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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146:假借不還

假借不還

誦讀須知:誦讀前,請保持儀容整潔,端身正坐,收攝身心,心存恭敬;

經文

假借不還。

填報須知是往因,一犁春雨費艱辛。

試看今世為牛者,盡屬前生欠債人。

注文

《太微仙君功過格》說:「欠下別人的財物,抵賴忌諱不歸還,一百錢算一過,一貫錢算十過。」可見負債的人罪過不輕。范益謙的座右銘說:「凡是借取別人東西,不可損壞和不還。東西是他人所擁有的,除非不得已不借,既然借了應當加倍愛護並歸還給人。」至於借人錢財,尤其必須清楚明白。佛家稱未了結的宿債,死後也得償還,這話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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