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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故事,道出老子比孔子境界到底高到哪裡?

在古聖先賢中,關於老子和孔子誰境界更高的討論從來爭論不休,二人的境界我們可以從以下一則小故事,可見分曉。

在《呂氏春秋》和《公孫龍子》都記載有這樣一個大致相同的小故事:

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老聃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

這個小故事的意思是說,有一次,楚王在打獵過程中遺失了一張弓,但是,楚王並沒有興師動眾去搜尋,他說:「楚人丟了,還是會被楚人撿走的,何必去找呢?」

後來,孔子聽說了這件事,說:「太好了,如果去掉『楚』字就更好了」;老子聽說後,說:「太好了,如果去掉『人」字就更好了」。

這個小故事告訴我們楚王、孔子和老子三個人的胸懷和境界,顯然,楚王胸懷的是整個楚國,不管寶弓被誰撿上,楚國都沒損失,所以沒必要尋找。孔子胸懷的是整個人類,所以說「去楚則可」,也就是把這句話變成「人失之,人得之」,而老子呢,胸懷的是整個宇宙,所以說「去人則可」,也就是說這把弓是從自然中來的,現在又回到了自然中去,無論這把弓的下落如何,它始終存在於宇宙之中。

關於孔子與老子的處世之道和思想境界的差異之處,可以簡單總結如下:

其一,從哲學角度去看,老子已經建立了相當完備的宇宙認知體系,並已經形成了先進辯證法思想和完整的辯證理論系統;而孔子在宇宙論和本體論方面是空白的,在辯證法和辯證思維方面是貧乏和闕如的。在這些根本的哲學領域,老子哲學思維的豐富性與孔子哲學的欠缺性,的確相形懸殊,二者是無從比較的。

其二,老子主張按照人的客觀自然屬性來建立人類社會,孔子主張按照人的主觀法定模式來建立人類社會。老子是用客觀的平等的眼光看待人、自然和社會事物的,在老子的世界裡人類理想社會應是建立在自然無為和人人平等的基礎上的,所有的人物都應是自由平等的。而在孔子的世界裡,人類社會是建立在王者至極的金字塔形階級制度基礎上的,有法可依,有道德標準可用。人被上下善惡分別取捨成若干種,人人不平等;王者和「賢能」治理天下,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王者愛人並制定法律、分別善惡、剖判罪否,眾「賢能」忠心不二,仁義禮智信,維護王統,對於合乎其自定標準者,生之納之,對於不合乎其自定標準者,能教化則教化之、不能教化則除之,殺之,以絕其類;而天下人則人人是順民,人人認命,自甘固窮,不犯上不作亂,溫良恭儉讓,都按照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秩序和諧 相處。

道友們,你們對與老子和孔子有何看法,歡迎發表您的評論,謝謝!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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