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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寶誠:對狗「褒貶」的商榷

自從狗與人類結下不解之緣後,人類對狗的看法就產生了兩種極端,一方面讚美狗的忠義,認為狗忠誠,不嫌家貧,不侍二主,危急關頭能捨命救主。因此,狗被尊為「靈狗」、「義犬」。

——文章節選

對狗「褒貶」的商榷

自從狗與人類結下不解之緣後,人類對狗的看法就產生了兩種極端,一方面讚美狗的忠義,認為狗忠誠,不嫌家貧,不侍二主,危急關頭能捨命救主。因此,狗被尊為「靈狗」、「義犬」。

然而,狗也確有致命的缺點,如奴性十足、對主人俯首貼耳,哪怕主子怙惡不悛,狗也絕對服從其指令,助紂為虐成其幫凶。所以從古至今,人們在讚美義犬的同時,對狗也接二連三拋出許多譏諷之詞。我認為其中一些成語或歇後語的比喻言之有理,如『『狗仗人勢」、「狗眼看人低」,把漢奸、叛徒比喻為「走狗」等等,旨在倡導做人要有骨氣,警示人們要以狗的奴性為戒!但也有不少借狗發揮的成語或歇後語,缺乏合理性,比喻不當,甚至是少見多怪。如「狗嘴裡吐不出象牙」,實屬無理苛求。「狗屁不通」的原意本該是「狗皮不通」,因為狗皮沒有汗腺,自然不通氣。狗的散熱功能,完全依靠舌頭的汗腺,這是普通常識。再拿「狗肉不上桌」和「狗拿耗子」兩例說說吧。「狗肉不上桌」,表面上是指狗肉低賤,用其待客有失大雅。但其言外之意,是嘲諷某人素質低差,不堪重用。但這一比喻有違事實。其實,中國人吃狗肉的歷史少說也有六千多年。商周時代,狗肉唯天子享用,周天子在每年秋季的三個月中必食狗肉,以滋補養身,大臣們也只能分杯「犬羹」而已。漢代食狗肉成風,民問多有以屠狗為業。《史記·樊噲列傳》載:「樊噲者,沛人也(江蘇沛縣),以屠狗為業。」是說劉邦的大將樊噲原本是個賣狗肉的屠夫。魏晉南北朝,北方游牧民族佔據中原後,食狗肉之風逐漸衰落。因為狗是游牧民族的得力助手和親密夥伴,所以敬狗並忌食狗肉。

自從佛教落戶中國後,佛學典籍視狗為不潔之物,佛門子弟嚴禁屠食狗肉。南北朝、隋唐、宋等朝代的帝王均崇信佛教,故屢屢頒詔,嚴禁屠狗。民間還傳說宋徽宗生於壬戌年,生肖屬狗,他登基後詔令天下:嚴禁屠狗。但事實上,在各大城市中,狗肉不僅是野味美食,而且在廣東風味大餐中,還用狗肉煲湯,成為高級滋補湯呢。最令筆者感興趣的是,至今我國民間的狗肉作坊,賣狗肉仍不用刀切,而是用手撕,仔細琢磨,這大概是古人對「殺」狗忌諱的遺俗吧。

再者,「狗拿耗子」也並非多管閑事。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用「狗拿耗子」來比喻某人在工作中,超越職權範圍,去干本不該歸他管的事,即所謂「多管閑事」。至於什麼是「閑事」,該不該管這個「閑事」,本文無意討論。但用狗來作此比喻,有失準確。

貓狗捕鼠自古有之,並非虛誇。我國古代民間就有用狗捕鼠的習俗。《呂氏春秋》載:「齊有善相狗者,其鄰假以買取鼠之狗,其年則得之,曰:『良狗也』。」漢代人用狗拿耗子蔚然成風。四川省三台縣妻阝江鄉漢墓出土的漢畫像石中,就有一幅生動傳神的《狗捕鼠圖》。圖中一隻體型矯健的獵犬,嘴裡叼著一隻剛剛捕獲的肥鼠,洋洋得意。另外,山東沂南縣北寨村東漢墓出土的漢畫像中,也發現與前者大同小異的《狗拿耗子圖》,魏晉至隋唐,仍有此俗。應該說狗拿耗子本屬天職,並非「多管閑事」,如仍堅持此說,那就是少見多怪了!

作者:倪寶誠

編輯整理:孟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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