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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愛情,都是利益共同體

這是一個超級自嗨的公眾號

生活小事中裝逼

人生大事上裝傻

文 媽小咪 圖網路

這是媽小咪的第140篇原創文章

關於愛情,眾說紛雲。

古人言情,《詩經》最為經典,向我們展示了,思想保守年代裡,男女對愛情的嚮往、迷惘以及不懈追逐。

現代人的愛情,顯得更加便利和效率,尋找和表達的渠道也更加簡單和直接,反而不好確定愛情的真偽了。

01

愛情面前,從來都是幾家歡喜幾家愁。有人在愛里,笑著哭,有人在懷念愛里,哭著笑。

情人節前夜,朋友老蒼給我講了他和女友的故事。

與平常人一樣,相識、相戀、相愛,經歷了最初的甜蜜親昵,走過了中間的磨合了解,最後,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女友提出到異地發展,彼時,女友在異地已有了穩定的事業與房產。

言外之意,老蒼必須放下這裡的一切,包括父母親人、朋友同事以及多年打拚的事業和對未來的一切計劃。

戀愛的時候,異地或許可以考驗和增進感情。當婚姻提上日程時,人的角色就會迅速轉變。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複雜性遠超百倍。

老蒼與女友的愛情,因在哪裡定居、未來怎麼發展戛然而止。分手那天,兩個抱頭痛哭,分手之後,老蒼一度消沉,直至這個情人節,依然能夠觸景傷情。

故事很平淡,結局卻很糾心。人都是感情動物,四年的相處,即便是一件衣服、一個杯子,亦是捨不得丟棄的,更何況是個活生生的人,有歡笑、有淚水,有鼓勵、有奚落,沉迷其中時,或許只是一個過程,當放下時,卻是錐心的痛。

鄧穎超曾說過:「真摯而純潔的愛情,一定滲有對心愛的人的勞動和職業的尊重」。很明顯,女友沒有考慮到老蒼的事業,更談不上真正的尊重。

老蒼與女友分手,面子上,分的是男女雙方,難捨的不過是多年來養成的習慣。

男女之間,從利益的角度談起,是最根本的,而在利益問題上,無法達到契合,不能成為一致的共同體,實現相互信任和長久計劃,在婚姻里,則會難上加難,倍受考驗。

02

才女林徽因認識徐志摩時,已與梁思成有了幾面之緣,雙方長輩亦有意催成二位的姻緣,只限於年齡等因素,事情未提到檯面上說開,其實,兩人早已心知肚明,卻未捅破。

從文學和才情匹配來看,林徐二人才是當時的頂級絕配。相比平常人,文人的愛情,會更加註重心意相通、志趣相投,在不夠開放的時代,能夠遇到一個「懂自己」的人難上加難。

林徽因遇到了徐志摩,徐志摩遇見了林徽因。在旁人眼裡,亦能看見曼妙的花火。

然而,林徽因沒有選擇徐志摩。原因之一,徐志摩當時已有賢妻、孝子在家,雖然徐志摩一直對與妻子的那段婚姻不滿,人盡皆知,除了常年不回家,並未做出在當時可認定為很出格的事,但她的出現,成了徐志摩與妻子離婚的加速器。

理智如她。在當時,敢於離婚的人,屈指可數,背上「因她離婚」的罵名,更是不堪重負。

原因之二,徐志摩的愛情太過熱烈,缺少了平凡人的煙火氣,生活在那個年代的林徽因,家庭環境、社會環境,讓她渴望有一個安定的家,一份穩定持久的感情。

對比之下,她選擇了梁思成,即便徐志摩已經恢復單身,她亦能保持距離。

如果說不愛,我不相信。從徐志摩死後,林徽因的傷心程度就可以看出。

從身世、家庭、背景的匹配度來看,梁思成又超過徐志摩很多。不能說林徽因不愛梁思成,不過,相比起來,與梁思成在一起,更能實現她所期盼的。

林徽因和梁思成的結合,基礎便是很好的利益共同。雙方家長是世交好友,亦相當支持兩個結成連理,同時,梁思成在事業上,給予了林徽因新的突破,林徽因的見識,又幫助了梁思成,互相成長和支持,即是最大的利益共存共榮。

03

有名知名作家說過:

「愛是絕對沒有模式和規律的,愛也是不可能說清楚的。說得清楚的即不是愛,而只是一種利益的結合。我從來不相信門當戶對的婚姻會幸福,更不相信年齡匹配,學識相似,男才女貌的姻緣會幸福。愛應該象一泓清馨的甘水。」

深以為然。真正的愛情,是能夠如水流一般,平靜莫然之時,涓涓流淌,大風大浪之時,隨風翻滾,波濤之後,仍然可以在陽光的映照下,閃閃發光。

愛,需要純粹,也需要利益和現實。愛的基礎,是利益和現實的平衡與匹配,愛的升華,則是在此基礎上,不斷純粹和統一。

-END-

作者簡介

一個「拖延症」患者,一個「熊孩子」的媽媽;急脾氣,慢性子,喜歡玩毛線、看書寫字,在一個人帶娃的路上,希望和孩子一起成長,看世間滄桑,看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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