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喝酒,進行強迫性勸酒的人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事情簡介:
浙江金華,曾某和朋友聚餐喝了白酒,之後眾人去唱歌。而曾某則在賓館大廳睡覺。次日凌晨,曾某的朋友出來時,發現曾某已經停止呼吸。
眾人將他送往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死因則是因為飲酒過量。同桌9人共計賠償61萬元。
過年期間,朋友聚會,本應該是聯絡感情的。但是,有時候卻成了一些人的炫富大會和斗酒大會。某些人平時生活中不咋地,一到酒桌上就來了勁兒。不會喝的強制別人喝,喝得少的就說對方不尊重。最後將別人喝出事了,兩眼一瞪就傻了。
真感情不在酒里,而是在心裡
酒桌上,我們最常聽到的話就是:
「感情深,一口悶」
「酒是糧食精,越喝越年輕」
在我看來,這真的是一種畸形的酒桌文化。說現實一點,那些真正和你有感情的,從來不會勸你喝酒。
就好比是你的父母或者妻兒,他們最常對你說的話應該就是:「少喝點」。要說感情的話,這些人應該對你的感情要比他們深吧,
反而是那些不經常聯繫的朋友,因為大家不在一個圈子生活,沒有什麼共同語言。但是為了套近乎,便用酒來作為有感情的幌子。一杯不過癮,越喝越來勁。
適度喝酒有助於聯絡感情,過量飲酒就是在破壞感情了
不可否認,我們中國人不大喜歡錶達自己內心的感情。多年不見的好友,再次重逢。本來有很多話要說,但是卻因為含蓄的性格很難進行表達。
所以,這時候,適當地喝一點酒是有助於我們把內心的話說出來。大家敞開心扉地進行感情聯絡的,這本是一件好事。
然而,卻有些酒品差的人,一喝酒就不知道自己姓什麼叫什麼了。
酒後開始發酒瘋,逼著人家喝酒。說不好聽的,像你這種人,人家不但在酒後不會跟你感情上有增加,反而會對你更加反感。跟你這種人喝酒不是在聯絡感情,而是在拚命。
酒桌上有一下行為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不可否認,大多數人飲酒過量發生意外,跟同桌的人勸酒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對於那些沒酒品的人來說,你不拿別人的健康當回事,那麼你就得對你這種粗俗行為付出代價。
因此,一旦一些人酒後發生意外,那麼以下這些行為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強迫性勸酒。別人已經說了自己不能喝,或者喝不了了。你還一味地言語諷刺挖苦強迫對方喝酒導致意外發生的。
第二;在對方已經明確表示自己不能飲酒時,還強迫對法喝酒,最後發生意外的。
第三;未將醉酒人員安全送回,導致對方發生意外的。
第四;讓喝酒人員開車,或者沒有及時進行勸阻喝酒人員駕車,最後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損傷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認為這種規定的非常合理的,既然大家是朋友。那麼,就不應該讓一個人擔風險。從朋友的層面來說,這也是合理的。
真正的朋友更希望看到的是你有一個健康的身體,以便大家退休了還能在一起打打牌,釣釣魚,聊聊天,談談人生。
那麼,大家認為同桌喝酒的人應該承擔責任么?歡迎留言評論。最後,也希望大家在新年聚會之際,多多聯絡感情,少量飲酒,注意健康。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註: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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