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媽媽要怎麼樣進行產前檢查才是適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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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第一次超聲檢査:在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超聲檢査: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胎兒NT測量,結合孕婦血清血檢査,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度。
第三次超聲檢査:在孕18-24周,主要是系統篩査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包括無腦兒、腦膨出、開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命性軟骨發育不全。
第四、五次超聲檢査:在32 ~ 38周,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現的胎兒發育異常,了解胎兒的位置、胎盤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判斷胎兒有無臍帶纏繞、繞頸幾周及繞頸鬆緊等情況,而且還能了解臍帶的血流情況,評估胎兒宮內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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