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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靠不住的夫家,回不去的娘家

01.

姨媽今年五十歲了,嫁給姨丈後就一直在城裡生活。姨丈五十五歲,老家是海南那邊的,二十多歲起就一直在我們小城這邊工作、生活,一年回去看父母一次。不知道什麼原因,他們一直沒有買房子,可能也是錢不太夠,也可能是不太想給自己太大的壓力,加上想多花點錢在兩個孩子的教育上,所以他們一直租房子住。

前幾年,他們終於想通了,覺得人還是要有一處屬於自己的房子。可是此時的房價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是從前的十倍了。

這下更是連想都不敢想了。

於是姨丈和姨媽想,在城裡買不起,那就回老家建吧。剛開始是打算回海南老家建房子的,可姨丈爸媽那邊也只有一間老屋,兄弟幾個是斷斷不肯把地讓給姨丈一個人獨佔的。這個計劃流產了。

姨媽眼看著,心也急,兒子大了,過幾年結婚,沒房子肯定是要給女方嫌棄的,於是她就問兩個舅舅,能不能在姥姥和姥爺的老房子旁邊給她們騰一小塊地皮,讓他們把房子蓋上?剛開始兩個舅舅都同意,可是後來不知道怎麼回事,又不同意了,說村裡人反對。

姨媽很生氣,認為肯定是倆舅媽搞的鬼,怕她分地。他們在自己娘家建房子,又沒占村民的地,別人有什麼資格吱吱歪歪?姨媽也不好意思和舅舅舅媽們吵,但埋怨總是少不了。在這件事,姨媽的想法是,她雖然是出嫁女,但一直沒有遷戶口出來,所以娘家的田地她還是有份的。姨媽可能一直在城裡生活,思想觀念也相對開放,覺得男女都一樣,無論怎樣,都是父母的骨肉,也應該享有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在這件事,我和姨媽的觀點是一致的,在我看來,即使女兒已經出嫁,但娘家永遠比老公家更親,父母也比公婆更親近。我覺得現在年輕女孩基本都是這樣的想法,老公可以換,但父母卻永遠都只能是一樣的父母。

我父母只生了我和弟弟兩個,從小到大都沒有重男輕女的表現,我甚至覺得他們更喜歡我多一點,因為我成績比弟弟好,每年過年拿到的壓歲錢比弟弟多。長大後,爸媽對我也依然如故,特別是媽媽,經常打電話給我,噓寒問暖,讓我覺得自己還是個寶寶。所以姨媽跟我說這件事的時候,我的反應和她是一樣的。

02

今年回家過年,和媽媽說起這件事,媽媽的態度讓我吃了一驚。原本我以為她是支持姨媽的,但她卻說是姨媽想不開。媽媽說:「出嫁女回娘家蓋房子,從古至今都沒這個規矩,嫁出去的女就是別人家的女兒了,怎麼還能在娘家蓋房子呢?就算娘家人肯,村民也不同意的。」

我說:「那關村民什麼事呢?又不是占他們的地。」

「反正就沒這個例,是要壞規矩的。」媽媽說。

「那這樣說,萬一我以後離婚了,沒地方去,想回村裡蓋房子,是不是也不行呢。」我聽了親媽這樣說,未免有點生氣,也開始有點激動了。

「那肯定不行啦!」媽媽斬釘截鐵地說。

我承認,我玻璃心了,原來,媽媽也不是特別愛我呀,也許她是愛我的,但和所謂的風俗比起來,這種愛簡直不足一提。

我想起大年初一看到的那則新聞報道,一個女人大年三十和老公吵架,年初一想回娘家尋求安慰,沒想到卻被拒之門外,說會壞了娘家的風水。

大過年被娘家拒之門外,這可比和老公吵架、被老公趕出來更傷人,連生自己養自己的娘家都不幫自己,難道還指望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僅靠「感情」去維繫的夫家嗎?

我大舅媽四十歲的時候和舅舅離了婚,因為她娘家兄弟也不同意她回去,所以離婚後依然住在舅舅分給她的房子里。但她和姥姥家也斷絕了來往,一個外姓人,住在前夫的村裡,不上不下,村裡有什麼活動她都不能參加,這和獨門寡戶有什麼區別?就算她曾經嫁入姥姥家二十年,一旦離婚,卻也只能形同陌路。我現在覺得,大舅媽真是太可憐了。

離婚女的歸宿,原來是靠不住的夫家和回不去的娘家啊。可悲的是,很多時候不是父母不接納她們,而是她們的兄弟和兄弟媳婦小心眼,怕出嫁女回去瓜分了財產。

03

有時候覺得,這個社會對女人真是有太深太深的敵意了。很多情況下,女人一旦出嫁之後,她就失去了娘家的所有權利而只剩下義務要盡了—父母的財產全給兒子,但女兒依然要贍養老人,一旦生病,多數是女兒盡心照顧。他們當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但一旦有事發生,又希望能收回這盆水,為自己所用。

這種現象,在一些傳統觀念極深的地區屢見不鮮。像我們這邊的農村,經濟其實並不落後,家家戶戶都有一棟或者兩棟三四層的自建房,有些自建房的裝修和設計並不比城裡的房子差,大理石的地板和鋪到天花板的瓷磚,高檔豪華的實木傢具或者真皮沙發看著特別的氣派,轎車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交通工具,Wi-Fi也基本普及。單看房子,還真不比城市差,可是有些觀念真的比城市差遠了。

簡直有點金玉其外的感覺。大城市的女兒,命運真的好太多。至少她們離婚後,還能回娘家住,至少她們還有力量和膽識抗掙那些不公平的待遇。

我甚至聽到幾個大老爺這樣說;「男人出軌是正常的,女人出軌就是傷風敗俗。」

真的典型的男權思維啊。

他們又說:「家裡要是有一個到了三十還沒結婚的女兒,那真是讓人發愁。」

我不服氣地說:「嫁得早不代表嫁得好,嫁不好不如離了好。」

一個六十多歲的大爺馬上反駁我:「你這種觀念很危險,女人不傳統,還叫女人嗎」

有好處分家產的時候,就要求女人處處恪守傳統,一說到盡孝,就恨不得女兒什麼都不計較,回來貼身照顧他們,否則就是不孝。

大爺是一個退休工人,生了一個兒子,後來又抱養了一個女兒,現在跟兒子住在深圳,偶爾回來老家一趟,按理說,他的觀念應該開明一點才對,但是開放的經濟特區並沒有改變他一丁點,他的思維還是如同農村一樣的保守落後。

周圍的父輩大多也是抱著同樣的思維居多。這和他們的財富多寡無關,而是和他們的見識和受到的教育相關,也和中國人五千年來的男權思想熏染有關。女人,要想得到真正公平的待遇,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

回到剛開始的話題,我想說的是,無論什麼時候,女人只能自強不惜。夫家靠不住,娘家回不去的情況之下,女兒自己努力掙錢,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安一所屬於自己的家就很好。

PS:今天大年初五,依然還是過節的狀態,把回家這幾天回家所見所想寫下來和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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