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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與六八年:解放運動把「性」革命化了,可代價是什麼?

圖:露西·尼克爾森/路透社

作者|斯拉沃熱·齊澤克

譯者|王立秋

今年標誌著巴黎(和其他地方)的六八年五月事件已經過去半個世紀了。六八年的五月事件發動了一場由青年驅動的解放運動,這場運動改變了世界。

因此,現在,是反思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性解放和女性主義,與今天蓬勃發展的抗議運動(從LGBT+到#MeToo)之間的相似性與差異的好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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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八年後,法國的「進步」媒體刊發了整整一系列的請願,要求使戀童癖去罪化,聲稱這樣就可以廢除把兒童和成人分開的那條人造的、壓迫性的邊界,就可以把自由使用個人身體的權利,拓展到兒童那裡去。他們聲稱,只有「反動」和「壓迫」勢力才會反對這一舉措,而這一情願的署名者,就包括像薩特、德·波伏瓦、德里達、巴特、福柯、阿拉貢、加塔里、德勒茲和利奧塔那樣的標誌性的文化人物。

不過,今天,戀童癖依然被認為是人們可以想像的最糟糕的罪行之一,而且,與以反天主教的進步的名義來為戀童癖鬥爭相反,現在人們反倒把戀童癖和天主教教會本身的黑暗面聯繫到了一起。這意味著,今天,與戀童癖鬥爭,反而變成了一個針對反動勢力的進步任務。

這一轉變的最搞笑的受害者,是政客丹尼爾·科恩-邦迪,這傢伙還活在六十年代的老精神里呢。他最近在一次訪談中描述了自己在更年輕的時候,在幼兒園工作時,是如何經常和小姑娘們玩手淫遊戲的。

結果,出乎他的預料,他遭到了殘酷的抵制,許多人要求他退出歐洲議會並對他提起法律訴訟。

變化的風俗

在最近發生在傑梅恩·格里爾與一些批評她關於#MeToo的負面評價的女性主義者之間的那場論戰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把六八年的性解放與今天為性解放而進行的鬥爭分開的那條裂縫。那些女性主義者的主要觀點是:儘管格里爾的主要論題——即,女性應該在性這件事情上把自己從男性的支配中解放出來,並主動地去過自己的性生活,不要動不動就說自己是受害者——在六十年代的性解放運動中是有效的,但今天,情況不一樣了。

而在六八年與當下之間發生的事情則是,女性的性解放(也即,女性自由地過像主動的性生活那樣的社會生活的能力)本身被商品化了。的確,女性不再被認為是男性慾望的被動的對象了,可不變的是,如今,她們的主動的性本身,(在男性眼中)依然等同於,她們永遠是可以搞的,她們隨時做好了參與性互動的準備。

在這些新環境里,「堅決說不」不被認為僅僅是把自己受害者化了,因為「說不」也意味著對這種新形式的,女性在性這件事情上的主體化的拒絕,同時也要求女性不僅要被動地服從男性的性支配,還要表現得好像她們主動地想要男性來支配她們一樣。

#MeToo運動

怪誰呢?

儘管這一論證思路有正確的地方,但我們還是應該承認,在這點上——即,它把一個人的政治要求和受害者身份捆綁——它是成問題的。今天的主體性的基本特徵,不正是自由的主體(這個主體相信自己應該從根本上為自己的命運負責),和把受害者身份作為論證基礎的主體(這個主體認為自己是不受自己控制的環境的受害者)之間的古怪組合嗎?每一次與他人的接觸,都被經驗為一次潛在的威脅——如果別人吸煙了,如果別人用垂涎的目光看我了,那麼,他就已經在傷害我了:這個受害者的邏輯,在今天被普世化了,遠遠超出了性騷擾或種族騷擾的標準案例的範圍。

比如說,想想圍繞損失賠償發展起來的金融業吧。那種認為主體是一個不用負責的受害者的觀念,涉及極端自戀的視角:一切與他者的遭遇,看起來都是對主體的脆弱平衡的一次潛在的威脅。悖謬之處在於,在今天的主流形式的個體性中,心理學的主體的以自我為中心的斷言,與那種感知——即,認為自己是環境的受害者——弔詭地重合到了一起。

億萬富翁里的「左翼」

我們不由得要懷疑,政治正確的文化左派在提倡「進步」、在反對文化與性別「隔離」的新鬥爭上如此狂熱,為的是掩蓋這點:他們已經完全融入全球資本主義了。就在這個空間中,LGBT+和#MeToo遇到了蒂姆·庫克和比爾·蓋茨。

我們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正如許多保守派人士已經指出的那樣(而且在這點上,他們說對了),我們的時代的標誌,是一套共享的習俗網路的逐步解體,而這套習俗網路,正是喬治·奧威爾讚許地稱之為「共同的體面」的那個東西的基礎。

今天,這些標準被斥為使個體的自由屈服於某種親法西斯主義的、有機的社會形式的桎梏。在這種情況下,自由主義對最低限度的法律(這樣的法律不應該過多管制社會生活,它只要防止個體侵犯——或「騷擾」——彼此就行)的想像,又變成了一種對法律和道德規則的闡述,變成一個無盡的、法律論證和道德化的過程,而這個過程,則被打上了「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的鬥爭」。

如果不存在任何可以影響法律的共享的風俗,而只存在「騷擾」其他主體這個事實的話,那麼,一個新的問題,也就隨之而出現了。在沒有這樣的風俗的情況下,誰來決定什麼算是「騷擾」呢?

畢竟,在法國,我們看到了肥胖人群組成的協會,這些協會要求停止所有反肥胖和支持健康飲食的公共運動,因為這樣的運動會傷害到胖人的自尊。同時,「我吃素我驕傲(Veggie Pride)」的激進分子也在譴責肉食者的「物種歧視」(認為他們給人類這種動物特權而歧視其他動物,對譴責他們的激進分子來說,這是一種特別令人噁心的「法西斯主義」)並要求「植物恐懼症」也應被視為一種仇外症、被宣告為一種罪行。如此等等,直到也許,有一天,這些辯論觸及像亂倫婚姻、雙方同意的謀殺、和食人那樣的問題為止。

對所有人來說的自由

這裡的問題是,這些一直在變的規則,顯然都是任意的。讓我們以兒童的性為例吧:你可以論證說,把它罪化是一種不合理的歧視;但你也可以論證說,應該保護兒童不受成人的性騷擾。

在這點上,我們還可以繼續引申下去:支持軟毒品合法化的那些人,往往也支持在公共場所禁煙;而在我們的社會中保護幼童不受家長虐待的那些人,在有人譴責在我們之中生活的異國文化成員這麼做(比如說,羅姆人不讓孩子上公立學校)的時候,又開始擔心了,說這是在干涉別人的「生活方式」。

因此,出於必然的結構原因,這場「反歧視鬥爭」是一個把其終點無限延後的、無盡的過程,(這場鬥爭造就的,是)一個免於所有道德偏見的社會,而這樣的社會,就像讓-克洛德·米爾納說的那樣,「將因此而變成一個註定到處都會看到犯罪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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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自Slavoj Zizek, 「Sex and 』68: Liberal movement revolutionized 『sexuality』 but at what cost?」, 原載RT, https://www.rt.com/op-ed/418238-sexual-revolution-metoo-harassment/。感謝譯者王立秋授權海螺首發。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本期編輯

曾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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