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流行音樂之父」百年前定的「十誡」,到現在仍然有借鑒意義
音樂產業收割機,不愛吃火鍋,愛吃底料
今天是年初六,繼續給大家拜年!大吉大利!
前兩天翻老上海流行音樂的資料,翻到黎錦暉的部分,看到說這位「中國流行音樂之父」剛開始創作流行歌的時候,曾經給自己訂過十條規矩:
1.妓女唱的不寫
2.「後花園贈金」之類的不寫
3.相思病的不寫
4.愛情悲劇不寫
5.為三角戀愛而情殺的不寫
6.「三妻四妾十美圖」不寫
7.用陰謀手段取得愛情的不寫
8.猥褻的不寫
9.對金錢權勢的愛情予以諷刺
10.對一見傾心的兒戲愛情加以諷刺
這十條規矩,可以說是代表了早年音樂創作者對於低俗文化的自覺抵制,和對高雅藝術的追求,哪怕是寫的是流行歌。
在這裡,我就不討論低俗的標準啦,我們來聊聊這「黎十條」對於當代流行音樂創作具有哪些可借鑒的價值。
先來簡單介紹一下黎錦暉。(可能也不需要我介紹了……吧?)
黎錦暉(1891-1967)
被尊稱為「中國流行音樂之父」的黎錦暉是湖南人,從小學習民族樂器,後來紮根上海,1920年起開始搞通俗音樂創作,先是兒童歌曲,然後是流行歌。
據說是因為黎錦暉在搞兒童歌曲創作期間,因為一首《毛毛雨》爆紅,才開始更多投入流行歌曲創作。
1927年發行的《毛毛雨》是中國最早的流行歌曲爆款,也被普遍認為是中國第一首流行歌曲。
《毛毛雨》的演唱者黎明暉是黎錦暉的女兒,也是中國最早的流行歌星和影星。
這首歌當時有多火?
據黎明暉的弟弟黎澤榮回憶,《毛毛雨》、有軌電車和張愛玲並稱老上海三大標誌。
黎錦暉和黎明暉
黎明暉是童星出身,早年為父親創作的兒童歌舞劇表演,因此受到歡迎。後來入行拍電影,曾與胡蝶、阮玲玉和陳玉梅並稱「影壇四大金剛」。
後來因為父親的歌舞團要去海外巡演,黎明暉就離開電影圈,給父親當起了助手。
黎錦暉的歌舞團叫「明月歌舞團」,也是中國最早的歌舞團。
當時的天后周璇,就是從「明月歌舞團」出道的。(下圖是周璇和團友)
周璇原名周小紅,最初是黎錦暉旗下的練習生,嶄露頭角後黎錦暉給她起了個藝名「周璇」。
在周璇之前,黎錦暉旗下還有一位練習生也很有名,藝名也是黎錦暉起的,就是演唱《漁光曲》的老藝術家王人美。
黎錦暉對於早期中國流行音樂的影響可以說是系統性的:從娃娃抓起,從教育入手,歌舞同步,創作和造星兩不誤。
在音樂教育方面,黎錦暉教出來的學生,最有名的是創作了國歌的聶耳。
聶耳
不過,從各種資料看,黎錦暉的歌舞團經營狀況並不好,所以他不得不靠寫流行歌曲來貼補家用。
中國最早的唱片公司是1908年由法國人建立的「百代」,據說到「1934年,上海28家電台節目中,全天播音時段85%以上是文娛節目,歌曲便是其中的重頭戲。」(摘自視知TV的《中國第一首流行歌曲是怎麼來的? 》)
加上電影產業興起,電影也需要歌曲,所以在那個年代,流行歌曲的創作也逐漸發達起來。
除了黎錦暉,當時搞流行歌創作的還有陳歌辛、黎錦光、姚敏、李厚襄、嚴個凡、嚴華等。(黎錦光是黎錦暉的弟弟)
「黎十條」大概就是這個時候定下來的。
可能因為黎錦暉是從創作兒童歌曲開始,所以他比較重視音樂的教化功能,自覺抵制他認為低俗的內容。
這個態度,跟當下一些草根藝人為了圈粉,各種胡來,形成了鮮明對比
雖然說,當內容創作和表演回歸草根,低俗化是必然趨勢,但個人自覺擔起社會責任還是很重要的。
正所謂……
在此,我不多做道德評判,只聊行業發展。
其實,無論國內還是國外,流行音樂最初都是「上層革命」。
這是由創作門檻和錄音技術的門檻決定的。
在黎錦暉那個年代,因為音樂教育不普及,只有受過教育的文化精英才能譜曲創作,民間流行的小曲,大都是口口相傳的,其中不乏低俗之作。
所以,黎錦暉才會有意識的去「過濾」。
「黎十條」代表的就是一種精英意識:文化精英對於草根文化的抵制,並由此建立了一套「自我審查」的標準。
但,這也應該是每一個文藝創作者起碼的自我要求吧。
你關起門來自娛自樂是一回事,敞開大門面向大眾傳播和表演,又是另外一回事。
每個藝人都應該學會把慾望關進籠子里。
還是那句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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