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更優秀的人出現,我想和現在的戀人分手」,這想法沒毛病?
有人問我,人都有趨利避害的特性,但人也有專一忠貞的品質,有句話說,如果沒有看見太陽,我本可忍受黑暗的。但也有歌詞唱,山可崩地可裂海可枯石可爛我們手牽著手手牽著手。所以很多人理所當然把優秀作為擇偶標準,遇見更優秀的就甩了相對差的男(女)友。那麼,遇到比現男友更優秀的男生,要不要分手呢?
文/曹懷寧,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
曾經的中國人崇尚「糟糠之妻不下堂」,如果有人在遇到了更好的人選後果斷放棄了之前的配偶,就很容易招來道德上的詬病。但近年來,這樣的想法似乎變得越來越坦然:人理所應當可以追求更好的生活,既然物質可以更上一層樓,伴侶為什麼不可以?
人確實有追求自己生活的權利,想要找到更好的伴侶,這個想法無可厚非。我在這裡只想探討一種情形:一個人只要看到比現任伴侶更好的人選,就會馬上萌生「換人」的想法,並且最終很有可能付諸實踐。這樣的情形意味著什麼?
我們人會從理性與感性兩方面出發,對事物進行權衡。
理性是純利弊分析,相當於在腦中做客觀的評分與對比。而感性則訴諸習慣與情感,我們有可能因為與一個人長期相處下來形成的習慣,產生的情感連結——簡而言之就是由它們組成的依戀,而做出理性難以接受的「不合算」的選擇。
因此,當一個人會感到有很大的衝動去換掉眼前人,追逐更優秀的另一半時,我們可以考慮以下兩種可能:
一、他「追求更好」的價值觀力量非常強大,這是他最根本的需要。哪怕他置身於一段感情中,這種力量也占支配地位。
二、他常處於情感隔離的狀態,以真實自我與他人相處的情況較少,也不容易看到真實的對方,因此兩個人之間並沒有產生明顯的依戀。
無論是哪一種可能性,其結果都會是他服從了理性上的優劣判斷並據此做出選擇。只不過在前一種情形下,他不是不愛眼前人,只是更愛優秀的人。因為他用心愛過,但選擇了更好的人,所以內心往往會產生糾結和痛苦。
但在後一種情況下,由於依戀薄弱,因此他可能真的沒有多用「心」去理解過對方,愛對方。如果他的「追求更好」的價值觀的力量也比較強大的話,那麼他就有可能心安理得地離開,去和新的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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