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東西的快樂
辭 舊 迎 新
扔東西的快樂
假期在家最有熱情做的就是扔東西。
翻吃的用的治病的,但凡有保質期的物體,過期的,爽快地扔。沒保質期的衣服,不會再穿的,扔。
「丟棄」這個動作與奇妙快感關聯對我來說好像是人生頭一遭。說來慚愧,扔東西是剪了短髮後才學會的,是的,好不容易剛剛習得的。
我從記事起就害怕任何意義上的剝離感,所以習慣性囤積。整理東西翻出來我覺得挺誇張的:三年前看哥哥紀念包場暴哭,鄰座陌生阿姨遞給我擦眼淚的紙巾;一摞好友和家人手寫的快遞單;高三所有細化到題目小分的成績條;一大包多年攢下來的收到的紅包的殼子(還是沒扔掉,有點想平鋪貼一大面牆,這可比貼福字酷多了)。
我家衣服多到爆炸,也是因為舊的太多不捨得扔,這兩天好不容易才扔掉了一件再也不會穿的穿去郁可唯簽售會「被她的目光投射過」的襯衫裙,和一件同樣因為喜歡的人「目光投射過」但並不會再穿的T-shirt。老媽也好不容易扔掉一條我倆都不會穿了的年紀比我還大的連衣裙,一直留著是因為表姐當年和她說「你穿這條裙子像仙女」。還有一件衣服借給別人穿留了一年才捨得洗,「也許可以留著提DNA?」(我也太可怕了emmm)。
不過說句題外話,在我家衣服海里打撈出來好多我媽二三十年前的好品質好品位(此處高亮)的衣服包,簡直是優秀vintage,時尚是個圈嘛。
我理所當然是不能輕易刪聊天記錄的人。換手機簡直是大大大大大工程:我得確認所有照片都在iCloud里,所有語音備忘錄都在itunes里有備份,在店裡堅持一兩個小時等微信聊天記錄遷移,店員和我媽都等到抓狂的那種程度。
以前覺得活著需要物證,高中時候語文課講「今生今世的證據」,我真是留了好多證據。其實物品只是線索,記憶才珍貴。我戀舊,因為記憶組成我,記憶塑造我。我喜歡的我得到的我失去的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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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扔東西,是人格上的一次重要進步。重構「意義」和「記憶」在生命中的分量。扔東西的快樂源自終於明白當斷則斷自己才會有空間迎接未來。
另一個與之相關的體會是,我需要給自己一些限制,無論是空間上還是時間上或是精神上的。一方面是因為我太容易「中毒」,可能是神經興奮時間比較長,容易成癮。
設限倒不是因為束縛於他人給定的標準,而是應該理解自己所不可為,不應該太驕傲地活。人就是有做不到的事,做不好的事,留不住的瞬間,要接受。
還有一個發現是,剋制一點慾望,快樂的代價增長的加速度會小一點。
雖然我覺得「講道理」這件事挺討厭的,還是在講。很抱歉。
過期的東西扔了毫無留戀。過期的事,餘味總難盡。人亦如是。這點也要接受。
扔東西這件事也是頭一次給我「辭舊迎新」的實感。所以趕著趟兒記錄下來。
順道兒說說過年吧。我不喜歡過年。如果非要喜歡,那也是因為逢年過節是給重要的人發消息且能得到回應的優良時機。高中時候整個除夕晚上就是一場盛大的絞盡腦汁的造句:要如何才能寫出看起來像群發那樣漫不經心但又表明了心意的句子呢?最後的產品大多矯情不知所云毫無邏輯。但現在看看還是會臉紅紅。挺美。
不喜歡過年是因為我們家過年冷清(其實是好事),親戚間都保持著得體的物理距離和心理距離。從沒有經歷過親戚的盤問是不是一種人生經驗的缺失?哈哈哈哈哈。因此也沒什麼人來拜年或著需要去拜訪。大街小巷商家都歇業,錢也沒處花。
上一次有記憶的拜年好像還是小學?去我媽初中語文老師的家裡,念作文;去江寧看我出生的時候給我照著蘋果大小織毛線帽子的外婆的好朋友。後來不去了,大約因為人走的走了,散的散了。
細想想,過年並不是件開心的事。儀式感過於重了,我挺害怕這種氛圍。
深知祝福之無意義和不走心,還是群發,還是要戳開你的對話框。人類真是可愛。
所以除夕也當作平常一天來過,該做的運動,該少吃的那一筷子肉,都照常。因為社恐並且傲嬌,羞於搶不熟的人發的紅包,恨死自己了。還是躲避社交,躲在房間裡邊喝酒邊寫字我已經獲得無比的快樂和安寧。
其實我下午錄了好一會兒語音想推送,發現上傳轉碼後左右聲道的設置總會消失,放棄了,還是寫字好,踏踏實實。
敲完這麼多字,酒還沒喝完。寫完這句話,時針悄悄划過零點,真妙。
真謝謝你在過年的百忙之中看我寫的字,真心真心祝你,新年好運,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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