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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這東西,誰先主動誰就輸了

付出得越多,受傷也越深,與其乞討愛情,不如驕傲地走開

為了遇見你

幾個薛之謙

薛之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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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里,如果每個人都能看的透徹,這世間也就沒有那麼多悲歡了,可大多數人更像撲火的飛蛾,明明知道自己奔赴的是一場葬禮,卻依舊奮不顧身。

到底值不值得,問別人是沒用的,問自己也是沒用的,一旦愛上了,就是一輛單軌列車,不撞個頭破血流,回不了頭。看著自己滿身的傷痕,才會明白,誰先動情,誰就輸了。

忘記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了,也許是上個月,也許是上上個月,也許是更久之前,每隔一兩天,Z先生就會給我發私信,留言的內容大都離不開這幾句:「她好像又生氣了,我要怎麼才能哄她開心?」,「今天她跟我提分手了,我該怎麼辦?」,「她不接我電話,我好著急」,「我累了,可是卻說服不了自己放手。」

可是昨晚,他跟我說:「我掙扎了那麼久,一個人苦苦地堅持了那麼久,真的好累,好累,好累,可她······呵呵,算了吧!」

我不知道他的「算了吧」,是對女朋友的不付出,算了吧,不計較;還是決定讓他們的感情,算了吧,就到這了。但我知道,每一次給我發消息,其實他的心裡都是鑽心般的疼。

可能很多人,都為愛情掙扎過吧!什麼是掙扎,就是TA提了一萬次分手,你還是希望第一萬零一次能複合;就是TA在你的身上划了一萬道血淋淋的傷口,在TA準備划下一道的時候,你還是會忍不住地沖TA微笑;就是TA第一萬次,一言不合拉黑你的號碼,在一萬零一次打通電話的時候,你還是會低聲下氣地道歉。

哪怕還有一丁點兒希望,你還是想和TA在一起;哪怕你心裡明白,TA根本就不在乎你;哪怕你也知道,一直以來只是自己在犯賤,卻還是遲遲沒辦法讓自己死心。

在你們的感情之中,一直都是你一個人在死撐,你知道,只要你哪天稍微放鬆一下,你們之間就各奔東西了,可TA卻連頭也不會回。

遇見一個自己喜歡的人不難,但是遇見自己喜歡,也剛好喜歡自己的人,卻沒有那麼容易。

愛情是勉強不了的,感動也不是愛,道理其實大家都懂,可還是會有很多人,以為只要自己付出得足夠多,對方就總會有一天會愛上自己,不再是痛苦的單相思,而是幸福的兩情相悅。

為了討TA歡喜,可以為了送TA一件昂貴的禮物,寧願自己啃饅頭吃鹹菜,也要買回來;TA需要的時候,隨叫隨到,TA不需要的時候,把你丟在一邊,也不會有半分埋怨;任TA對你招之即來揮之即去;明明TA一直在傷害你,你卻不斷地替TA找理由,然後忍著疼,一次又一次地原諒。

變得很卑微很卑微,也和自己說了無數遍暫停,可結果還不是繼續義無反顧。畢竟感情付出多少,並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

可是,親愛的,廉價的愛情是不會被珍惜,不會被尊重的,而卑微的愛情更是在作踐自己,愛應該是對等的,是兩情相悅,是相互珍惜。

你可以為了愛的人獻出一切,可我們都知道,每一個故事的結局,愛得卑微的那個人,註定很難被珍惜,那些感動後的珍惜,永遠都只存在於電視劇里。

愛情就像兩個人在拉一根橡皮筋,誰不肯放手,誰就會痛。在愛情里,最在乎的一方,最後往往是輸得最慘的。

如果你的付出遲遲沒有迴響,那麼就試著收回一點你的愛吧,甚至可以試著停止去愛。如果可以,就和那個人說再見吧,瀟洒一點的再也不見,因為無論你為TA放棄什麼,TA都不可能會愛你。付出得越多,受傷也越深,與其乞討愛情,不如驕傲地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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