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不會生育,我和初戀在了一起,老婆不願意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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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自述:
「我今年35歲,老婆30歲,剛認識老婆是2010年,都在一個公司上班,慢慢的接觸多了就在一起了。
我家裡條件不好,我們屬於祼婚,只是擺了酒席,沒房沒車。結婚後我和別人合夥開皮帶廠,因為經營不善,虧損了二十多萬,她拿出積蓄幫我渡過了難關。她的積蓄有父母給的錢,有自己的工資錢,我很感動。
老婆是一個比較傳統的人,思想一根筋,不懂生活。但是對我的父母很好,也有工作,可以說除了沒生孩子,不做家務,不懂得心疼我,和我沒有共同語言,其他都挺好。
從一開始談戀愛,就是我主動,當時還小,不懂得什麼叫適合過一輩子。婚後,我們晚上在一起睡覺,白天各自工作,中午都在單位吃飯,晚飯偶爾跟她一起回娘家吃飯,這就是我們一直認為的過日子吧,而我也以為這樣的生活就是愛吧。
前幾年初戀從外地回來了,畢竟我已婚,不能在公開場合見她,她確實還愛我,在知道我非常想要一個自己孩子的時候,她說願意給我一個孩子。我們決定開始備孕,結果出乎意料的是,那個月我們成功了,我是一個可以當爸爸的人。心情是喜悅的,畢竟盼了那麼多年,一時之間忽略了家裡還有一個老婆。
在寶寶兩個月後,我依然還是沒處理好和老婆的關係,老婆知道了初戀的事,我希望她能主動離開。老婆已經不甘心了,說如果我選擇女孩,一定讓我們都不好過。我很想在爭取,老婆死不放手,其實這樣的生活,我和老婆是真的回不去了。我現在每天工作不順心,心情也不好,除了喝酒,一點都不想回到那個家。我知道現在說什麼都是我的錯,但目前是不是要先考慮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來彌補所有的過錯。我該怎麼辦?」
我的建議:這件事你有明顯錯誤,無論和老婆再沒有感情,也不能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和其他人發生婚外情並且生了孩子,這種局面很難收場。要麼選擇家庭給初戀一筆錢補償,要麼選擇初戀給老婆一筆補償,不論哪一種選擇就要徹底,這樣再拖下去,恐怕會出大事。事到如今,殘局只有你來收場,你的哪一種選擇最後傷害的都是兩個女人。
※老公年收入50萬,他打心眼瞧不起我,我在家裡像保姆該不該離婚
※這個情人節不是玫瑰花,卻是一車白菜讓我又相信了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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