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27歲臨朝稱制,三度垂簾聽政,兩次決定皇儲,把持朝政47年
原標題:她27歲臨朝稱制,三度垂簾聽政,兩次決定皇儲,把持朝政47年
在中國近2400年漫長的封建歷史中,因幼主無法親政,由皇后或皇太后臨朝攝政的情況,被稱為「臨朝稱制」。第一位臨朝稱制的是戰國時期的秦昭王之母宣太后,也就是《羋月傳》中羋八子。受封建社會「男女授受不親」觀念的影響,臨朝稱制的女主於寶座前加設簾帳,因此又稱「垂簾聽政」。
咸豐十一年,也就是1861年,當時27歲的慈禧聯合慈安太后與恭親王奕訢發動了辛酉政變,開始了她第一次垂簾聽政。在奕訢的策划下,由朝廷重臣上奏,請兩宮皇太后垂簾聽政,皇帝的年號「祺祥」被改為「同治」,蘊含兩宮太后與皇帝共同治理天下之義。
在慈禧的授意下,王公大臣們絞盡腦汁地引經據典,杜撰出一個以「皇太后躬親裁決」為宗旨的《垂簾章程》。其中規定中外一切章疏、官員的升黜大權皆在太后。這樣一來恭親王和軍機大臣們只有議政之權,充分體現了兩宮太后大權獨攬的精神。事實上,慈安太后向來柔順而無主見,和小皇帝一樣,實權大都掌握在慈禧一人之手。
垂簾聽政一直持續了13年,直到同治十二年,也就是1873年,皇帝年滿18歲,兩宮太后不得不撤簾歸政。然而不爭氣的同治親政兩年便一命嗚呼。這使剛剛退居幕後的慈禧再次走到政治舞台的中心。她特意挑選了醇親王奕譞的兒子——她的侄子同時也是她的外甥——年僅4歲的載湉繼承皇位,是為光緒。大權自然又落在慈禧手中。
1881年,慈安突然病故,慈禧更可以為所欲為了。三年後,慈禧以中法之戰議和失策為由,將奕訢為首的軍機處大臣全部罷免,建立完全聽命於自己的中樞機構。隨著皇帝一天天長大,慈禧責成禮親王世鐸起草《訓政細則》,使得皇帝只得到了部分行政大權,沒有任何自行決斷和獨立施政的空間。
於是,在1887年,慈禧放心大膽地為光緒舉行了親政大典。結束了她第二次垂簾聽政的歷史,進入了所謂的訓政時期。而在訓政期間,她依然掌握著朝中大權,只不過在名義上把垂簾聽政改成訓政罷了。
1889年,皇帝大婚到了不能再拖的地步。成婚代表著徹底成年,成年則意味著慈禧必須結束所謂的訓政,歸政交權。於是「帝黨」與「後黨」之間的黨爭拉開了序幕。
1898年,慈禧扼殺戊戌變法,再次開始訓政,即事實上的第三次垂簾聽政。而此時的清政府內外交困,滿目瘡痍。此後的10年,中國經歷了義和團庚子國變的動蕩、八國聯軍入侵北京的劫掠、皇室「西狩」的狼狽、《辛丑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的簽訂……這些都促使慈禧逐步推行新政,並承諾預備立憲。1908年光緒含恨而死,慈禧立醇親王載灃之子、年僅3歲的溥儀為帝不久,她自己也撒手人寰了。
慈禧是一個權力欲和享受欲都極為強烈的女人。在她執掌清朝大權的47年里,對外軟弱獻媚、喪權辱國;對內專制獨裁、搜刮民脂民膏、殘酷鎮壓義和團運動、大肆搜捕和屠殺維新派人士。一然以蔽之,她是把中華民族引向深重災難的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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