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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上叫雞、朕泡了、花樣男寵」商標被駁回!理由竟是……

有的的商標【一標難求】,使盡洪荒之力想出來的商標卻被駁回!今天,大掌柜就和大家談談那些因不良影響被駁回且腦洞大開的商標!

「碗上叫雞」商標

這枚「碗上叫雞」商標在2017年12月27日被商評委駁回。

商評委認為:

申請商標中文部分「碗上叫雞」為該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若將其作為商標的組成部分使用在相關服務上,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碗上叫雞」商標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情形。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具有可使用性和可註冊性。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碗上叫雞」商標在複審服務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

「朕泡了」商標

這枚「朕泡了」商標在2017 年 12 月 28 日被駁回。

商評委認為:

申請商標「朕泡了及圖」,用在指定使用的廣告代理、商業管理輔助等服務上易產生社會不良影響,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情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朕泡了」商標在複審服務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

「花樣男寵」商標

這枚「花樣男寵」商標在2017年12月27日被駁回。

商評委認為:

「花樣男寵」商標包含「男寵」部分,用在指定的書籍出版等服務上,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故申請商標的註冊申請已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之情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花樣男寵」商標予以駁回。

這些商標都因為「不良影響」被駁回,那麼「不良影響」是怎麼判定的?

「不良影響」 的定義為「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具體而言, 「不良影響」 是指「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負面的影響」。

這些商標也是不能註冊?

1、第十條關係國家名稱、軍隊標誌、國際組織標誌、紅十字、紅新月、民族歧視性欺騙性、有害道德風尚及不良影響、有關縣級區劃的地名等。

2、第十一條關係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敘述商品或服務特點的標誌、以及缺乏顯著性的標誌。

3、第十二條關於三維標誌註冊的限制性規定;第十六條關於地理標誌保護的規定等。

希望大家以此為鑒,在商標問題上,也切莫存在僥倖心理,還得認真對待商標註冊問題,同時也要加強品牌保護意識,切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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