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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出務工4年未歸,回家再見到媳婦時,我傻了眼

一、

小時候村裡的人都特別貧窮,因為沒錢,村裡很多男人一直沒能娶妻生子,到了40多歲還是孤苦伶仃,因為這個,他們常常和爸媽吵架,怪他們窮,害得兒子都要打光棍。

後來,我30歲的時候,到外省去打工,在那裡認識了我的老婆,我就把她帶回家,辦幾桌酒,就當成婚了。

老婆是個好女性,她特別勤勉,每天下田種田,燒飯洗衣,照顧我媽。我們的兒子出生了,這個小家庭迎來了一段時間短的幸福時光。

為了更好的照料兒子,我到鎮上打工,老婆則在家裡養幾頭豬,幫補一下家用。這樣的日子儘管苦,可是我覺得很幸福。

二、

到孩子8歲的時候,一場意外發生了,我兒子放學回來,被一輛車撞傷,司機撞了就逃逸了,抓不到人。

所幸兒子沒有死,但是被撞傷了腳,醫生說要做手術。老婆哭了一整天,我一邊在安慰,一邊看著虛弱的兒子,年幼的兒子竟然還安慰我說,爸,我今後放學都不去玩了,一放學就回來。

為了醫治兒子,我去了借錢,走了十幾個親戚家,我才借了不到一萬元,但沒有辦法,我跪求朋友借錢,然後把豬全賣了,為了給兒子看病,我跟老婆連肉都捨不得買,全吃自家種的青菜。

三、

兒子做完手術後,要還債,我不得不到城裡工作,一路走來,坎坷二字都不能詮釋出我的心酸!外出打工,因為學識膚淺,沒有工作經驗,做學徒都沒人要,別提有多沮喪了。

來到城市中一鞋廠當普工,包吃包住,每月工資大概3500元,除去給家用所剩無幾。在此期間,抱怨、無助、自卑……所有負面的詞語都能在我身上看到它們的影子。

因為沒有多餘的錢跟別人來往,我基本不和人說話,除了工作、吃飯就是睡覺,每天工作12個小時以上。」

到了第三年,我的月工資漲了八百元,還當上了拉長。當時心裡還挺高興的。但因為家庭壓力大,我一直沒有回家,那車票錢我捨不得。

四、

4年來,假如不是對妻兒的挂念,我估計我快倒下了。每個月領工資是我最快樂的一件事,我只給自己留300,剩下的全往家裡寄。

總在想,回到家今後,能夠好好抱一抱我的老婆和孩子。每次跟老婆聊電話,她都給我說一些好的事情,說家裡的豬生了多少頭,說兒子的學業又進步了,說自己跟鄰居聊得很高興。那天,多虧了公司的體諒,我得了帶薪假期,回到了老家。回到老家前,我還特別在鎮上買了幾斤豬肉,計劃回去給老婆孩子弄大餐。

可還沒進門,我在河邊看到老婆的模樣,瞬間傻了眼,簡直不敢相信。她滄桑了很多,瘦了很多,皮膚黝黑黝黑的,要不是那條項鏈,我都不敢相信是她。

我喊老婆,她愣住後,衝過來抱著我泣不成聲,我的眼淚也不停往下掉,這4年,苦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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