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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節日讀首詩?除日

原標題:一個節日讀首詩?除日



《除日》


爆竹聲中一歲除,


春風送暖入屠蘇。

千門萬戶曈曈日,


總把新桃換舊符。


北宋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的除日,時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帝國首相王安石,是在首都東京(河南開封)度過的。


除日是一年一度的大節,既是除舊迎新、年歲相繼的時候,也是總結去年、展望來年的時候。這一點,王安石雖然貴為首相,也未能免俗。


在這個一年終於忙到了頭的時刻,他眼前是歡度佳節的熱鬧場景,腦中回想的卻是自熙寧元年以來變法的種種艱難險阻,此情此景,他不禁吟詩一首。


爆竹聲中一歲除:今天是除日,在陣陣轟鳴的爆竹聲中,舊的一年已經過去了。


這一句,王安石提到了「爆竹」。那麼,王安石那時候有像我們今天鞭炮一樣的「爆竹」嗎?有的。



「爆竹」一詞,最早見於范蠡《陶朱公書》中的「除夜燒盆爆竹」。但是,范蠡和西施大美女當時能夠聽到的「爆竹」聲,真的指的是「竹節在燃燒時爆破,畢剝作響的竹子」。直到唐朝,「爆竹」還是火燒真竹子所發出的聲音。


史界公認的是,唐朝的煉丹家們發明了火藥;但史界同時公認的是,唐朝的煉丹家只是把火藥作為煉丹的副產品,甚至是容易引起火災的危險副產品,在自己的著作中不厭其煩地諄諄告誡人們「僅供我們這些專業人士煉丹使用,請勿模仿,否則後果自負」等等,從而妨礙了這一重大發明的推廣和利用。

所以,唐人薛能《除夜作》中直接寫到了除夜畢剝作響的竹子:「蘭萎殘此夜,竹爆和諸鄰」;所以,唐人來鵠在《早春》詩中,看到的是火燒真竹子留下的灰,而不是用紙、竹節或其它包裹材料包住火藥,炸開之後在地上留下的碎屑:「新曆才將半紙開,小庭猶聚爆竿灰」。


到了宋朝,就有真的「爆竹」了。宋人施宿在《會稽志》卷13中記載說:「除夕爆竹相聞,亦或以硫磺作爆葯,聲尤震厲,謂之爆仗。」可見,宋朝的「爆竹」,已經開始在竹節中灌上「硫磺」了,這就已經無限接近於我們今天的鞭炮了。


王安石在這年除日佳節,聽到的就是真「爆竹」的爆炸聲,跟我們今天一樣一樣的啊。


春風送暖入屠蘇:和煦的春風,把溫暖送進了老百姓的草庵之中。


王安石在這句里提到的「春風」,是有其依據的。這一年的除日,正好又是立春節氣。這從王安石在這年除日同一天,所作的另一首詩的詩題《次韻沖卿除日立春》,就可以看出來。


關鍵在於,這句里的「屠蘇」,是個什麼東東?


有人說是「屠蘇酒」,一種用大黃、桔梗、蜀椒等藥材炮製的預防時疫的酒。這個「屠蘇酒」,正好是除日、正月飲用的時令酒,而且還是一種講究從一座之中最年少者開始喝的酒。


好吧,「屠蘇酒」出現在除日,屬於正常情況,絕無驚悚;可驚悚的是,除日時節的春風吹得再猛,是如何把溫暖「入」到你手中端著的「屠蘇酒」中的?你就說是咋「入」的?麻煩誰給「入」一個瞧瞧?這個說法,比較牽強。


第二種比較靠譜的說法:「屠蘇」本義指平屋或草庵,引申義指書齋或居所。依據是,《通俗文》說「屋平曰屠蘇」,《廣雅》也說「屠蘇,庵也」。


而上面那個「屠蘇酒」的說法,也由第二種說法而來。大詩人杜甫,在《槐葉冷淘》的詩注中指出:「酒名屠蘇,昔人居屠蘇造酒,故名。」唐人韓鄂在《歲華紀麗》中寫道:「俗說屠蘇乃草庵之名。昔有人居草庵之中,每歲除夜遺閭里一葯貼,令囊浸井中,至元日取水,置於酒樽,合家飲之,不病瘟疫。今人得其方而不知姓名,但曰屠蘇而已。」

這樣一來,春風要把溫暖吹進平屋、草庵、書齋、居所,就不需要咋個使勁兒了,就可以「入」了。這就不驚悚了,這就沒毛病了。


千門萬戶曈曈日:初升的太陽照耀著千家萬戶。


總把新桃換舊符:人們正在忙著把舊的桃符取下,換上新的桃符。


「桃符」,本義指桃人及神像,這裡指的是書寫在桃木板上的春聯。為什麼要寫在桃木板而不是其它木板上呢?


桃木可以祛邪避鬼,是國人自古以來的信仰。最早的記載,在《山海經》里:「滄海之中,有度朔之山,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間東北曰鬼門,萬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二曰鬱壘,主閱領萬鬼。惡害之鬼,執以葦索,而以食虎。於是黃帝乃作禮,以時驅之。立大桃人,門戶畫神荼鬱壘與虎,懸葦索以御凶。」


從這個最早記載裡面可以知道,黃帝他老人家發明的驅鬼辦法,是削桃木為人形,再在門戶之上畫上神荼、鬱壘和虎。這個辦法管用可能是管用的,就是有點複雜。削桃人兒,本就是比較高難的手工活兒;畫神荼、鬱壘和虎,那還得會畫畫兒啊。呃,無論是手工活兒還是畫畫兒,兄弟我就都不會,太費事了。


所以,從漢朝至魏晉南北朝以後,人們總算想出了省事兒的辦法:削桃人兒不會?那直接削塊桃木板吧;畫畫兒不會?那直接在桃木上寫「神荼」、「鬱壘」、「虎」字兒總會吧。這,就叫「桃符」。


到了五代時期的後蜀,人們在「桃符」上已不再滿足於只寫幾個簡單的字兒,他們開始寫更多的字兒,更多的祈求吉祥的字兒。比如,後蜀末代皇帝孟昶,就提筆在「桃符」上寫下了史上第一副春聯——「新年納餘慶,嘉節號長春」。


能夠寫這麼多字兒的「桃符」,就比較大了。陳元靚在《歲時廣記》卷5中,記錄了王安石所在的北宋時期的「桃符」大小及製作方法:


「桃符之制,以薄木板長二、三尺,大四、五寸,上畫神像狻猊、白澤之屬,下書左鬱壘、右神荼,或寫春詞,或書祝禱之語,歲旦則更之。」長2-3尺、寬4-5寸的「桃符」,這麼大的位置,寫個春聯,足夠了。

需要指出的是,在「桃符」上寫字兒,發展到今天,就是春聯;在「桃符」上畫像,發展到今天,就是門神、年畫。



寫到這裡,估計有人會指出:這首詩的詩題,是不是搞錯了?這首詩在網上一搜,是叫《元日》,不叫《除日》。王安石這首詩是在明天正月初一才寫的,不是在今天大年三十兒寫的。


然鵝,這首詩的題目真的就是《除日》。我有證據,而且還有三四條證據。


首先是該詩本身的證據。詩的首句「爆竹聲中一歲除」,本就有個「除」字兒,顯然此句是在說新年舊歲的交替時刻。只有寫在除日才是「一歲除」的交替時刻,而寫在元日則已是新的一年,沒有了年歲交替的意義。


第二條證據,來自於陝西人民出版社於19879月出版李德身著的《王安石詩文系年》一書。這本書直接將該詩題目署為《除日》,並將其繫於北宋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


還不信?那我放大招兒了啊。


向子諲,是北宋南宋交替之際的名臣,累官至戶部侍郎。向子諲在晚年退隱時,曾寫過一首《浣溪沙》,並在詩前加了一個長長的注釋。正是這個注釋,為我們提供了王安石《除日》詩題的最直接證據。如下:


「荊公除日詩云:『爆竹聲中一歲除,東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瞳瞳日,爭插新桃換舊符。』東坡詩云:『老去怕看新曆日,退歸擬學舊桃符。』古今絕唱也。呂居仁詩有『畫角聲中一歲除,平明更飲屠蘇酒』,之句,政用以為故事耳。薌林退居之十年,戲集兩公詩,輒以鄙意足成浣溪沙,因書以遺靈照。」


「爆竹聲中一歲除。東風送暖入屠蘇。瞳瞳曉色上林廬。

老去怕看新曆日,退歸擬學舊桃符。青春不染白髭鬚。」


相信諸君已經注意到了,向子諲注釋的第一句就是「荊公除日詩云」,簡單直接地提供了詩題的證據。美中不足的是,他寫下的這四句詩,與我們現在看到的四句詩,文字上頗有出入。但仍然可以斷定,兩者是同一首詩。


這個向子諲,出生於王安石去世前一年的公元1085年。也就是說,向子諲呱呱墜地時,王安石也還是個在喘氣兒的大活人。兩個人雖然互不相識,但仍然在同一個歷史時空里,共存了近一年時間。


所以,向子諲的這個注釋,是一個最接近於王安石時空的宋朝人,為我們提供的一個最直接的證據,也是一個最靠譜的證據。


還有一條來自南宋年間的證據。在南宋高宗紹興十七年(公元1147年)左右,著名文學家蒲積中編輯了一本收詩2749首的《古今歲時雜詠》。在這本後來成為《全唐詩》《全宋詩》編纂淵源之一的《古今歲時雜詠》中,蒲積中直接把王安石這首詩的題目署為《除日》。這又是一個距離王安石時空較近的人,為我們提供的直接證據。


所以,從這首詩中,我們所看到的,確實是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除日當天,北宋東京城中,那一派喜氣洋洋過大年的景象。


嗯,詩題是《除日》;嗯,詩人在歡度除日佳節。鑒定完畢。


可是,難道王安石在這首《除日》之中,所要表達的意思,所要傳遞的信息,僅僅如此而已嗎?



引起我注意的,是本詩的最後一句——「總把新桃換舊符」。特別是,這句中的「新」「舊」兩個字。


要知道,王安石這一生,都在「新」「舊」這兩個字中糾結。


從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被召到京師「奉詔越次入對」之時起,他開始提出「新」的政治主張,抨擊「舊」的政治主張;他推行「新」法,廢除「舊」法;他任用「新」人,罷斥「舊」人;他逐漸成為北宋政壇「新」黨的黨魁,而且把所有反對的人、甚至好心建議的人列為「舊」黨。


四年來,他「總把新桃換舊符」:在變法上,他破舊立新,革新變舊,鑄新淘舊;在用人上,他喜新厭舊,得新忘舊,篤新怠舊。


到了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的除日,到了一年一度除舊迎新的大節日,寫下這首《除日》詩的王安石,正處於自己一生中最為春風得意的時刻。


還有比這更愜意的人生嗎?短短四年,在皇帝的支持下,自己就由「知江寧軍府事」,而「翰林學士」,而「參知政事」,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一躍成為位極人臣的帝國首相。


同時,自己的「新」政治主張成為了朝廷的主流施政綱領,自己的「新」法一一頒布實施,自己想用的「新」人布列要津、站滿朝堂,自己不想用的「舊」人一一罷斥、貶謫遠方。


總之,春風得意,順風順水。


在這樣的視野下,再來審視這首《除日》詩,另一層意思就完全出來了:


「春風」這麼美好的詞兒,肯定要象徵「新法」才好啊;同理,「曈曈日」這麼美好的詞兒,肯定要獻給年輕有為的宋神宗才完美啊。然後,再把這首詩完整地翻譯一遍:

到了今年爆竹聲聲的除日,新法實施帶來的溫暖,已像春風一樣吹進了老百姓的草庵;在像初升太陽一樣的皇帝主持下,朝廷一直在推行新法、廢除舊法,任用新黨、貶謫舊黨。


這,才是打開王安石這首《除日》詩的正確姿勢。


《千家詩》也是這樣認為的:「此詩自況其初拜相時,得君行政,除舊布新,而始行己之政令也。」


在歷史上,王安石是赫赫有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唐宋八大家」這個慣用詞,容易給今天的我們一個錯覺,那就是:似乎他和另外那七大家,特別是宋朝那五大家,是一夥兒的。


其實,他們只是文學主張、文學成就,是一夥兒的。如果說到政治主張,王安石只怕是「唐宋八大家」之中最為孤立的那一個。與王安石並非同時的唐朝韓愈、柳宗元不說了,他倆當然無法關公戰秦瓊;史實是,在變法這個問題上,宋朝除王安石以外的五家,都跟王安石尿不到一個壺裡去。


蘇軾、蘇轍、曾鞏、歐陽修,都曾先後反對王安石的變法。蘇洵倒是沒有反對過變法,但那只是因為他在變法之前就去世了。如果王安石變法時蘇洵還在世,就憑他那兩個乖兒子蘇軾、蘇轍都反對新法,並且因此而貶斥遠方,你說他本人反還是不反?


因此,在王安石的眼中,「唐宋八大家」中的蘇洵、蘇軾、蘇轍、曾鞏、歐陽修,都是「舊符」。


尤其是蘇軾、蘇轍兄弟,更是叫他惋惜。一開始,王安石本來還以為這二位是可以挽救的同志,是把他們當作「新桃」看待的。


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王安石剛剛就任副宰相「參知政事」,在中央設置變法的指揮中心——「制置三司條例司」的時候,在新法頒布、實施急需大量人才的時候,就以呂惠卿、蘇轍為條例司檢詳文字,章惇為三司條例官,以曾布簡正中書五房公事。


可見,變法伊始,作為王安石的第一批「新桃」,蘇轍赫然在列。這批「新桃」之中雖然沒有蘇軾的名字,但任用其弟,顯然有引其兄為同志之意。

結果這兩兄弟辜負了王安石的期望,沒有經受住考驗,由「新桃」而腐敗變質,直接墮落成了「舊符」。


從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五月起,隨著王安石的貢舉法、均輸法、青苗法等一系列新法的頒布實施,蘇軾連續上奏《議學校貢舉狀》《上神宗皇帝書》《再上皇帝書》,旗幟鮮明地反對新法。


這樣的「舊符」,就必須換掉了,先從弟弟下手。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八月,王安石把僅僅任職半年就漸有離心傾向的蘇轍,出為河南府推官;然後在寫下這首《除日》詩的八個月前,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四月,貶蘇軾為杭州通判。


給臉不要臉,鮮美多汁、人人愛吃的「新桃」你不當,偏要去當腐敗變質、臭氣熏天的「舊符」,該。


作為王安石的第一批「新桃」,曾布也赫然在列。曾布的哥哥,叫曾鞏。曾鞏與王安石,既是同鄉,此前還是摯友,並且兩家還是姻親。


於是,等到王安石開始變法,曾鞏就直接尷尬了。反對吧,太熟了,不好意思下手;贊成吧,又大違自己的本心。左右為難的「舊符」曾鞏,只好於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變法開始後不久,自請外任,出任越州通判,從此開始了自己長達十二年、轉徙六州的外官生涯。


在王安石眼中,歐陽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中,最大的那個「舊符」。


因為歐陽修之於王安石,不僅在年齡上是大他15歲的老大哥,而且在政壇資歷上也是標標準準的老前輩。歐陽修是完全可以怒斥王安石「小孩子家家,瞎折騰個啥」的大咖級牛人。


好在,這樣的牛人早在熙寧元年(公元1069年)就離開京師,出任知青州、京東東路安撫使去了。等到變法開始後,大咖級「舊符」雖然曾經上書反對過青苗法,但這對於正在變法興頭上的宋神宗和王安石來說,只是相當於蚊子哼哼罷了。


大咖級「舊符」歐陽修對王安石的最大威脅,出現在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這一年,「公初有太原之命,令赴闕朝見。中外之望,皆謂朝廷方虛相位以待公。公六上章,堅辭不拜,而請知蔡州,天下莫不嘆公之高節」。

其實,不是歐陽修「高節」,而是歐陽修「高明」。他看透了朝廷新舊兩黨爭鬥的複雜情勢,看穿了與政見不合的皇帝和副宰相王安石共事的悲觀前景,這才拒絕了首相的任命。


這樣,最大的「舊符」不來,最大的「新桃」王安石才在這年十二月就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無論是歐陽修這樣的政壇前輩,還是曾鞏這樣的姻親摯友,還是蘇軾、蘇轍這樣的天下高才,只要反對新法,只要成為「舊符」,王安石是一定要「總把新桃換舊符」的。


這樣大範圍地得罪人,當然是需要勇氣的,也當然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所以,南宋以來,王安石在士大夫的主流話語體系里,一直就是個亂臣賊子、奸詐小人。


宋朝大儒朱熹評價王安石:「惑亂神祖之聰明而變移其心術,使不能遂其大有為之志,而反為一世禍敗之原」。


宋人羅大經認為,王安石是和秦檜一樣的大奸臣:「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複合者,秦檜之罪也。渡江以前,王安石之說浸漬士大夫之肺腸不可得而洗滌,渡江以後秦檜之說淪浹土大夫之骨髓不可得而針砭。」


明朝文學家楊慎認為,王安石是導致宋室南遷的罪魁禍首:「一言喪邦,安石之謂也。慎按安石之惡,流禍後世有如此。宋之南遷,安石為罪之魁。求之前古奸臣,未有其比。」


在明末清初大思想家王夫之那裡,王安石甚至比蔡京、賈似道更奸更惡:「或曰:『安石而為小人,何以處夫黷貨擅權導淫迷亂之蔡京、賈似道者?』夫京、似道能亂昏荒之主,而不能亂英察之君。使遇神宗,驅逐久矣。安石唯人如彼,而禍乃益烈。」


處在這樣的負面評價之下,神奇的是,王安石付出的代價卻並不太大,居然還成為了我國古代大改革家群體中,下場最好的一個。


相比商鞅車裂而死,王莽國滅被殺和張居正死後抄家,王安石即使在改革全面倒退的情況下,也依然得以「荊國公」「特進司空、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這樣的榮銜,退居金陵,頤養天年。


事後來看,王安石能夠有一個好的下場,除了北宋王朝一貫就有優待士大夫的祖宗家法以外,還與他的個人私德幾乎無懈可擊有關。


比如,在變法問題上,王安石一貫以「拗相公」著稱,一貫地固執己見,一貫地聽不進不同意見,而且逮著一個「舊符」就換掉一個。但他無論是「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對於與自己政見不合的「舊符」的處理,都有著自己的底線和原則:


即不使政敵掌權即可,不使政敵成為新法實施的障礙即可,而不以消滅政敵的生命為目的。「總把新桃換舊符」,「換」掉即可,而不用「殺掉」。


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蘇軾「烏台詩案」中王安石的態度。此案中,面對因反對新法而可能導致殺身之禍的「舊符」蘇軾,當時已經退居金陵的王安石,完全可以不管這倒霉孩子的生死。


但已經在野的王安石,仍然堅持了自己的底線和原則。在朝野上下人人皆曰可殺的時候,他上書宋神宗:「安有聖世而殺才士者乎?」就此一錘定音,救了「舊符」蘇軾一條性命。


此時,王安石在江寧的退休生活,是閑適而又清苦的:「平日乘一驢,從數僮游諸山寺。欲入城則乘小舫泛潮以行。蓋未嘗乘馬與肩輿也。所居之地,四無人家。其宅僅避風雨,又不設垣牆,望之若逆旅之舍。」直到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四月六日,他在病中默默地離去,享年66歲。


他去後,「蓋當時士大夫道金陵,未有不上荊公墳者。五十年前彼之士子,節序亦有往致奠者。時之風俗如此。」同為宋人的周煇,在他的筆記《清波雜誌》中,如是記錄。




除日,又稱除夕」「除夜」「歲暮」「歲除,號稱百節之首,是中國人最為重要的一個節日。除日是年歲交替的時刻,既是舊年的最後一天,也是新年的前一天,所以兼具除舊迎新的雙重意義。


今天,除日仍然是我們節日中的大日子,又叫「過年」。什麼叫「年」?「年」,《說文解字》說「谷熟也」,《榖穀梁傳》說「五穀皆熟為有年。五穀皆大熟為大有年」。


既然「五穀皆熟」,甚至「五穀皆大熟」,在農耕社會那就是天大的喜事啊,而且冬天氣候這麼冷,也不可能從事啥生產活動,大家閑著也是閑著,乾脆自己找點樂子,過個節,好好慶祝一下?


事實上,早在西周初年,先民們就開始一年一度的慶豐收活動了。也是從那時起,「年」字就開始頻繁使用了,《爾雅》說「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但西周的「年」,還指的是穀物生長的周期,按照春種、夏長、秋收、冬藏的規律,穀物一年一熟,年節也就一年一次。


顯而易見,先民們一年一度,在冬季農耕活動暫告結束之時,在穀物豐收之後,用新米做飯、釀酒,來祭祀神靈、祖先,再舉行一些約定俗成的慶祝儀式,以祈求來年再獲豐收的活動,已是今天春節的雛型。


到了漢朝,司馬遷等人創設「太初曆」,確定正月為歲首,十二月為歲末,將年終歲首確定於立春前後的農閑時節,便於人們舉行各種慶賀活動,因而年節的日期也得以固定。從此,一年一度的春節,基本定型。


所以,除日、春節,作為節日,萌芽於先秦,定型於漢朝,是中華文明數千年積累而來的傳統,是中華民族祖先傳承下來的文化。換句話說,我們過的不是年,我們過的是傳統,過的是文化。


到了王安石所在的宋朝,除日、春節的活動,承漢唐餘緒,就過得非常有傳統,過得非常有文化。


在《除日》詩里,王安石已經寫到了北宋過年的節日風俗,一是爆竹,二是桃符。其實,除了這兩項以外,還有很多節俗活動,比如今天已經消失了的驅儺。


驅儺怎麼玩兒?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10有記錄:「至除日,禁中呈大儺儀,並用皇城親事官、諸班直戴假面,綉畫色衣,執金槍龍旗。教坊使孟景初身品魁偉,貫全副金鍍銅甲,裝將軍。用鎮殿將軍二人,亦介胄裝門神。教坊南河炭醜惡魁肥,裝判官,又裝鍾馗小妹、土地、灶神之類,共千餘人,自禁中『驅祟』,出南薰門外轉龍灣,謂之『埋祟』而罷。」


驅儺最初的目的,是驅鬼逐疫。發展到後來,已演變成為一個群眾性的娛樂活動,主要就是大伙兒在一起,圖個熱鬧圖一樂。


至於回到家裡的過年節慶活動,宋人吳自牧在《夢粱錄》中說:「(除夜)士庶家不以大小,傢俱洒掃門閭,去塵穢,凈庭戶,換門神,掛鐘馗,釘桃符,貼春牌,祭祀祖宗。遇夜則備迎神香花供物,以祈新歲之安。」


接下來,就是一家人圍坐家中,吃吃吃,喝喝喝,玩玩玩,守歲了。還是《東京夢華錄》的記錄:「是夜禁中爆竹山呼,聲聞於外。士庶之家,圍爐團坐,達旦不寐,謂之『守歲』。」


吃吃吃,守歲吃什麼?王安石會說,吃「消夜果兒」啊。


《西湖老人繁勝錄》載:「守歲飲酒,須要消夜果兒,每用頭合底板,簇諸般彩果、斗葉、頭子、萁豆市食之類。」


《夢粱錄·除夜》也載:「十二月盡,俗雲『月窮歲盡之日』,謂之『除夜』……進呈精巧消夜果子合,合內簇諸般細果、時果、蜜煎、糖煎及市食,如十般糖、澄沙團、韻果、蜜姜豉、皂兒糕、蜜酥、小蚫螺酥、市糕、五色萁豆、炒槌栗、銀杏等品,及排小巧玩具頭兒、牌兒、貼兒。」


《武林舊事》同樣載有:「後苑修內司各進消夜果兒,以大合簇飣凡百餘種,如蜜煎珍果,下至花餳、萁豆,以至玉杯寶器、珠翠花朵、犀象博戲之具,銷金斗葉、諸色戲弄之物,無不備具,皆極小巧。」


從上述記載分析,「消夜果兒」是由上百種乾果、水果、糖果、點心組成的豪華版零食大雜燴。遙想王安石老爺子當年,面對「消夜果兒」,想吃鹹的就吃鹹的、想吃甜的就吃甜的,還可以一個吃掉、一個扔掉,多麼有錢任性。


喝喝喝,守歲喝什麼?王安石當然會說,喝屠蘇酒啊。


玩玩玩,守歲玩什麼?就是上面記錄中的「玉杯寶器、珠翠花朵、犀象博戲之具,銷金斗葉、諸色戲弄之物」「排小巧玩具頭兒、牌兒、貼兒」,大約就相當於我們今天的撲克和麻將。冬夜守歲,又沒有春晚可看,再不打個牌,玩起來、鬧起來,可咋個過法?


大人們吃吃吃、喝喝喝,對於宋朝的小朋友們而言,則主要就是玩玩玩了:「小兒女終夕博戲不寐,謂之『守歲』」。可愛的千年前的小傢伙們,到了除日,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地玩個通宵了。


直到今年的除日,寫下這篇文字的我,仍然可以想像:北宋開封城中「小兒女」們在「終夕博戲不寐」時,那一張張小臉兒上,次第綻放的燦爛笑容。說到底,北宋王安石們的變法圖強,如今我們的一年辛苦,不就是為了小朋友們臉上的燦爛笑容嗎?



過年了,願小朋友們除日快樂,願讀者諸君新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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