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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文進士】林欲楫(晉江人)

原標題:【泉州文進士】林欲楫(晉江人)






林欲楫(1576-1662年),明末清初晉江西濱人。生於明代萬曆丙子(1576年)十月(10月22日-11月19日)。故宅在泉州城內三教鋪宅頂。

林欲楫從政盡心盡職,視事禮部時,凡各省郊廟之役及祈欲、勸農、耕藉、幸學諸大典,均奉璋以從。還考定宮幃,克驗西曆,妙選貢舉。為政清廉,杜絕苞苴。


乞休居鄉,則興利厘弊,憐貧賑饑,繕修津梁,傾貲不吝,故其逝後,族中追念,尚不禁唏噓泣下。


林欲楫忠孝天植,事親至孝。早年隨父宦粵西,親疾,割股以療,刀瘢二寸許;親歿後,每近諱辰,輒持齋,終其身猶一日也。


林欲楫言則絲綸得體,直國史則筆削靡拘,為學根極性命,博綜經史,曾奉召修《實錄》。著有《易經勺解》三卷、《學庸注補》一卷、《道德經注》二卷、《水雲居詩草》、《友清堂文集》等。


生平

林欲楫出生仕宦家庭。父林武苴,明·萬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武進士,官終廣西永福守備。


長兄林欲棟,少稱神童,萬曆甲午(1594年)、乙未(1595年)25歲聯第進士,官至南京光祿寺正卿、工部尚書,以賦性剛直、樂施予聞名於閭里。次兄林欲梧,蔭授南京坐營都司。


林欲楫自小受到良好教育,生性聰慧,讀書過目成誦,下筆袞袞不竭,尤以其長兄林欲棟友愛二弟,身為嚴師,對林欲楫的幫助很大。


明萬曆三十一年癸卯(1603年)林欲楫中解元,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1607年)中進士,廷試二甲第十二名。先選庶吉士,授編修,起充廷試掌卷官,升起居注。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典浙江試,泰昌(1620年)起左中允。


明熹宗天啟元年(1621年)轉右諭德,升右庶子,管理誥勅文,擢少詹事,晉禮部右侍郎。


時魏忠賢勢炎熏天,勢利小人爭相趨附。林欲楫以柄國匪人,難以共事,且事勢萬不可為,作為封建王朝的命官,獨凜然傲視,諸所披陳,言無不盡,表現錚錚氣概。


先是,在水災之年,身為禮部右侍郎的林欲楫陳修省數事,觸魏黨忌,被遷南吏部。

繼自天啟六年(1626年)起,浙江巡撫潘汝楨在西湖首為魏忠賢建生祠,此舉受到皇帝首肯,詔賜祠額,勒石記功德,閣臣亦撰文書丹,故而魏黨之徒紛紛效尤,興起建生祠熱。許多文人騷客,表面也只得敷衍應付,獨林欲楫"峻卻之"。


再,有魏忠賢義孫魏某為司官,把持部務,林欲楫發其奸,出查催一檄,屏去之,同僚均暗暗替林欲楫捏把汗,恐其遭受報復,林欲楫獨安然自若。


崇禎(1628-1644年)初,擢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忤閣臣,假歸三載,復召修《實錄》。


崇禎七年(1634年),充殿試讀卷官,教習館員。


崇禎十一年(1638年),起掌部職。


崇禎時,朝議誅毛文龍,力言不可;連上十三奏,疏救觸犯帝怒而被削藉的劉宗周;抗言楊嗣昌的增兵餉之議,一針見血地指出:"空四盡之秋,不宜以窮民養驕兵",且認為農民起義之所蜂起,乃當朝失策,力爭便宜進止。


林欲楫為人恪守名節。典試浙閩,所得士九十七人,其後捷南宮者強半,名碩忠節,蔚起踵出;教館員,端軌貞范,別立規則,厥後修撰劉君理順、簡討胡君守恆,皆伏節死義。


清兵入關,南明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朱聿鍵立,林欲楫應召入閣,任文淵閣大學士(宰相)兼禮部尚書。


後代


清·康熙元年(1662年)六月,卒於家。墓在泉州紫帽山南麓。


有子六,其中華昌為康熙時舉人,任常熟令;女二,長適張瑞圖之男(庚辰(1640年)進士,翰林院檢討);次適洪承疇之男(乙未(1655年)進士,大理寺少卿)。


文/摘自《泉州進士錄》|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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