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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一枚奧運金牌獎638萬,十年後金牌被剝奪,錢花了怎麼辦?

因為葯檢不合格,金牌被剝奪的事情很多,尤其是舉重領域,一直都是涉葯重災區,一枚奧運金牌,十年之後被剝奪,這多多少少太不可思議了。

十年之前,那可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時候了,當時中國代表團獲得51金,超越美國,首次登上金牌榜首位,不過,直到今天,北京奧運會中國代表團的金牌數不斷銳減。在2017年,國際奧委會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信息,確認北京奧運會樣本複檢中,中國女子舉重陳燮霞、劉春紅、曹磊3名奧運冠軍興奮劑違規,金牌被收回。這也意味著51金,如今變為48金,有可能再過十年,40金都不到了。

在北京奧運會,中國代表團的首金是被舉重運動員陳燮霞奪得,那是在8月9日在舉重女子48公斤級比賽中,陳燮霞以總成績212公斤奪冠,並打破該項目奧運紀錄。因為這是中國代表團的首金,算得上頭等功,陳燮霞的人生從此完全被改變,據統計,陳燮霞因為首金獲得的獎金至少是638萬。

可十年之後,陳燮霞被查出葯檢不合格,金牌被剝奪了,按照遞進原則,銀牌得主拿金,銅牌得主奪銀,第三名則是奪銅牌,可當時亞軍的厄茲坎在興奮劑大關也沒有通過,這樣一來,金牌應歸屬當時銅牌得主陳葦綾。為此,陳葦綾終於拿到了遲到十年的奧運金牌。

金牌其實不值錢,畢竟又不是金做的,可獎金值錢,638萬的獎金,是不是也要被剝奪?查了很多資料,找不到關於獎金要被收回的說法,其實想收回那也是不可能,花了還怎麼還?難道還得要把什麼房子車子抵押出去還錢?如果真的這麼做,那就太寒心。

其實,十年前的事情還翻出來,多多少少已經不合理,拿著現在的標尺去衡量過去的事情,這不就是雙重標準?哪有以現在的標準去衡量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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