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賣妻風俗,媳婦當商品隨便出售
加入你是一個生活在18世紀的英國農民,你跟媳婦實在過不下去了,你會怎麼辦?跟她離婚?那太貴了。。。殺了她?太冒險了。。。
好吧,看起來你必須把她拍賣掉才行~~~歡迎來到奇異的賣妻世界!
如果你讀過托馬斯·哈代講述英國19世紀社會悲慘狀況的經典作品《卡斯特橋市長》,在那個世界裡,所有人都會死去,生活就是一場毫無意義的遊行,充斥著貧窮、痛苦和死亡?
還沒有讀過這本書?好吧,你絕對會被其中的主要情節吸引的。故事講的是男主角邁克爾·漢查德公開拍賣他長期受苦的妻子。這不可能!你或許會大叫。這肯定不可能在文明開化的老英格蘭發生!這一切一定是托馬斯·哈代編造的。
嗯,在這裡我要告訴你,這都是真的。直到20世紀初,在英國,丈夫們依舊能夠把妻子賣給競拍中出價最高的人。
賣妻的黃金時代是1780年到1850年,這一時期有約300位妻子被賣。而且這些僅僅是記錄在案的,毫無疑問,還有更多私下被賣的女性。
史料記載的最早一例賣妻發生在1733年英格蘭中部的伯明翰。
當地報紙那天記錄下了塞繆爾·懷特豪斯如何在公共市場把妻子瑪麗·懷特豪斯賣給托馬斯?格里菲斯的,以一畿尼(約一英鎊)的價格。報道稱,作為交易的一部分,文書規定,一經售出,概不退還,格里菲斯得「接受瑪麗的一切缺點」。
1801年,另一位妻子被丈夫以一便士的底價出售。毫不奇怪的是,這一交易在當地單身農民中引發了一場瘋狂的競價大戰,最終這位妻子以五先令六便士的價格成交。
有位丈夫甚至設法以十八便士加一夸脫啤酒的價格將老妻出售。還有個更加幸運的傢伙用他的妻子換了一桶啤酒!
被拍賣似乎還不是最糟的,妻子們被賣的方式才真的是在往她們傷口上撒鹽。賣妻的交易總是依據公共慣例行事。
妻子們脖子套上繩索,被帶到當地廣場,就像待售的牲畜一樣,在開始競標時站上拍賣台。人們通常會聚集在那裡,這一過程通常伴隨著來自當地農民的嘲弄和戲謔。一旦交易完成,有關各方,以及大部分群眾,都會去當地酒館慶祝這次成功的交易。
這一切看起來都相當令人不快,是嗎?但實際上,也並不完全都是表面看上去的那樣。大部分妻子都是自願出現在那裡的,並非是受到了拍賣儀式的羞辱。
1830年在文洛克被賣的一位妻子在丈夫想反悔時寫道:「讓我走吧你這個無賴,我要被賣掉,我要改變。」
實際上,幾乎所有的交易都是在丈夫與妻子達成共識的情況下發生的。當時英國人想通過傳統方式離婚幾乎是不可能的,要通過困難又昂貴的離婚程序需要支付超過20000英鎊,這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啊~~因此,婚姻不美滿的夫妻們必須努力尋找另一種合法方式來離婚。
在那個時代,賣妻行為一舉兩得:一是可以用最快方式來解除合法婚姻關係,同時這樣做也為當地人提供了生動鮮活的街頭大戲。雖然政府不怎麼贊成這種玩法,但是他們多半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其實當時有這個賣妻風潮跟英國的婚姻制度也有關。
在1857年之前英國是沒有離婚制度的,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了離婚,則必須繳納一大筆費用,向議會提出申請,這還不算完,還必須教會許可才能離婚。
所以那會兒離婚是一件成本極高的事兒,
在這種情況下才有了賣妻的現象,其實這也算是民間自己的一種「離婚」方式。
各位兄弟,英國現在可沒有這麼隨意的賣妻行為了,而且女性的社會地位也在日益上升。就比如著名的「英國女人日」吧,女同胞可以任意地、肆意地玩耍,胡鬧。。。。因為這是她們當家做主的日子!
TAG:GO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