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要讓你的熱情變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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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則報道:
1月23日,幾位朋友相約聚餐,餐桌上4人共飲用3瓶半白酒(每瓶一斤裝),當晚11時許,其中一人因飲酒過度不幸身亡。通過調解達成協議,3名酒友給死者家屬共賠付10萬元。
中國人熱情好客,無酒不成席,但酒桌上逼人端起酒杯一口悶是熱情好客?不喝就翻臉是熱情好客?「你不喝,就是看不起我!」這句話在酒桌上耳熟能詳,酒桌文化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隨著時代的演變,酒桌的溫情變成了各種裝B,酌情而飲變成硬灌猛喝,富有情調的小酒杯變成了大口杯,使之酒桌文化越來越醜陋。
那麼,醜陋的酒桌文化主要有哪些?
1.面子心態,覺得能喝就是好漢,不能喝就是慫包,逞強,打腫臉充胖子。
2.敬酒成為逼酒,喝倒一個是一個,喝翻一個是一個,喝趴一個是一個。
3.起鬨,別人勸酒時自己不喝還在旁邊幫著起鬨。(值得一提的是,酒桌上有女生,男的本來三兩的量,要是女人一起鬨,男的就能喝八兩,甚至更多,這就是「美女效應」)。
4.不停勸酒,尤其是勸女人喝酒。
5.酒桌上吹牛皮,耍酒瘋。
如何避免酒桌上不喝酒或者少喝酒?
首先,要清楚這個飯局值不值的去,如果可去可不去,最好不去;如果非去不可,有以下幾點避免不喝酒或者少喝酒:
1.最好開車去,關於酒駕,我想大家都應該明白,如果明知道開車還讓喝,這就有點無理取鬧了。
2.切記逞強,打腫臉充胖子。
3.無論對方怎麼勸酒,始終如一不端酒杯,否則,大家都懂得。
4.借故最近身體不適,去的時候兜里隨便裝盒消炎藥,要是遇到勸酒,就把葯拿出來。
5.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懂得,因勸酒出事,同桌的都要分擔部分責任。可以開玩笑的說大家聚在一起依靠的是情誼,圖的是開心,也都希望彼此身體健康,這樣才能常聚,友情更長久,誰也不想讓身體出事而惹麻煩吧?
總之,對於酒桌文化,不貪杯、不逞強、量力而行,不要讓你的熱情變成傷害。
法律小常識
三種情況下,「酒友」要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種
強迫性勸酒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或身體有疾病,在其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對方飲酒,甚至故意灌酒,言語要挾、刺激對方喝酒。
第二種
未將醉酒者送到安全地方
在對方喝醉,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無人照顧的情況下存在危險時,清醒酒友未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第三種
醉酒者實施不法行為而未加勸阻
比如,對於醉酒者,清醒「酒友」應當勸阻其不得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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