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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孟子和荀子

這是讀《中國哲學簡史》體會的第三篇,本文主要對影響國人最大的儒家學派進行介紹,篇幅較長。

儒家學說創建於春秋戰國時代,孔子是這一學說的創始人。儒家學說對國人的深遠影響自不必多少,不過這一學說在創建之初並無現今我們所想像的重要地位,其作為諸子百家(諸子百家是對春秋戰國時期各種學術派別的統稱,其中流傳較為廣泛的有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陰陽家、縱橫家及名家等,我們在後續文章中會對當中的部分流派加以介紹)眾多學說之一,在先秦時期(先秦是指秦始皇建立統一中國之前的歷史年代)與其他學說的地位是平等的。秦始皇在建立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後,實行「焚書坑儒」政策,這使得儒家遭受了重創。隨後在西漢漢武帝(公元前156年-公元前87年)聽從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後,儒家開始成為國家的統治思想,儒家得以重新興起。董仲舒認為「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即是說當今老師所講述的道理彼此不同,人們的議論也彼此各異,諸子百家的研究方向也各不相同,意義也不一樣,因此君王不能掌握統一的標準,基於此,董仲舒認為有必要將國家的指導思想進行統一,儒家思想便這樣被推向前台。

儒家思想是由孔子所創立,後來又由孟子和荀子等人所發展。孔子、孟子和荀子均出生於春秋戰國時期,其中孔子生卒日期為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孟子的生卒年不詳,其活動年代為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荀子則出生於動亂的戰國末期,生卒日期為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他們三位的生活年代與古希臘著名的三位哲學家蘇格拉底(公元前469年~公元前399年)、柏拉圖(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和亞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前322年)的生活年代極為接近。這一期間,中國春秋戰國時代各種思想和學術流派百家爭鳴,而在同一時代,西方也誕生了燦爛的古希臘文明,不能不說這是多麼的巧合。

孔子、孟子和荀子是國人口中耳熟能詳的人物,他們的著作和論述廣泛的被中小學課本及我們的日常生活所引用,比孔子的《論語》;孟子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魚我所欲也」、「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五十步笑百步」、「一曝十寒」、「孟母三遷」等;荀子《勸學》中的「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等。隨手百度一下,諸如此類我們耳熟能詳的成語或表述不勝枚舉,這也足以說明儒家思想對我們的影響之深遠。

孔子

孔子是中國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其開創了私人講學的風氣,帶領部分弟子周遊列國十四年,可以說是中國的第一位私學老師。孔子作為教師,向弟子們對中國古代的文化遺產進行解釋,他「述而不作」,因此本人並為留下任何著作,《論語》則是其弟子及再傳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語錄和思想記錄下來的作品。孔子在闡述傳統的制度和觀念時,又會給予它們一些自己的解釋。比如孔子在解釋「三年之喪」時,我個人覺得還挺有意思,他們兒女的一生,至少出生的前三年完全依賴於父母,因此當父母去世後,小孩子應該以同樣長的時間去服喪,以表示感恩,這一說法似乎還挺言之有理。當然,孔子除了對經典做出新的解釋以外,還有著自己對於個人與社會、天與人的理論,這些理論便形成了儒家的基本思想。

「正名」。孔子認為為了有一個秩序良好的社會,最重要的事情即是實行正名,具體即為「實」應有「名」所規定的含義相符。每個名都有一定的含義,這個含義就是該類事物的本質,因此事物必須與其所對應的本質相符,否則名不副實。比如作為君,需要按照「君道」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否則他便不是君,即便他要求人們稱他為君(若某君主未按照君道行事,那他便不是真正的君主,人們是不是可以推翻他呢?)。以此類推,君臣父子都是各種社會關係的名,負有這些名的人必須履行他們在該社會關係中的責任與義務,名實相符,否則這個社會便會亂套。

「仁義」。在人的道德層面,孔子強調仁義。社會當中的每一個人在做其應該做的事情的時候,都應該出自仁義的道德考慮;如果人們在做其應該做的事情的時候不是出自於道德而是非道德的考慮,那麼這種行為也並非義的行為,這種行為往往被儒家形容為「利」。在儒家看來,義和利是直接相對立的,「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由此可見「利」被儒家極度蔑視,儒家認為義利之辨在道德學說中是極為重要的。孔子認為人在社會中的義務的本質即是「愛人」,也即仁,孔子認為真正愛人的人是能夠履行社會義務的人。

「忠恕」。孔子認為實行「仁」,也即「愛人」的具體方法為推己及人,「忠恕」分別對應於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及否定方面:「忠」即「己之所欲,亦施於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推己及人的這兩方面合在一起,即為孔子所說的忠恕之道。後來的儒家亦把忠恕之道稱為「絜(jie)矩之道」,即以本人的行為來調節本人的行為,因此每個人的行為是由其自身決定的,而非其他東西所決定的,個人認為這種總結是相當到位的。孔子認為,行忠恕之道便是行仁道,行仁便履行了其在社會中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忠恕之道是人道德生活的開端和總結。

「知命」。孔子認為「無所為而為」,即每個人都有些自己應該做的事,因此人不可能無為,但是這些事情的價值在於做的本身之內而不在於外在的結果,因此人們做的這些事情都是「無所為」,即沒有特別的目的而純粹出於該事情在道德上是對的。進一步引申,我們在做一件事情的時候只需一心一意的去做好我們應該做的事,而不計較成敗,這也即所謂的「知命」。知命即是承認世界本來存在的必要性,不介懷外在的成敗。從另一個角度來講我們在做事情的時候就沒有所謂的失敗,因為我們做事情的初衷是在於做這件事情的必要有否,與其結果並不相干。如果我們踐行這一點,那麼我們將永不患得患失,永遠快樂,即孔子所說的:「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

孔子有句名言:「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這句話是說在他在三十歲的時候,已經懂得禮數,言行得當,即「不知禮,無以立也」;他在四十歲的時候已經成為知者,即所謂的「知者不惑」;他在五六十歲的時候,已經知天命了;在七十歲的時候他已經可以從心所欲,所做的一切自然而然的正確而不逾矩,這意味著他的行為已經用不著有意的努力,代表著聖人發展的最高階段。

孟子

孟子在孔子去世的約一百年後出生,在孔子的基礎上對儒家學說進行了繼承和發展,代表著儒家理想主義的方向;而之後的荀子則是代表儒家現實主義的方向。

「人性善」。孔子認為人需要行仁義,實行仁愛,但他沒有講明人們為什麼應當毫不考慮自己的利益去無條件的做他應該做的事。孟子試圖對該問題進行回答,在回答該問題的過程中,孟子提出了人性本善的學說。人性是善還惡的一直是中國哲學中爭論最為激烈的問題之一,在孟子時代,除了孟子的性本善學說外還存在著其他三種學說,分別為人性既不善又不惡、人性既可善又可惡(人性中善惡的成分皆有)、有些人性善有些人性惡。孟子的性本善學說與上述中的第二種學說有點類似,認為人性中有著種種善的成分,但也會有其他的成分,這些成分也即人與其他動物共有的成分,若不加以控制便會通向惡。孟子認為這些其他成分不是人性成分,而是人性的動物性方面,孟子為論證他的性善說,舉出了大量論證,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認為人的本性中皆有此「四端」,若充分發展,便會變成儒家所強調的仁義禮智,這些德只要不受外部環境阻礙,便可以從內部自然發展。至此我們會有疑問,為什麼人應該發展他的「四端」,而不是發展他的動物性,孟子對此解釋為,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便在於有此「四端」,只有發展這「四端」,人才能成為真正的「人」。孟子這一性本善的學說為社會為什麼會實行仁道提出了較好的解釋。

孟子同樣實行仁愛,也即愛人,不過他的觀點與墨家有顯著區別,即孟子認為「愛有差」,墨家則認為「愛無差」,這一區別的具體內容可參考我在公眾號中近期已發的文章《「愛有差」vs「愛無差」》,在此不再贅述。

在政治學說方面,孟子主張只有在國家和社會,才能充分發展他之前所述的人倫,國家是一個道德的組織,國家的元首必須是道德的領袖,因此儒家認為只有聖人才可以成為真正的王,即所謂的「內聖外王」。與孔子一樣,孟子也認為君主要行君道,否則若無君所必備的道德條件,那麼人民在道德上便有革命的權利。如果聖人為王,那麼他的治道即為王道。儒家認為,王道和霸道為兩種治道,聖王的治道在於通過道德指示和教育,在於「德」;暴君的治道在於通過暴力的強迫,在於「力」。在近期發布《中西方哲學的背景差異》一文中,我們提到土地的分配是經濟政策的中心,孟子認為王道最重要的經濟基礎在於平均分配土地,並形成以「井田」著稱的土地制度。實行「井田」制度是人民獲得高度文化的經濟基礎,此外還需要「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以使得人人受到一定的教育,懂得人倫道理,這樣王道就算完成了。

孟子認為,實行王道也即「仁道」,是聖王發展自己「惻隱之心」的直接結果,仁是惻隱之心的發展,而仁又是通過行忠恕之道來體現得。因此王如果知道自己的慾望,從而也知道他所有人民的慾望,並採取措施儘可能地滿足人們的這些慾望,那麼這就是王道。可以說,孟子對孔子的忠恕之道進行了引申,孔子闡明忠恕之道時只將其應用到個人的自我修養方面,而孟子則將其推廣到治國的政治方面,即忠恕之道由孔子的「內聖之道」變成了孟子的「外王之道」。

荀子

荀子是戰國末期的思想家,其名下的知名弟子有李斯和韓非,韓非子後來又成為了法家學派的領袖人物。荀子發展了孔子開創的儒家學派,不過,荀子中的很多思想與孟子的思想形成了顯著的對立。

在孟子學說中,認為天的地位要高於人,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而荀子則認為人在宇宙中與天、地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荀子認為唯聖人不求知天,天地有天地的職責,人的職責是利用天地提供的東西創造自己的文化。

「性本惡」。荀子的人性論與孟子的恰好相反,認為性本惡,人性必須加以教養,沒有經過教養的東西都不會是善的,一旦人們經過充分的教育,每個人也可以像孟子所說的那樣,成為聖人,即「人皆可以為堯舜」。荀子認為人生來就有求利求樂的慾望,除此之外,人也具有智能,可以使得人向善。

既然性本惡,那麼人在道德方面如何能為善?荀子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一方面,荀子認為,人們要生活得好一些,有必要合作互助形成一定的社會組織,荀子認為「故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離居不相待則窮,群而無分則爭。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則莫若明分使群矣。」,即是各行各業的人所製成的產品是用來供養一個人的,一個人的能力不可能同時精通所有的技藝,一個人也不可能同時從事所有的職業,所以人如果離群索居而不互相依靠就會陷入困境,如果群居而沒有名分規定就會發生爭奪。陷於貧窮困境是一種禍患,發生爭奪是一種災難。要消除禍患免除災難,就沒有比明確各人的名分、使人們結合成社會群體更好的辦法了。因此人們在形成社會組織後,人們需要行為規則,也即「禮」,各人在滿足自己的慾望方面必須接受到一定的限制,禮的功能便是確定了這種限制。另一方面,荀子觀點與孟子相近,認為人應當有社會關係和禮,才能使得人異於禽獸,人應該具備禮,這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

在儒家學說中,喪禮和祭禮在禮中最為重要,但這其中又含有不少的迷信和神話成分,為此儒家對此加以新的解釋,以儘可能消除其迷信和神話成分。儒家認為人心有理智和情感兩部分,至親的人去世了,人在理智上也知道去世了就是去世,人不可能復活靈魂也不可能不滅,如果只按照理智進行行動,喪禮便沒有存在的必要;但從人的情感上來說,人在親人去世的時候,希望死人能夠復活,人不可能光靠理智生活,還需要在情感上得到滿足,喪祭之禮恰好考慮到了人的感情層面。我們對待死者,不可以只按照我們所知道的或者只按照我們所希望的去對待,而應該採取居中的方式,既按照所知道的,又按所希望的去對待,兼顧理智和情感兩個方面。因此儒家認為我們在行喪祭之禮的時候,是在欺騙自己,而又並非在真正的欺騙自己。

孔子和孟子只對倫理感興趣,因此他們的「正名」理論的範圍僅限於倫理,而荀子則把正名理論發展出一套邏輯理論,同時又指出了其他幾家的邏輯謬誤。由於本文篇幅已經夠長了,本文將不再對此進行詳細展開,後面我們將會對注重邏輯推理的一些學派進行單獨討論,並將荀子的觀點與此進行對比。

以上便是春秋戰國時期儒家學派的主要觀點總結,整理下來,感覺自身對於儒家的很多為人處世的說法持認同態度,認為很多思想對當今社會具有很重要的借鑒意義,可能很多讀者讀下來也會有同感。我想這或許是我們整個社會受儒家思想影響太深,所以覺得儒家的說法都是對的,只緣身在此山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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