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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與自私自利之間,到底區別在哪?

緑眼のジェラシー

waves L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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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還記得在大一的一個下午,我和閨蜜聊天。我說我考了這個專業我不如意,我想重讀,想重讀文科,明年考文科的大學。

閨蜜問我,那你最想做的是什麼呢?

我說:「做自己。」

這個答案從嘴裡說出來,我自己都嚇了一跳,直到後來反覆想起這一幕,我才發現,原來這是我多麼強烈的心聲。

我一直努力著,奮鬥著,為了什麼呢?

不止是為了做的事聽上去好聽,看上去好看,而是為了有一天我能真正按照自己心底的樣子,去做自己想做的每一件事,去完成自己每一個小小的心愿。

2.

大學四年,我一直被沉重的課業負擔壓得喘不過氣,除了學習,對我來說沒有更重要的事情。

後來上了研究生,我一直遵循著自己內心的慾望做每一件事情。想要就去爭取,想經歷就去體會,我不曾放過每一個想要的生命體驗。

遵從自己的意志,我想,這大概就是「做自己」了吧!

3.

可有一天,我在《心理》雜誌(很遺憾,已停刊)上看到一段讓我的靈魂都感到震顫的話:

『想說就說,想做就做』未必是在做真實的自己——如果想法(意識)與內心感受(體驗)不一致,那麼任何表達(行動)都可能是『自我防禦』。換句話說,如果你不了解真實的自我,就無法確定自己是否在做真實的自己。

那麼,究竟什麼是「真實的自己」呢?雜誌隨後又給出了說法:

「(人本心理學家)羅傑斯認為,做自己意味著在個人體驗中尋找真實自我。真實的自我是『想』不明白的,只能通過身體的途徑,去感受、體驗到那個『我』。

後來我閱讀了大量心理學類的書籍,在《與神對話》中,作者尼爾唐納德沃爾什借「神」之口,說出了類似的話語:

「……是你最高級的思維、最清晰的話語、最美好的感受。最高級的思維永遠是包含了歡樂的思維。最清晰的話語永遠是包含了真相的話語。最美好的感受是你稱之為愛的感受。

聆聽你的感受。感受每個讓你感覺最好、最有熱情、感覺最對、最本真、有一種豁然開朗,與宇宙間的聯通感,感受你最幸福、最滿足、思路最清晰的瞬間。

你的熱情和快樂所在,那就是最真實的你自己。

做自己,意味著自我覺察、為自己負責和自律。

4.

那麼,你想問,「做自己」與「自私自利」聽起來差不多,它們之間到底區別在哪呢?

「做自己」是以自己內心的感受和直覺為指引,即是來自於你靈魂的指引。

而自私自利,它是以人體內的情緒體的滿足為導向的。

來自靈魂的訊息其實是來自於整個宇宙的創世體。

《與神對話》中說,按照《聖經》所說,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其實它的含義是:

「人和神的本質相同」。

筆者認為,世間無數個體的「人」不過是上帝自己的某種分身。所以每個人,都是帶有一些上帝屬性的個體。

神創造了萬物,所以人真正的靈魂不僅關愛他的自身,同時也關愛世間的一切萬物。人與人是互相聯結、相互依存的。

而且宇宙中的「愛」是守恆的,你付出多少愛,就會收穫多少愛。

而自私自利,是為滿足自己的一種情緒。在自私自利的人的意識里,自己與其他人,與宇宙間的萬物是分離開來的。他想要的只有自己的開心,和自己各種慾望的滿足。

別人對於他,是無所謂的。他會將自己慾望的滿足建立在別人的痛苦,甚至別人生命得代價之上,可以絲毫不顧及別人的利益和感受。

「做自己」的人也會儘力滿足自己的慾望,但他會將這種滿足建立在盡量不損害別人利益的基礎上。他們追求一種「我好,你也要好」的雙贏局面。

「做自己」來自於靈魂,而「自私自利」來自於你的情緒。

-END-

李大小千

叛逆文藝 工科大齡少女

插畫:Michael Dand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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