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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為什麼吃狗肉

導語:由於狗在農業生活中遠不及牛羊等大牲畜有價值,何況日漸增長的人口本身可能也面臨食物短缺,於是「無用」的狗被大量屠宰,作為廉價的肉食來源供給給底層民眾,畢竟羊肉和牛肉可能是他們吃不起的。

作者:維舟,專欄作家,好讀書不求甚解,涉獵駁雜。

中國人對狗的態度頗為矛盾:一方面,很多人認為狗象徵著忠誠,是人類的好朋友,甚至可能比任何動物(包括貓)都更像一個家庭成員;但另一面,在漢語中有著一大堆對狗的貶義辭彙,諸如:鷹犬、豬狗不如、狗仗人勢、狗眼看人低、打狗也要看主人面,像「犬子」、「犬馬之勞」之類謙辭中也隱含著「卑賤」的意味。

不僅如此,中國還有吃狗肉的習俗,近幾年玉林狗肉節不止一次引起爭議,2002年日韓世界盃時,因為韓國人愛吃狗肉(這一點也表明韓國畢竟是中國文化圈的一員),甚至幾乎一度引起國際糾紛。在這一點上,以中國為核心的東亞文明與世界上幾乎所有地區都不一樣。

為什麼會這樣?一言以蔽之,這是因為中國文化是一種發展極其成熟狀態的農業文明,在這種社會形態中,狗所處的位置和代表的文化象徵意義因而都大大不同。

狗的文化意義

狗是最早被人類馴化的動物之一。《動物考古學》認為,在世界範圍內佔主導地位的家養動物只有七種,但除了狗以外,其餘六種(馬、驢、豬、黃牛、山羊、綿羊)都能有效地將人類不能直接食用的植物性食物轉化為肉量,唯獨家犬作為肉食動物是個例外。[1]也就是說,對原始人類來說,馴養大部分家畜的目的都是經濟性質的:為了利用他們的皮毛和血肉[2],但對狗的馴化卻不是為了吃它們的肉,否則它們作為肉食動物不僅能量轉化效率低,而且還可能和人類爭食。

郎世寧,《十駿犬圖》之雪爪盧、霜花鷂

的確,狗在人類社會中的位置極為特殊。作為一種動物,它所起到的作用之廣泛,也是難以比擬的:根據不同的需要,狗可以執行狩獵、放牧、警衛、追蹤、陪伴(寵物或導盲等)[3]等不同任務,甚至被屠宰後狗皮和肉量都仍然能服務於人類的需要。在其最初的馴養中心西亞地區的文化中,狗一直受到高度尊敬。在古波斯的拜火教傳統中,狗被視為上蒼賜福的動物,壁畫、浮雕中常出現波斯國王和貴族腳下奔跑著一群犬的畫面。[4]

在拜火教葬禮上,聖火壇邊必定會有狗出現,這一儀式稱作「犬視」(Sagdid),屬於葬禮的核心部分,人們相信徘徊在亡靈身邊的狗能驅趕走妄圖吞噬亡者靈魂的惡魔納薩,並能辨清亡者到底是假死還是真死。[5]在這裡,狗被認為是正義與益處的化身,在人類最重要的儀式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精神性角色。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西亞盛行的是一種狩獵文化(古代波斯在伊斯蘭化之後仍然如此),直至20世紀之前,狩獵一直是最重要的貴族運動之一,對帝王貴族們來說,狩獵既是愉悅身心的體育運動,又是對戰爭的模擬訓練,而戰爭是他們最在意的事業。[6]

據古希臘歷史學家記載,波斯帝王常在百姓禁止入內的禁苑中狩獵,那被稱為「天堂獵場」(paradeisos)。中國神話傳說的二郎神就源出拜火教文化,總是追隨他左右的哮天犬正是這一傳統的產物。不僅波斯、粟特文化如此,事實上正如《歐亞皇家狩獵史》所言,在整個歐亞大陸的傳統時代,包括以獵狐為樂趣的英國,狩獵都被視為是貴族運動。

凡是在這種狩獵文化盛行的地區,狗通常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喜愛乃至尊敬。因為在游牧狩獵生活中,狗所起到的作用主要是「輔助性」或「精神性」的,它們由此被視為「助手」或「夥伴」。

中國當然也有狩獵文化,但農業生活在極早的年代裡就佔據了重要的地位,其主導性隨著時間的推移還愈加強化,最終,中國文化中發展出一種從農業視角出發反對狩獵的強烈觀念,狗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社會地位和文化象徵意味都大大不同了。

狩獵文化的盛衰

中國並非狗的馴化中心,最初的狗可能是在史前時代隨著馬車等一同從中亞地區傳入的。研究商代國家起源問題的瑞典漢學家馬思中(Magnus Fiskesj?)認為,商代君主的重要使命之一便是將荒野改造為文化地理空間,因而甲骨文中頻繁記載商王在華北平原大量捕獵野生動物。[7]當時行獵是尚武的貴族最重要的活動,最早在篆文中出現的「知」字從矢從口,本意很可能即指談論行獵、作戰經驗。從《詩經·七月》等上古文獻看,冬季打獵是慣有的事。[8]《史記·魏公子列傳》記載,魏國烽火警報,誤以為趙國軍隊從北境入侵,但最終卻發現只是趙王打獵——這意味著「行獵」和「行軍」這兩件事在外觀上很難分辨。事實上,最早在鄉村創立保甲制度的管仲,也規定春秋兩季借狩獵來訓練軍旅,以達到「卒伍整於里,軍旅整於郊」的效果。[9]

軍事貴族狩獵、普通百姓務農,這在最初是可以並行不悖的。但隨著田地的不斷開墾,兩種行為就日漸不相容了。

郎世寧,《十駿犬圖》之墨玉璃、金翅獫

《詩經·魯頌·駉》中反覆出現一句「駉駉牡馬,在坰之野」,據《爾雅·釋地》,「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牧,牧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坰」,則坰是非常邊遠的地帶。為何選擇如此邊遠之地放牧?答案是牲畜會踐踏農田。《駉》篇鄭箋:「必牧於坰野者,避民居與良田也」。大體從春秋中期開始,越來越多的君王貴族開始意識到:農業生產是國力強盛之本,必須使行獵不妨礙農業活動、傷害百姓,何況中國農業沒有歐洲中世紀那樣的輪作制,因而獵場與農田的衝突更甚[10];但與此同時,他們大多又都是軍事貴族,行獵所包含的尚武教育幾乎是必不可少的,由此,狩獵越來越成為一種有爭議的行為。

據《管子·小匡》記載,春秋五霸之一的齊桓公忐忑地詢問:「寡人不幸而好田,又好色,得毋害於霸乎?」喜歡打獵(「好田」)竟然和「好色」一起,被視為可能傷害霸業的過失;與此同時,進諫君王不田獵,則被視為賢明之舉(如楚莊王的妃嬪樊姬[11])。孟子雖然對梁惠王說,只要與民同樂,鼓樂、田獵都沒什麼問題[12],但顯然這也意味著,如果一個君王不能與民同樂,那麼打獵這種行為是不能得到原諒的。此外,隨著農耕文明的發展,以狩獵、畜牧為主的游牧民族也越來越被看作是「夷狄」,當時一些異族便被稱作「犬戎」、「犬夷」,遭到過著定居生活的華夏族的排斥。

戰國以後,這種矛盾越發突出。由於在各國的激烈交戰中,最終證明依靠自耕農的全面軍國主義化動員要比依靠少部分軍事貴族精英獲勝概率更高,何況少數封建軍事貴族的獨立性也更容易威脅到君主的威權,因此君主變得更加傾向於抑制田獵。[13]

尤其是在東漢建立之後,中央集權的主要辦法之一便是軍權進一步集中於中央,並加強對諸侯王和皇室貴族的控制[14],具體做法則是強化文治,淡化貴族階層的軍事色彩。到唐代武則天、唐玄宗時代以降,不但文武分途,而且「文士的政治、社會聲望也遠比武人為高,漢晉南北朝以來的武裝豪族漸漸消逝了」[15],社會的中堅力量不再是軍事貴族,而成了文士階層。

郎世寧,《十駿犬圖》之驀空鵲、睒星狼

這並不是說戰國之後的貴族就不再喜歡狩獵活動,相反,代不乏人,尤其是那些有著北族血統背景的貴族。最有名的如北齊後主高緯,甚至在國內重鎮平陽被攻破、即將亡國之際,還在繼續打獵[16];唐高祖李淵之子巢王李元吉更有一句名言:「我寧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獵。」其長兄李建成也「馳獵無度」[17],在後世的記載中,這都被視作其行為不端的證明。出身沙陀突厥的後唐庄宗李存勖,勇武過人,以好田獵著稱,「每出,未有不蹂踐苗稼」[18]。

北宋以後,除了游牧民族建立的征服王朝之外,中國君王貴族的軍事性色彩越發弱化,甚至貴族階層自身也遭到極大削弱,北宋元祐八年(1093)宰相呂大防告知哲宗說,「不好畋獵」乃是「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的重要因素之一。[19]這意味著在經過一千多年的爭論之後,狩獵作為一種貴族文化全面敗北,「不得狩獵」在一個農業文明為主體的社會中取得了道德律令般的絕對地位。[20]

從農業社會的角度來說,貴族的狩獵行為乃是非生產性的活動,弊害甚大,不僅常常踐踏禾苗莊稼,而且騷擾民間[21],絕對不是什麼值得肯定的行為;很自然地,從這樣一個農民的視角出發來看,貴族打獵時的「鷹犬」和「走狗」當然便是幫凶,他們既能縱狗行獵,恐怕也能縱狗咬人,老百姓在這種情況下對狗幾乎不可能會有什麼好感。

成吉思汗手下有「四狗」,但這僅指這四人是其得力助手,其人並不以為恥;但在漢文化中,明末魏忠賢黨徒「十狗」,則顯然隱含貶義。犬雖然在上古典籍中就是六牲之一,但在農業生活中卻遠不及狩獵活動中那麼重要,對農民來說,狗可有可無,最多起到輔助性的看家護院作用——就像「雞犬不寧」、「雞犬升天」這樣的成語所標明的,狗只是農民家裡最卑賤的成員。

就此而言,狩獵文化的衰落,奠定了狗在中國人心目的形象和文化意義。

郎世寧,《十駿犬圖》之茹黃豹、蒼水虯

狗肉文化

中國文化不僅常常賤視狗,而且還吃狗肉——在有些文化中,這可是一種駭人聽聞的行為。十字軍東征時,法蘭克的編年史家艾克斯在描述當時的恐怖氣氛時說:「我們的士兵不但不怕吃突厥人和撒拉遜人的屍體,他們連狗都敢吃!」[22]言下之意,似乎吃狗肉比吃人肉還要難以接受。在現代美國俚語中,「食狗佬」(dog eater)是對亞洲人的蔑稱。[23]

中國,狗肉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也是低賤的食物,所謂「掛羊頭賣狗肉」,眾所周知指的是以次充好,這意味著人們心目中羊肉遠比狗肉珍貴。這個成語最初雖出現於宋代[24],但類似的意味則早已出現——早在戰國秦漢時期,屠狗就被視為是一種卑賤的職業。

在《史記·淮陰侯列傳》中有一個著名的典故:韓信羞於與出身卑微的西漢建國功臣為伍,有一次拜訪屠狗出身的樊噲[25],樊噲受寵若驚,跪拜送迎,但韓信出門後卻笑說,自己竟然「與噲等為伍」!無論是唐人張說所言的「王侯無種,屠狗起於將軍」,還是明人曹學佺的名句「仗義每多屠狗輩」,「屠狗」都寓意出身極其卑微。

當然,屠夫本身就是賤業,《史記·魏公子列傳》中隱居民間的大力士朱亥便是屠夫,但從《莊子》所述「庖丁解牛」的故事看,屠牛的庖丁並不算卑賤,至少他能和梁惠王對話,並讓國君聽取他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戰國秦漢之際屢屢出現屠狗者的身影,如《史記·刺客列傳》里的著名刺客聶政便是「狗屠」,而另一位留下更驚人事迹的荊軻,也曾每日在燕都的市井中與屠狗之輩飲酒悲歌。

郎世寧,《十駿犬圖》之斑錦彪、蒼猊

研究飲食文化的學者王利華髮現,先秦兩漢時期的人經常吃狗肉,但「中古時代,卻不僅見不到『屠狗為業』的記載,而且關於食用狗肉的記載也幾乎不見,這確實是一個很有趣的變化,箇中原因尚待探究」[26],當時占絕對支配地位的肉食是羊肉。這恐怕正因為兩漢以後隨之而來的是鮮卑等北方蠻族入侵的時代,身為征服者的軍事貴族帶來的飲食習慣偏重羊肉,而沒有吃狗肉的習慣。

到了清代,檀萃《滇海虞衡志》中說:「顧今周行天下,未見有賣狗肉之市、公然自命為屠狗之人。……曾見粵市肩狗肉而賣之,諱其名曰地羊。黔省狗場有賣狗肉者,但數家耳。滇俗多回教,以犬、豕肉為忌,而道家說又重戒犬、牛,故食犬由是遂廢。」俞為潔《中國食料史》據此認為,清代「食狗之俗因受到了倫理道德的進一步抵制而愈加少見。」[27]

這樣看來,戰國秦漢時期的確非常特殊,那不僅是狩獵與農耕兩種生活方式最初激烈衝撞的時代,也是屠狗者作為社會底層人物大放光彩的時代。隨著春秋戰國時代的政局演變,原本開放的公地逐漸被私有化或圈為莊園,鄉村自給自足遭到破壞,失去公地的農民或墮入底層的小貴族分化為無地勞動力或操持賤業的城市遊民。

不妨推想:由於狗在農業生活中遠不及牛羊等大牲畜有價值,何況日漸增長的人口本身可能也面臨食物短缺,於是「無用」的狗被大量屠宰,作為廉價的肉食來源供給給底層民眾,畢竟羊肉和牛肉可能是他們吃不起的。這些屠狗者雖然是地位低下的社會邊緣人物,但卻是進擊精神極強的遊民士人,並由於脫離了宗法社會的束縛而獲得行動自由與機會,反倒比普通人更敢於「干大事」。

吃狗肉即便在飲食文化也是微不足道的一個微小側面,只不過由此出發我們可以窺見一個社會的性質:他們是如何對待狗的、為何如此,又與什麼社會結構的變遷相關。從某種程度上我們或許可以說,理解中國人為什麼吃狗肉,也就理解了中國社會的某些最深層的特點。

漢代陶狗

【注釋】

[1]瑞茲(Elizabeth J.Reitz)、維恩(Elizabeth S.Wing)《動物考古學》,p.247。

[2]當然,馬在被馴化後也更多被用於騎乘、運輸,牛被馴化後則廣泛用於犁地等農業生產,它們肉量被食用的目的隨之減弱,中國歷代甚至屢次下令禁止屠宰耕牛。但無論如何,牛肉、馬肉在不同社會的不同時期仍被廣泛食用。

[3]馬爾夏克(Boris Marshak)《突厥人、粟特人與娜娜女神》,p.177。

[4]狩獵、放牧可能是比陪伴更核心、更早出現的功能,「在阿富汗,狗不是寵物,人們養狗是為了打獵,為了保護羊群,或是為了斗狗。」見《尋路阿富汗》,p.153。

[5]樂仲迪《從波斯波利斯到長安西市》,p.96、p.105。

[6]康馬泰《唐風吹拂撒馬爾罕:粟特藝術與中國、波斯、印度、拜占庭》,p.59,又參見《歐亞皇家狩獵史》。

[7]轉引自《宗子維城》,p.291。

[8]狩獵之「狩」字,最早即指冬季打獵,其盛行正表明冬季是最慣常的打獵季節。《東周列國志》第十六回管仲說:「四時之隙,從事田獵:春日搜,以索不孕之獸;夏曰苗,以除五穀之災;秋日獮,行殺以順秋氣;冬曰狩,圍守以告成功,使民習於武事。是故軍伍整於里,軍旅整於郊。內教既成,勿令遷徙。」

[9]顧頡剛、童書業著《春秋史》,p.38。

[10]食草動物過多也會超過土地負載力,土壤可能受到侵蝕而不再適合耕種。此種情況見於16世紀的墨西哥,對放牧不加控制的結果是導致肥沃的梅斯基塔爾河流域(Mezquital Valley)在幾十年內就變成了荒蕪的沙漠。見傑弗里·皮爾徹(Jeffrey M. Pilcher)《世界歷史上的食物》,p.25。

[11]《列女傳·卷之二·賢明傳·楚庄樊姬》:「庄王即位,好狩獵,樊姬諫不止,乃不食禽獸之肉。王改過,勤於政事。」

[12]《孟子·梁惠王下》:「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田獵也?』此無他,與民同樂也。」這種觀念在儒家思想中再三出現,如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一〇王禮考五田獵:「文王囿百里,民以為尚小;齊宣王囿四十里,民以為大:裕民之與奪民也。」也就是說,同樣的行為,如果是與民爭奪,那就不可取,但這裡反映的,不如說是戰國時代獵場與農地的矛盾更突出了。

[13]戰國時代君王抑制田獵的另一個顯而易見的原因是農業生產重要性的提升,這意味著他們逐漸轉化為土地貴族。這一過程可參考後世的一個例子:蒙古人攻佔波斯後,伊利汗逐漸將其軍隊轉變為亦黑塔體制,即士兵從封贈的土地上獲得歲入,「亦黑塔持有者並不『擁有』土地,甚至也不管理土地,他們僅僅接受歲入的一部分。其考慮就是,有了這些土地(無論是農村、市場還是果園)上產出的穩定收人,他們就不太可能去搶掠或讓他們的畜群踐踏農民的田地」(梅天穆《世界歷史上的蒙古征服》,p.83)。由此可以設想,當一個軍事貴族逐漸擁有並管理土地時,那麼將更加重視不能讓狩獵活動損害農業生產。

[14]林聰舜《儒學與漢帝國意識形態》,p.242。

[15]《現代儒學的回顧與展望》,p.366。武裝豪族在東漢時代仍是常有的事,從社會風氣上也可見一斑,如《後漢書》卷七五袁術傳:「少以俠氣聞,數與諸公子飛鷹走狗。」

[16]《北史》卷十四:「周師之取平陽,帝獵於三堆,晉州亟告急。帝將還,淑妃請更殺一圍,帝從其言。」更著名的是李商隱的《北齊二首》之二:「巧笑知堪敵萬,傾城最在著戎衣。晉陽已陷休回顧,更請君王獵一圍。」

[17]《舊唐書·卷六十四·列傳第十四·高祖二十二子》:建成「時甚暑,而馳獵無度,士卒不堪其勞,逃者過半。高祖憂其不閑政術,每令習時事,自非軍國大務,悉委決之。」不過,李世民本人其實也喜好狩獵,《資治通鑒》卷一九三,貞觀五年條:「冬,十月,丙午,上逐兔於後苑,左領軍將軍執失思力諫曰:『天命陛下為華、夷父母,奈何自輕!』上又將逐鹿,思力脫巾解帶,跪而固諫,上為之止。」

[18]《舊五代史》卷三四庄宗紀八引《五代史補》。又參見《新五代史》卷三七伶官傳、《新五代史》卷五十六雜傳,但兩傳所載勸諫庄宗的人物有所不同。

[19]《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八〇,元祐八年正月丁亥條:「前代多深於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唯本朝用法最輕,臣下有罪,止於罷斥,此寬仁之法也。至於虛己納諫,不好畋獵,不尚玩好,不用玉器,飲食不貴異味,御廚止用羊肉,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

[20]這種勝利是不尋常的。在歐洲,儘管法國也是一個農業國家,但國王和貴族的狩獵權長期不可動搖。法王亨利四世還曾禁止貴族穿越成長中的穀物或收穫前的葡萄園,但路易十四發布的一個敕令要求平民「在他們圈地的籬笆處留一個缺口,好讓貴族的馬車通過。他還特別禁止平民打獵,哪怕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也不行。貴族們打獵越來越少,導致野生動物大量增加,但農民不能保護自己的莊稼免受它們糟蹋。在18世紀,特別是在巴黎周圍地帶,皇家獵場進一步擴大,與它相鄰的土地都無法耕種」。見勒納爾(G. Renard)、烏勒西(G. Weulersse)《近代歐洲的生活與勞作(從15—18世紀)》,p.181。

[21]巢王李元吉好獵,其被控訴的罪名便有「王在州之日,多出微行,常共竇誕遊獵,蹂踐谷稼,放縱親昵,公行攘奪,境內六畜,因之殆盡。……百姓怨毒,各懷憤嘆。以此守城,安能自保!」見宇文歆《諫齊王元吉書》,載《全唐文》卷一三三。

[22]《阿拉伯人眼中的十字軍東征》,p.34。

[23]傑弗里·皮爾徹《世界歷史上的食物》,p.5。

[24]見《續景德傳燈錄·曇花禪師》:「從此卸卻干戈,隨分著衣吃飯,二十年來坐曲錄床,懸羊頭賣狗肉,知它有甚憑據?」

[25]《史記》卷九五樊噲傳:「舞陽侯樊噲者,沛人也。以屠狗為事。」史記正義:「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之。」

[26]王利華《中古華北飲食文化的變遷》,p.116。

[27]俞為潔《中國食料史》,p.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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