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筆記9,先秦宗教小史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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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春秋戰國宗教史》小結
4 諸子中的宗教觀
春秋戰國是中國歷史上一段重要的過渡時期,整個社會呈現出新舊交替的狀態,宗教領域也是如此。一方面,夏、商、周三代形成的國家宗教仍然在意識形態領域裡佔有重要地位。「敬天法祖」是人們正統的宗教信仰,以郊社、宗廟制度為核心,輔之以其他鬼神祭祀,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宗教儀式。古代國家宗教在穩定社會秩序,維繫宗族團結,慰藉國人心靈方面繼續發揮著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由於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的變革,傳統宗教也受到嚴重衝擊,「禮崩樂壞」,違禮事件頻頻發生,「疑天」、「怨天」情緒瀰漫社會,無神論思想發生。古代宗教在意識形態領域裡的壟斷地位瓦解,學術下移,諸子百家群起爭鳴。
鬼神祭祀仍然是戰國時期的主流宗教形式之一
在儒、墨、道、法、陰陽諸家的批判改造下,傳統宗教開始分化、轉型。在孔子「敬而遠之」宗教觀的影響下,儒家學者大力發揚傳統宗教中的人文主義精神,使之神秘性減少,世俗性增強,逐步演化為一種宗教禮俗;墨家宣揚「明鬼」、「天志」,使宗教向下層民眾滲透;道家主張「清靜無為」、「致虛」、「守一」,追求個人精神的絕對自由境界;陰陽家則宣揚「五德終始」。這些傾向,不僅推動了戰國時期神仙方術之學的流行,而且也為漢代道教創生、佛教傳入準備了深厚的文化基礎。
儒家宗教觀的基石是孔子提出的「敬鬼神而遠之」。他們對宗教採取一種「遠而不失」,「敬而不迷」的立場,禮敬而不迷信,有神而不親近,不嚮往彼岸的來世,而關注現實的今生。儒家本身與傳統宗教有著很深的親緣關係,「儒」本來就是專門為貴族舉行各種社會活動主持宗教儀式的人,熟悉周禮。在政治上他們傾向恢復和保持宗法等級制度,因而他們需要傳統宗教中的祭祀禮儀作為教化兒孫、團結宗族、辨別身分等級的工具。孔子反對宗教祭祀活動中各種違禮行為,著《春秋》記錄在案,以警後人。他本人生活貧困而不忘祭祀,「雖蔬食菜羹,必祭,必齋如也」(《論語鄉黨》),而且在祭祀中「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以防任何違禮苗頭的產生。
儒家主張「敬鬼神而遠之」
孔子重視宗教活動中的禮儀規範,卻不甚關心祭祀對象的有無,他拒絕回答關於鬼神有無和人死後世界情狀的問題。為了防止陷入「執無鬼而學祭禮」的尷尬境界,他側重從參與者心理的角度談宗教的意義。「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論語八佾》),也就是說,神鬼信則有,不信則無,宗教能滿足人們心靈的需求即可,不必刨根問底地追索神界的有無。儒學宗教觀在孔子身後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孟子使儒家對宗教的理解更加內向化了,讓人們通過「盡心,知性,知天」的內省思路,把宗教倫理內化為人心主觀自生的法則。荀子則進一步強調了宗教的社會教化功能,他說:「禮有三本,天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教之本也」(《荀子禮論》),希望通過宗教禮儀達到鞏固國家禮制的作用。他本人是個無神論者,但這並不妨害他提倡大搞祭祀活動。因為在他看來,宗教巫術活動「君子以為文,小人以為神」(《荀子天論》),宗教不過是統治者治國的工具而已。戰國時期儒家學者的著作《易傳》對其宗教觀進行了一個概括:「聖人以神道設教,天下服矣」,「神道」成了工具,「設教」才是目的。後世的儒家就是用這種態度來改造傳統宗教,也用這種態度對待其他外來宗教。
墨家主張「尊天事鬼」
墨子是春秋戰國之際代表城市手工業者的思想家,他和孔子對待宗教的態度不同。孔子崇周公,因周禮有助於恢復等級宗法制度;而墨子則提出「背周道而用夏政」的口號,主張用原始宗教,鬼神巫術代替等級森嚴的宗法性宗教。墨子的宗教觀以「明鬼」、「天志」為旗幟,以「兼愛」為實質內容。他認為當時社會的混亂就是由於傳統宗教遭到破壞引起的,「國家淫辟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墨子魯問》)。統治者如果宣揚鬼神之明無所不察,鬼神之威無所不到,那麼邪辟小人也就不敢為非作歹了。他更注重人,因而更看重鬼神,認為鬼魂和天地一樣也能賞善罰惡、興利除弊,「鬼神之所賞,無小必賞之;鬼神之所罰,無大必罰之」(《墨子明鬼下》)。這種思想,與孔子的「敬鬼神而遠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宣言顯然是大相徑庭的。可以說墨子是先秦諸子中最積極地宣傳有鬼論的思想家,然而他所說的「天志」和三代傳統宗教中所宣揚的天神在內容上卻有著天壤之別。他講:「順天志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墨子天志上》)。
秦朝之後的農民戰爭,往往打著宗教的旗號進行
墨子的主張代表手工業者們的利益,且持論不高,生動具體,容易為廣大民眾接受,墨子的主張在社會的中下層,尤其是士農工商中有著廣泛的信徒。所以墨學一出,很快便形成了一個紀律嚴明,規模龐大的團體——「墨者」。墨家不但有與儒家相抗衡的實力,而且有比儒家約束力更強的宗派系統,有明顯的宗教觀念。墨子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按照社會中下層人士的需要來改造和建立宗教的人,墨家也可以說是中國最早的民間宗教。墨家既具有學術性質,又從事遊俠活動,社會影響很大,當時社會上有「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之說。《淮南子泰族訓》說:「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還踵」是有一定根據的。正是墨子這種宗教意義上的號召,才能吸引了這樣一批堅定忠實的信徒。秦漢以後中國的農民戰爭,常常要以一種鬼神的力量和宗教的名義做為旗幟來號召,把鬼神和宗教的意識與社會中下層人民的利益結合起來,這種做法可以從墨家找到它的源頭。比如陳勝吳廣的起義口號「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和墨家「官無常貴,民無常賤」的主張就非常相近。應該說儘管有後來秦朝對墨家組織不斷打擊,但是墨家組織在民間的活動已經將墨家的反抗精神深入了民心。且看陳勝等人起義準備中既有出乎墨家的口號,還有魚肚傳書、野狐鳴叫的鬼神形式。對鬼魂和祖先的崇拜,成為中國傳統文化背景下宗教思想的支柱。墨家的出現,對於推動宗教思想向社會下層發展作用不校不過,墨學中宗教理論薄弱,缺少新意,難以重建新的宗教。
道家主張抬高自然、壓低鬼神
道家宗教觀以「自然主義」為主要特徵。先秦道家的代表人物是老子和莊子。他們的共同傾向是抬高自然的、形而上的哲學本體「道」,壓低社會化的、人格化的神「天」或「上帝」。老子講:「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老子四章》)。莊子說:「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神鬼神帝,生天生地」(《莊子大宗師》)。自然之道是天地、鬼神的派生者。所以人只要掌握了道,「能無卜筮而知吉凶」(《莊子庚桑楚》),「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老子六十章》)。老莊把鬼神下降為第二位的存在,對當時的宗教勢力無疑具有動搖作用。後世許多無神論者,也都借鑒老莊的思想,用抬高自然、壓低鬼神的辦法批判宗教。然而老莊本人卻不是無神者,道家思想產生的荊楚本是南方神話與巫術發達的地區,而其追求的精神傾向與中原地區的宗法性宗教又有所不同。商、周的古代宗教重視人際之間宗法等級,而道家對儒家奉若神明的宗法體制卻視為糟粕,認為人有禮教如同「落馬首,穿牛鼻」一樣有違「天道自然」。他們羨慕不受世俗約束的「真人」、「至人」,「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而游乎四海之外」(《莊子逍遙遊》)。他們提倡追求個人精神的絕對自由,「墮肢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同於大通」(《莊子大宗師》)。為實現這一目的,他們又宣揚「清靜無為」,有強烈的避世傾向,並輔之以「靜觀」、「玄覽」、「守一」、「呼吸吐納」等修養方法,頗接近當時社會上流行的宗教內修術。其「穀神不死」,「長生久視之道」等說法,又與神仙方術思想相同。道家思想中的這些宗教因素,在漢代便很自然地發展出了道教。
法家主張廢除宗教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激烈反對宗教,主張破除迷信的學術派別。他們一般是把天看成是自然之天,《管子》講:「天不變其常,地不易其則」(《管子形勢》),天有自己的運行規則;韓非則認為:「天有天命,人有人命」《韓非子揚權》),天並不是傳統宗教中所說的那個主宰,可以干涉人世的治亂。因而法家堅決反對各種巫術迷信,韓非指出:「用時日,事鬼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韓非子亡征》)。尤其是一些掌握政權的法家人物,他們更是採用行政的甚至武力的手段打擊腐朽沒落,殘害人民的宗教勢力。西門豹治鄴,把以「河伯娶婦」為名,詐騙群眾錢財的巫婆、三老投入河中淹死,從此再無人敢言為河伯娶婦了。法家的宗教觀主張運用政治權力處理宗教活動中的違法事件,對於後代執政者有所啟示,在中國兩千年的封建社會中,不論何種宗教,都處於國家嚴密的監督、管理之下。不過,用簡單、生硬的行政手段解決意識形態問題,也為日後歷次「法難」開了惡例。
陰陽家的學說,促成了「五帝崇拜」的信仰
陰陽家的「五德終始」說,也對古代傳統宗教的轉變有重要的影響。齊人鄒衍以陰陽五行相生相剋之理,推明歷代帝王德行之變遷。陰陽家的理論本不屬於宗教範疇,但是,這種「五德循環」的觀念很快便和春秋戰國年間興起的「五帝崇拜」結合了起來,以五帝與五行、五色、五方、五德相匹配,變成了一種推算國運的神秘主義思想。戰國後期各國諸侯都信這套推算方法,尤以秦國信之最虔。隨著秦始皇軍事上的勝利,「五帝崇拜」也成為華夏民族的正宗信仰。


※中華文化筆記3,論《九丘》的繼承與發展——以水為綱的古代地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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