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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最要不得的一種想法是這個,你是這樣嗎

離婚


01

我想,我費盡全身力氣做出離婚的決定是對的,可是,我在離婚的那天也做了一件錯事。

離婚前無數次的想過離婚,又無數次的退縮。總覺得,離婚是一件很麻煩又很傷心傷肺的事情。所以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婚姻儘管很爛,盡全力去修修補補,卻始終沒有勇氣去離婚。

然而大概是失望攢夠了吧?再也拿不出任何理由來說服自己,繼續在這段婚姻里苟且偷生了。再過下去,已經沒有任何希望了。枯井一般的婚姻已經讓人一眼望到頭了。

從民政局出來的那天,我雖然有些如釋重負,可卻隱隱有些失落。

我問自己:難道曾經美好的一切就這樣戛然而止了嗎?曾經我們是多麼不容易啊,可是,當真的要結束的時候,卻是如此快得令人猝不及防。

沒想到,老公,啊,不,應該叫前夫了,他那天下午給我打電話,說晚上我們該吃一頓飯,就叫它最後的晚餐吧,算是給我們12年的婚姻一個有儀式感的結束,我猶豫再三,還是答應了。

前夫是個生性浪漫的人,在我們戀愛之初,他做過很多讓我感動的事。現在,我們的婚姻結束了,他大概是想有始有終吧。儘管,在後來庸常的日子裡,他的這種浪漫早已被磨的消失殆盡,現在又有些死灰復燃了。

我們選了家火鍋店,我記得,我們第一次吃飯也是一家火鍋店。我們說了很多話,由心而發的話。這是結婚多年來少有的情況。也喝了很多酒。借著酒勁兒發泄了那些憋了好久的委屈和苦悶,最後兩個人抱頭痛哭,連服務員都在不住的操我們這邊議論紛紛。

還沒意識到自己離婚了

02

然後我們就一起回家了,還像沒離婚之前那樣,只是多了一張紙而已。

那時我想,我這婚離的是值得的,至少我們兩個人終於都釋然了,我以為,這這樣住在一起也很好。

可是沒過多久,當日子又恢復的往常,我發現,自己什麼權利都行使不了。他和他的情人照舊,而我卻連管的資格都沒有,我連說一句硬話的立場都沒有。

我算什麼呢?我僅僅只是一個前妻,前妻不是妻呀。前夫是單身的,他有權利和任何一個女人談戀愛。而我,卻無權去管這一切,連生氣都不能,難道不是嗎?

可是當我認清這一切的時候,我發現,自己離婚不離家,錯得有多離譜。

在離婚不離家的這段時間裡,我始終沒意識到自己已經離婚了,我還想妻子那樣,照顧家,照顧他的飲食起居,照顧孩子,一切似乎看起來都沒有變,可是本質上我們已經不再是夫妻了,我始終沒有認清這樣的本質。

不念過去,不畏將來


03

離婚後最要不得的一件事,大概就是,還沒有意識到自己離婚了。還認為自己像沒離婚時那樣,繼續和前任攪和在一起,分不離,打不散,每天鍋碗瓢盆在繼續磕碰著。

沒意識到自己離婚最重要的表現就是,那些離婚不離家的人,還拿自己當對方的妻子或丈夫的人,還為那個已經散了的家,辛勞著,付出著,操持著,卻已然忘了自己早已沒有了這樣的義務和權利了,也忘了那個家早已不是自己的家了,也忘了前任和自己早已沒有任何關係了。

離婚就應該離家,徹徹底底的離開,不管是對以後復婚,還是再婚,都是有好處的。

你明明離婚了,卻意識不到自己已經離婚了。這就好比一個人犯了錯,卻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犯了錯。犯了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犯了錯,那麼下一次,還有可能會重蹈覆轍。

有時候,這種意識不到自己離婚了,是一種自我逃避,有勇氣離婚,卻沒勇氣面對以後,只好假裝自己還沒離婚。

離婚就是離婚,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請告訴自己:離婚就要拿出決絕的決心,不念過去,也要拿出堅強的勇氣,不畏將來。

圖片來自網路,侵權立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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