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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十年婚姻,女人早已所剩無幾

今天要講述的故事,是一個女人從結婚嫁人開始,經歷的十年波瀾人生。

她是我大姨的小姑子,當年她和老家一個條件還算可以的男人結了婚。兩個人談婚論嫁時,男方有15萬積蓄,她自己有差不多10萬塊存款。

於是男人用自己的錢付了婚房的首付,女人把自己攢的錢花在了裝修和簡單的婚禮上。

婚後兩個人一起工作攢錢,男人的工資每月還貸款,還完之後剩下1000塊結餘,而女人的工資則全部用來補貼家用,養家糊口。

就這樣過了兩年省吃儉用的日子,女人懷孕生子了,這時男人的工資也比往年翻了一番。

突然面臨照顧孩子的現實難題,請保姆又是每月的一筆額外開支,本來家裡就不多寬裕,再費錢日子都沒法繼續過了。

最後兩個人商量後決定,女方辭職在家照顧孩子,一心主內做全職太太。

於是從那時起,這對夫妻的生活軌道就開始漸行漸遠了。

三四十歲的男人一枝花,更何況她老公當時正值升職加薪,事業有成的階段,意氣風發是日夜印在臉上的金字招牌。

而女人呢,時刻呆在家裡和外界失去聯絡,整日都圍著孩子、老公、灶台打轉。

一晃就是十年的工夫,女人漸漸喪失青春容顏,變成了男人眼中沒有情調的黃臉婆,連出門應酬都不好意思帶出去了。

燈紅酒綠的花花世界誘惑太大,男人終於忍不住出軌了,養小三的事外人全都知道了,自家的老婆卻被瞞到最後。

可這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老公在外養小三的事還是敗露了,女人也竭斯底里地哭過鬧過,最後還是心灰意冷地被逼著離婚。

可十年夫妻情斷,真正走到離婚的那一步,又出現了很多無法避免的現實問題。

首先就是財產分割問題,根據新婚姻法的解釋,房子是男方在婚前買的,與女方無關。

女人聽了自然不甘心,反駁說房子是兩人婚後一起還貸買的,男人只付了首付,但離婚就問她,「你能提供證明你們一起還貸的證據嗎?」

女人自然答不上來,只能辯解說還貸的錢每月是從男人的工資卡里扣走的,自己無處維權。

看得到房子的希望不大,女人又把希望轉到孩子身上,聲明孩子是自己一手帶大的,所以必須得歸她。

可律師的一番話又讓她百口莫辯,律師說孩子得依靠更有利成長的一方,而她當時的境況卻舉步維艱。

既沒工作沒收入,還沒自己的房子落腳,一切現實因素都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律師說,即使她想用親情牌留住孩子,到時法院也會依據實際情況判給男方。

辛辛苦苦付出了十年的婚姻,最後男人依然如魚得水地享受新生活,自己卻落得人財兩傷的結局,女人感覺自己的世界坍塌得再無白晝。

直到今天,我大姨提起她小姑子的那段失敗婚姻,還忍不住感慨連連,女人還敢把自己一生的幸福寄托在男人身上嗎?

也許那個女人離婚獨居後得出的感悟很對,本來就沒有哪個人能被自己依靠一輩子,就連從自己肉體分身出來的影子,也會在黑暗來臨的那一刻徹底隱遁消失。

男人當初是真心愛女人的嗎?是的,這一點不可否認,當初他們的確是因為愛情而走到一起。

但女人沒有料想到的是,世間的唯一不變就是變,只要人是活的,就必然會有變心的可能。

由此不難總結出一個道理,那就是女人要想活出真正的自我,必須得有自己的事業和多變的魅力。

唯有金錢和內心保障了自己的存在,婚姻才能跟著你的步伐增加安全感,男人都喜歡欣賞美好能幹的女人,而你對自己懶惰和不上進的放縱,正是親手消磨了原本彌足珍貴的幸福。

為了婚後十年的結局,此刻用真心保養自己,用能力證明自己,這才是一個女人最該把握的婚姻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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