定月份的標準,故斗建也稱為正。唐王冰註:「正,斗建也」,即為此意。另外,黃生也認為,正月之正本來就有平聲的讀法,並非由於避秦始皇的諱而改讀平聲。正月寫作「征月」,可知正月之正早在秦始皇之前就讀平聲。

在新的一年開始之際,人們就要借「時新」而除舊布新,以新的標準、新的氣象塑造人生,由此而形成一系列新年前夕和正月風俗。

正月實施除舊立新的方式,見證於文獻的是先秦時期的逐除。據《呂氏春秋·季冬紀》記載,古人在新年的前一天用擊鼓的方法來驅逐「疫癧之鬼」,這就是「除夕」節令的由來。據稱,最早提及「除夕」這一名稱的,是西晉周處撰著的《風土記》等史籍。更早年末驅逐「疫癧之鬼」的風尚,是遠古的行儺。當今長江流域、西南地區以及黃河流域廣大農村,至今還遺存著「沿門逐疫」,這是一種古老文化的「活化石」——鄉人儺。

安徽池州鄉間村社遺存著每年例行「春祭」和「秋祭」的儺活動。「春祭」即每年農曆正月初七(人日)至十五擇日進行,「秋祭」即農曆八月十五進行,平時不進行。為何在正月初七開始?傳說女媧創造蒼生,順序造出了雞、狗、豬、羊、牛、馬等動物,並於第七天造出人來,故此初七為人的生日。

很早以前,與人們生活關係最緊密的是牛馬犬羊雞狗一類動物。它們的價值幾乎和人的生命一樣重要,這在後期流傳的俗信中可以窺見一斑。《荊楚歲時》記載,那時民間還將一年之間最新、最美好的日子大年初一讓位於一些熟悉的動物:人對自己卻很謙讓,放在初七,為人生日。現實中的普通動物被尊之為人之上的生靈。樸素的民俗觀念,以形象的比喻,透現出一個馬克思概述的哲理,人類生存的歷史前提,是那些供人生存的物質生活本身。馬克思《德意志意識形態》在探索人類文化意識生成的歷史中指出:「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東西。因此第一個歷史活動就是生產滿足這些需要的資料,即生產物質生活本身,同時這也是人們僅僅為了能夠生活就必須每日每時要進行的。」

傳統年節的情趣與智慧

先民過年時都會行儺除舊迎新消災感恩。數千年來,傳統年節迎新除舊的民俗活動,傳承中創新越來越多,當代各地年節中的花車、行街、巡會等多種娛樂形態,是古儺的現代變遷,而這些民眾節令祭祀儀式活動往往蘊含著特有的人生哲理。

清代吳中人士顧祿撰寫的《清嘉錄》記載,從臘月初跳灶王、跳鍾馗、臘八粥、年糕、冷肉、送曆本、叫火燭始,到叛花、節帳、小年夜大年夜,從十二月月朔起至除夕夜,共四十六項活動。正月元日起又有:行春、打春、拜春、拜牌……走三橋、放煙火、鬧元宵、打燈謎、三官素、接坑三姑娘、百草靈、驗水表、燈節,至正月十五止共四十一項。時間前後一個半月,節俗的項目有八十七項,平均每天近兩項。其間充滿民族特有的生活情趣與智慧。

臘八粥是臘八節氣的主食。臘八粥的背後,體現的是古代勞動人民對大自然,對天地的敬畏之心。臘,也為蠟。《禮記》云:「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許慎《說文》曰「臘,冬至後壬戌臘祭百神」。先祖認為,因天地的厚賜,人類才能收穫五穀雜糧。後來逐漸固定在每年臘月——十二月初八——臘八,都需要以用當年收穫的八種穀物雜糧,熬一碗臘八粥,來表達自己的這份感激。天人合一、敬畏自然的心理,由此在臘八粥里得到傳承。

過年時,自己動手準備做一些有特色講究的吃食,是年節非常重要的儀式過程。合家歡聚吃年夜飯的目的歸根結底不是為了吃。其製作、分享、收穫的每一個步驟是心靈上的文化體驗。這種過程的「儀式感」,就是「年味」。

祭祖是中國許多地方過年的一大儀式。敬畏、紀念先祖的傳統,根深蒂固、源遠流長,它是維繫我國上下五千年文明的文脈。「年味」的維繫,需要通過「儀式」,「儀式」的每一個步驟都指向中國人特有的文化情懷。祭祖儀式體現的就是人們對祖先的敬畏感、神聖感。

屠蘇酒是在中國古代春節時飲用的酒品,故又名歲酒。據說屠蘇酒是漢末名醫華佗創製而成的。屠蘇酒從晉朝產生,以前有人住在草庵,每年除夕,將葯囊丟到井中。到元日取水出來放在酒樽中,全家人一起喝就不怕生病了。更值得一提的是喝屠蘇酒的方式,表現了中華獨特的美德。梁朝人宗懍的《荊楚歲時記》:歲飲屠蘇,先幼後長,為幼者賀歲,長者祝壽。蘇轍詩云「年年最後飲屠蘇,不覺年來七十餘」就是指這種風俗。飲屠蘇酒的習慣是一家人中年紀最小的先喝,小孩過年增歲,要祝賀他;而老年人過年則是生命又少了一歲,拖一點時間後喝,含有祝他們長壽的意思。

傳統年節活動是民族文化身份的標識之一。在各類過年儀式活動中,自覺不自覺地尋覓一份民族群體歸宿感,表達我們師法自然、敬畏天地的道德與民族文化。我國豐富多彩的傳統年節和其他節日所產生的巨大精神文化力量,始終支撐著我國民眾的生存、發展和進步,是世界文化多樣性的體現。這顯示了一個國家和民族獨特的生存方式、生活智慧、思維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識,蘊涵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族群文化生命的密碼和特有的精神文化標記,承載著中華民族上萬年活態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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