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堅守半個世紀的承諾
圖1
《中國錢幣》2017年第一期刊登了我《閩浙贛省蘇政府粉碎敵人五次圍剿決戰公債券》(圖1)一文。文章發表後不久,編輯部的同志發微信給我說,有讀者對公債券的真假問題提出了質疑,其根據是這張公債券,蓋了一個「中國人民銀行橫峰縣支行現金付訖」的藍色印章。覺得蘇區時期的公債券,不可能有解放以後的中國人民銀行印章。
關於革命根據地當時發行的債券,解放後加蓋註銷章問題,在此之前,我已經經歷過一次。2013年上海泓盛江南之春拍賣會上,我拍得了一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經濟建設公債券,包括伍角、壹元、貳元、叄元、伍元(圖2)共5張一套,八五成新。因我在解放軍出版社2009年出版《紅色票證——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票證文物收藏集錦》時,已經介紹過這種公債券,大多讀者都知道在相同品相中,沒有加蓋註銷的,要好於加蓋註銷章的,因為沒有兌換過的公債券存世量少。收到拍品之後,我拿給同行朋友看,心存分享之意。沒想到卻遭到朋友的嘲笑,說我為什麼買這種有加蓋註銷章的東西。我指著伍元券上圓形註銷章說:這張公債券的註銷章很有研究價值:「中國人民銀行廣昌縣支行1983.12.17現金付訖」,這是迄今為止我收到兌換時間最遲的一張公債券,說明我們中央政府接近50年後,還兌換老百姓手中的債券,就是按照債券規定最遲到1940年兌換完為止,也有40多年的時間了。
圖2
我們知道,為著革命戰爭的需要,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發行了數量品種眾多的公債券,這在當時極大地解決了紅軍的費用問題。蘇區群眾踴躍認購債券,是對革命戰爭最好的支持。蘇區群眾把這種蘇維埃政府發行的錢幣和債券稱之為「紅票」。1934年紅軍主力長征以後,中央蘇區、閩浙贛、湘贛、湘鄂贛等蘇區先後淪陷,蘇區政府及其所屬的金融機構也不復存在,這些「紅票」到期無法兌換。對於淪陷區的這些「紅票」,國民黨當局嚴禁民眾保存,一些「紅票」持有者為安全起見,或上交,或暗中焚毀。也有一部分持有「紅票」的群眾不願意輕易失去這些「紅票」,或藏入瓦櫞、牆壁、煙囪,或密封后埋入地下,或納入鞋底中,冒險予以保存。這些在土地革命遭受嚴重挫折後仍繼續保存「紅票」者,大都是革命的堅定支持者,他們相信中國共產黨一定能夠取得革命的勝利。
隨著新中國的誕生,「紅票」的收兌問題引起了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早在194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寧都支行根據當地群眾仍然保留有「紅票」的情況,就向江西省分行作了彙報,要求明確處理辦法。1950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要求各支行組織人員調查、收集有關「紅票」資料。4月下旬,江西省分行將本省境內的「紅票」調查情況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南區行作了彙報。中南區人民銀行在接到江西省分行的這一彙報後,一方面建議中南軍政委員會指示中南區各省財政經濟委員會及華南分財委就「紅票」收兌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另一方面又將江西省分行彙報的有關情況轉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在給總行的呈報中,中南區行表達了自己對收兌「紅票」問題的看法,即「為照顧群眾利益,擴大政治影響,原則上同意儘先收兌」。不久,中央財經委員會在研究了人民銀行總行及中南軍政委員會呈報的有關「紅票」調查情況及處理意見後,決定同意收兌「紅票」,收兌資金由人民銀行發行庫撥付。1950年7月13日,中央財經委員會正式下文,通知中南軍政委員會財經委員會安排執行。
在收兌時間問題上,1950年5月,江西省分行曾提出「可規定為兩個月或三個月」。在中央財經委員會作出「紅票」收兌決定後,中南區行又根據實際情況將收兌期限予以放寬,曾確定8月20日至9月30日為收兌期。後為照顧偏遠山區「紅票」持有者,將收兌截止日期延長到1951年1月20日。
圖3
儘管收兌期限一再延長,可依然有少數群眾(包括紅軍家屬)未能按期兌換。黨和政府沒有忘記在那艱難困苦年代積極支援革命的群眾,1956年11月30日國家財政部以【財公貝字第90號】文件規定:可以繼續兌換。1957年2月8日,財政部又發【財公貝字第14號】文件,規定兌換日期截止後,如果仍有持券人須照顧兌換時,經當地人民委員會批准,可在當地公債推銷經費或者地方預算的其他支出項目內予以兌付。1958年7月4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又發出了《關於由人民銀行繼續收兌全國解放前蘇區、解放區發行的公債的聯合通知》,並且規定了各種債券的利率,本利一同償還。1980年1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再次發出《關於蘇邊區公債與折實公債計息辦法的補充規定》,將公債計息時間算至實際兌換日期。1980年8月16日,財政部根據解放軍總政群工部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工作中,遇到一些群眾提出繼續解決戰爭年代地方政府和軍隊向群眾籌借、籌募的遺留問題的反映,還發出《關於戰爭年代地方政府和人民軍隊向群眾籌借、籌募的款項,仍由地方政府統一核實處理的通知》。
從以上這些規定中,可以充分地證明黨和政府,對於過去戰爭年代各根據地政府和部隊等團體機關發行的各種錢幣、公債和糧食票證等有價證券,是十分負責任的。只要認購人仍然保留著當時的有價證券,不論逾期多久,一律如數償還。特別是對於利息的計算問題,不受原債券規定利息年限的限制,一直計算到實際償還日為止。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政府是「一諾千金、誠信為民」的政府。逾期那麼久還可以兌換,這在世界債券兌換歷史上,恐怕只是僅見,找不到第二個如此例子了。只有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政府才能做到。
「紅票」之中的藍色(或者其他顏色)兌換章,是兌換單位加蓋的,即兌換以後將這張票註銷作廢,防止重複兌換。這種加蓋註銷章作廢了的票,原本都有兌換單位統一收回,作為會計憑證的附件。按照我國的會計制度規定,會計憑證的保管有一個時間期限,超過保管期限的會計憑證可以銷廢。這些失去了保管價值會計憑證的銷廢,一般都是由本單位派人送到附近造紙廠直接打成紙漿。具體負責處理銷廢材料的人,出於某種原因,將一些即將作為廢紙的票據保留下來,經過文物商人的轉手,成為收藏家的藏品。後加蓋印章的蘇區票證就是這樣產生的。
圖4
從收藏實踐中,發現後加蓋印章的蘇區票證如下三種:
一是加蓋有時間有單位的印章。如圖2,是一張1933年7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發行的經濟建設公債伍元券,規定從1934年10月1日開始至1940年10月1日每年付息一次,每元每年利息5分。1936年至1940年逐年還本,1936年還10%,1937年還15%,1938年還20%,1939年還25%,1940年還30%。這張公債券加蓋了紅色「中國人民銀行廣昌縣支行1983.12.17現金付訖」圓形印章,兌換的時間和單位都很明確,說明本息已經在1983年12月17日,由中國人民銀行廣昌縣支行兌付完畢。
二是加蓋只有單位沒有時間的印章。如圖3,是一張1933年7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湘贛省政府發行的革命戰爭公債伍元券,規定年息1分,從1934年9月1日起還本付息。這張公債券加蓋了藍色「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吉安縣支行中沿江路辦事處現金付訖」方形印章。說明這張公債券在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吉安縣支行中沿江路辦事處兌付完畢,但什麼時間不清楚。
圖5
三是無時間也無兌換單位的印章。如圖4,是一張1933年7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湘鄂贛省政府發行的第二期革命戰爭公債伍角券,規定規定年息6厘,從1934年10月起還本付息。這張公債券只加蓋了「現金付訖」四個字的藍色印章,只說明這張公債券已經兌付完畢,但在什麼時間什麼單位兌付不清楚。還有一些只有加蓋「註銷」兩個字,如圖4這張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紅軍臨時借谷證伍拾斤券,雖然能夠說明這張紅軍臨時借谷證已經兌付完畢,但只有「註銷」兩個字,沒有具體兌付的單位和時間。
一個承諾堅守了半個多世紀,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代表最廣泛人民群眾的利益;體現了共產黨人可靠誠信的本質;體現了人民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實際行動。這樣的黨,這樣的政府怎不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與愛戴!
作者簡介:
洪榮昌,筆名:紅歌,福建省武平縣人,大學文化。曾經種過田,當過兵,教過書。從政之後至正縣處級國家公務員退休。退休後任中國收藏家協會紅色收藏委員會副主任,票證部部長,全國大型文獻資料38卷《毛澤東像章選集》副總主編,《中國紅色收藏》雜誌執行主編,中國錢幣學會會員,《中國錢幣》雜誌特聘審稿專家,《中國收藏》雜誌學術委員,全國紙品聯盟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錢幣聯盟紙幣委員會副會長,中國錢幣學會紙幣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紅色收藏鑒定師,評估師,福建省錢幣學會理事,龍岩市收藏家協會顧問,龍岩收藏文化研究會顧問,龍岩學院中央蘇區研究院特聘研究員,武平縣博物館特聘研究員,武平縣慈善總會終身榮譽會長,慈善家。
從事收藏幾十年,涉及郵票、錢幣、蘇區文物、毛澤東像章等。對中央蘇區票證和錢幣有比較深入的研究。出版過《紅色票證》《紅色貨幣》《紅色收藏》《紅色糧票》(均是解放軍出版社出版,全國新華書店經銷)等專題著作。曾在北京、福州、遵義、廈門等地舉辦蘇區紅色文物展覽。其個人事迹在中央電視台、北京電視台、福建電視台、《人民日報》、《閩西日報》、新華網、人民網、《中華兒女》新聞網、紅色收藏網等多家新聞媒體介紹過,享譽全國。已出版的著作被中國國家圖書館、全國各大圖書館以及美國哈佛大學等海外知名圖書館收藏。幾十篇學術論文被英國劍橋大學等國內外著名雜誌、網站刊登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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