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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發明一項制度,被一國家學走,如今成最廉潔國家

官員腐敗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許多國家為了官員不腐敗,出台諸多的政策,但效果仍然不佳,但有一個國家,是全世界公認的廉潔國家,在這個國家為官,即使是一個警員,都不會出現貪腐案。

根據資料表明,該國已立國50餘年,官員貪腐案沒有出現過一例,實在讓人吃驚,如果深度剖析,就會發現之所以沒有貪腐案,最主要的根源在於新加波實行的一個政策,即:養廉。

養廉是新加坡政府為防止官員貪腐,而特立的一項基本政策,即利用高薪來培養和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污事情的發生,故而稱之為養廉,因此新加坡官員的薪水一直是世界最高的。除了讓人羨慕,更為新加坡領導人點贊。

熟知新加坡歷史的人都知道,開創新加坡的是一位華人,然不為人知的是,這所謂的養廉制度,其實是清朝發明的制度,具體一點的說,應該是雍正創立的一項制度,只不過被新加坡學走,並加以細化。

養廉創建於清世宗雍正元年,雍正皇帝本意是為了遏制官員的不正之風,當時的清朝貪污腐敗成分,曾國藩曾在家書中寫道:「男目下光景漸窘,恰有俸銀接續,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資,今年尚可勉強支持。至明年則更難籌畫。」

當時的民間更是流傳著這麼一句話:「小小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摸進來」形容當時衙門的腐敗,據悉,在養廉制度還未實施之前,一個縣令一年撈一萬兩銀子算正常,這種人還算是比較清廉的。

按照清朝慣例,一任就是三年,三年後即使不做官,告老還鄉也能當個鄉紳,買下千畝田地當個土地主了,這說的只是一個縣令,在清朝屬最低級的,再往上走,一任多少錢,就是天文數字了,基於此,雍正想了個養廉制度出來。

據《通史》記載,養廉銀通常為本薪的10倍到100倍,《雍正典事例》記載:總督最高為2萬兩,巡撫則為1.5萬兩,而布政使為8000兩,如湖南巡撫李清光以前的年薪為155兩銀,而養廉之後奉銀則為1.5萬兩左右。

然而養廉制度,並沒有完全解決清官員的生計問題,特別是一些京官,仍然過度依賴地方官的冰敬,這並非說制度的不行,而是京官所住天子腳下,每日往來迎客都是大人物,見到這些人,首先要打發的就是家奴。

俗話說的好「小鬼難纏」家奴就是小鬼,如遇到緊急情況,這些沒有收到好處的家奴會處處使手段,或「我們家大人正在午休,或大人正在用膳」為由讓人久等。

因此這些京官即使有不菲的養廉銀,仍然是不夠用,久而久之再一次惡性循環,開始依賴外地官員的冰敬和炭敬。

張集馨從道員升任按察使後進京覲見的花費是:「別敬軍機大臣,每處四百金,賽鶴汀不收;上下兩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辦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

六部尚書、總憲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遞減;同鄉、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應酬,共用別敬一萬五千餘兩」由此可見開銷之大。

後來這項制度給新加坡學了去,但新加坡政府又加以改進,並設立諸多廉政機構專門用於監督,且這些機構獨立於司法之外,當然這些人也是要受到監管的,總體而言與香港的廉政公署有相似之處。

在這種層層監管之下,新加坡用高薪養廉制度,成了全世界最廉潔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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