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馬蓉離婚不應成為空洞的輿論狂歡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併當庭宣判。法院一審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從利於子女健康成長角度出發,判決婚生子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由馬蓉撫養。判決結果公開後,不少網民就女兒歸馬蓉撫養的結果表達了不滿。
然而,這些網路評論大多只在宣洩道德層面的憤恨,卻很少有人從法律角度思考:為什麼法院要將女兒判給馬蓉?這種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眾法律意識的缺失。
我們看到司法判決時,不能急於套用樸素的道德觀念,而更應該從法律的角度進行審視。只有先了解了哪些事實影響了判決,公共討論才能凝聚共識,而不至於演變成一場鼓噪而空洞的輿論狂歡。
馬蓉的婚外不正當關係,確實是影響到離婚子女撫養權的考量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因素。離婚案判決是考慮到各種因素後的利益權衡結果,而不能「唯道德論」,這一點是許多網友不理解的。
依據婚姻法規定,「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是法院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出發點。在決定這一問題時,既要考慮未成年子女的實際需要,也要考慮他們的意願。法院將雙方的女兒判給馬蓉,或許是考慮到馬蓉更方便照顧女兒,也可能參考了女兒本人的意願,絕不是「拍腦門」的結果。
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是一起不公開審理的案件,許多信息都不為外人所知,在這種情況下,網民的熱議不可能有多少實際意義,而只會是一場「陰謀論」的狂歡,並不利於公共空間的生態健康。
當然,這並不是說大家都應該閉口不言。針對此案,法律界人士可以就熱點法律事件進行解讀,普通公眾也可以在剋制心中道德怒火的前提下,理性平和地發表意見。這樣的討論,肯定比在道德謾罵後留下一地雞毛要好。
輿論場上常出現只顧「道德」不顧法律,對涉事各方濫加謾罵的言論,這無疑是公民法律素養不足的表現。參與討論者要有重視案件事實的思維,不在事實缺位的情況下宣洩情緒,這是高效有意義的網路討論應具有的共識。
文/林俊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