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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國游泳冠軍賽暨亞運會選拔賽競賽規程

專業組

一、競賽日期與地點

2018年4月13日至1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舉行。

二、競賽項目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 100米、200米蝶泳;200米、400米個人混合泳;4×100米、4×2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100混合泳接力。

三、參加單位

在游泳運動管理中心進行專業註冊的運動隊均可由註冊單位報名參加。

四、參加辦法

(一)運動員參賽資格:

1、在2017年全國游泳錦標賽,全國青年游泳錦標賽中達到本次比賽報名標準的運動員可報名參賽。

2、在2018年全國春季游泳錦標賽中達到本次比賽達標標準的運動員可報名參賽。

3、非專業註冊運動員達到本次比賽達標標準可以以個人名義報名參賽。達標賽事須經過我中心認可,成績方可承認。賽事標準如下:

(1)賽事必須使用自動計時計分設備計取成績;

(2)賽事必須至少有1名國際級或國家級裁判員擔任副總裁判長以上級別的執裁工作;

(3)賽事時間必須是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間。

(4)報名時,運動員須上傳成績證明單原件(內容必須包括姓名、項目、成績、賽事名稱、計時方式及自動計時裝置名稱、總裁判長簽名等)、比賽秩序冊封面及帶有本人姓名頁。

五、競賽辦法

(一)採用中國游泳協會審定的最新游泳競賽規則。

(二)運動員參加各單項比賽的報名成績應是15個月內個人最好成績。

(三)各單位各單項報名人數不限,每人報項不限,接力限報1個隊。

(四)各單位工作人員按參賽運動員4比1的比例報名。

(五)運動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賽,以便檢錄和興奮劑檢測時使用。

(六)所有項目進行預、決賽,不足8人(隊)時只進行決賽。

(七)運動員如預賽棄權(重賽除外),交罰款300元;出發故意犯規或未游完全程,交罰款500元。

(八)如獲決賽資格的運動員棄權,須在當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由本隊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技術會上報名單,不可更改)提出決賽場次的棄權書面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決賽場次棄權的運動員,必須參加決賽場次的比賽,否則取消該單項預賽成績,同時上繳500元罰款。

(九)報名後因故未到賽區交棄權費300元;報名後無故未到賽區、故意延誤比賽,交罰款1100元,並視情節通報全國。

(十)比賽期間(含報到)運動員因病棄權,可免於罰款(須出示醫院診斷證明書)。

(十一)棄權費和罰款上交本次比賽組委會。

(十二)凡不交納罰款的運動員或運動隊,將取消其參加我中心舉辦的下一次比賽資格。

(十三)凡違反反興奮劑規定的運動員,按有關規定處罰。

(十四)運動員訓練熱身時,不得佩帶划水掌;必須按要求游進和衝刺練習。

六、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各項錄取前8名。前3名頒發獎章,第1名至第8名頒發獎狀。

(二)只進行前3名運動員的發獎儀式。

七、報名和報到

網上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表,經各省級體育局審核後,加蓋公章,將報名表原件於3月20日前郵寄至賽區。

(二)逾期報名的單位,不予安排比賽。

(三)各單位及個人參賽者請於賽前2天到賽區報到。

九、其他

(一)開幕式於第二場比賽前15分鐘在比賽場進行。各隊須選派至少3人(其中1名教練員或領隊)統一著裝參加入場儀式。

(二)頒獎時應由獲獎運動員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則將停止該運動員所在單位全隊參加下一次全國游泳比賽資格,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

(三)頒獎結束後,如大會組委會安排獲得單項前3名的運動員和獲得接力冠軍的運動隊出席新聞發布會,不再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必須到指定地點接受採訪,否則不得參加以後各項比賽。

(四)根據國際泳聯和中國游泳協會的相關規定和做法,比賽中運動員號碼布的廣告招商權歸協會所有。現「美的」集團是中國游泳協會主贊助商,本次比賽中,參加決賽和領獎的運動員須按要求在胸前佩戴協會指定的號碼布。

十、報名參加專業組比賽的運動員,不得參加少年組比賽。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少年組

一、競賽日期

2018年4月14日至15日

(根據參賽人數,競賽天數可進行調整。)

二、競賽組別及項目

(一)組別:13歲組、14歲組、15歲組

(二)項目: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混合泳)

三、報名資格

個人、省市、俱樂部及學校等都可報名參賽(專業註冊運動員不得參賽)。

四、參加辦法

(一)參賽年齡組規定

13歲組:限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4歲組:限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5歲組:限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二)參賽運動員必須達到本次比賽報名標準(另行通知)方可報名參賽。達標賽事須經過我中心認可,成績方可承認。賽事標準如下:

(1)賽事必須使用自動計時計分設備計取成績;

(2)賽事必須至少有1名國際級或國家級裁判員擔任副總裁判長以上級別的執裁工作;

(3)賽事時間必須是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間。

(三)參賽運動員比賽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參賽證檢錄參賽。

(四)每人蔘賽項目不限。

(五)所有年齡組編排為一個組別比賽,進行一次性決賽,分別計取名次。

五、錄取與獎勵

各單項錄取前8名頒發獎狀。

六、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

2、運動員報名須上傳成績證明單原件(內容必須包括姓名、項目、成績、賽事名稱、計時方式及自動計時裝置名稱、總裁判長簽名等)、比賽秩序冊封面及帶有本人姓名頁。

3、運動員每項報名費30元,教練員和運動員制證費、保險費每人120元(可觀摩專業組比賽)。

4、網上報名提交完成後,賽事組委會將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後請自行列印出臨時參賽證,並於4月13日到山西體育中心游泳館換取正式參賽證。

(二)逾期報名,不予安排比賽。

(三)全體參賽人員食宿、交通自理。賽事組委會推薦酒店,(酒店名錄請見補充通知)將提供酒店至賽場的往返班車服務(班車服務另收費),自行預定。

七、成績冊要求

(一)成績冊必須有當場執行裁判長簽字,否則成績無效。

(二)少年組成績冊排在專業組成績冊之後。

八、報名參加少年組比賽的運動員,不得參加專業組比賽。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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