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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禮舉要》饋贈

贈送東西給人家,包括吃的、用的東西,以及錢財等,都叫饋贈。贈人家東西是一種禮,這種禮在一般沒有研究之前,總覺得送人家東西都是好的,當中沒有什麼學問,然而把這幾條看過後,或者是諸位有機會研究《禮記》,就知道這當中很不簡單。我們送人東西要遵循禮,人家才接受,禮貌不周全或是不合於禮,人家可以拒絕不要,到時候一番好意,因為送得不對,反而變成害事。

一、禮尚往來,來而不往,往而不來,皆非禮也。

《禮記·曲禮》講:「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然後接著講:「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這一段即是上面那兩句話,我們也要瞭解個大概,所謂「太上貴德」,這個德聽老師講《禮記》也聽過了,我們固有的文化,最高的是道,道下面次一等的是德,再次一等是仁,再來就是義。仁、義、禮。

道、德、仁、義這四個字都不講條件,那就是說,我們幫助了人家,或給人家任何好處,做了就做了,該做的我們就去做,對自己來講是禮之當然,不要求對方將來怎樣報答我,道、德、仁、藝是這樣的,下面再來即是禮,禮尚往來,即是講禮。人與人之間,我有禮往,你有禮來,彼此於是來往,這個就是情份。一天一天加厚,這就是《曲禮》所講的「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什麼叫做「太上」呢?古注講是在三皇、五帝的時代,但也有人講這也不盡然。固然在上古時代,人情都是很純厚的,講施是可以,不必講報答。可是到三皇以下,以至於到了後代,也是有些道德高尚的人,做了有道德之事,不希望人家來報答他,這也是有的!在歷代有一些高人、隱士,我們看《高士傳》,那些修道的人也是有的!所以有人主張,「太上」是指就人來講,不必就時間來講。若就時間來講,周家以前有,那周家以後就沒有了嗎?周家以後還有,不過少一點就是了。

就人來講,凡是這種人,他的德性最高,布施而不求報答,拿佛家來說,布施講三輪體空,這就是行無漏法。有漏呢?我們做一點好事,就希望將來對方給我們報答;或者他不希望對方回報我,但也希望這份功德做出去,將來有一種好的報應,這個都是希望報答,是有漏的。在佛家來講,古時候這種人當然特別多,在後代甚至是末法時代,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這些人,不過是這些人不大出名就是了。真正的修行人,他布施講三輪體空,不然生死怎麼了呢?無漏功德怎麼講法?因此「貴德」貴重的是德,道、德、仁、義這個德,德是不講求施報的,事情做出去了,就做出去了,但是這種人不論在古今中外,究竟是少數。

教育立場來講,總是以社會當中最大多數人為主體,社會上多數是中人,上智下愚都是居少數。「太上」的人,這是上智,很少。所以儒家講禮,「尚往來」、「務施報」,有施就有報,因此講「禮尚往來」。既是講禮尚往來,禮就注重有往有來,如果別人送禮給我,而我不往,沒有報答別人的禮,或者我以禮往,而別人不再回答,這統統不合禮,也就是「非禮也」。聖人所以制定禮,就是叫人家守住這個禮,一步一步的往上追求。禮這階段如果還做不到的話,那再來就要講「法」了。

法是講權利、義務,有義務就一定要求權利。例如國家有法定明文規定,私人之間可以訂立契約字據,想想看「法」這樣做的話,禮的精神就沒有了。禮是不必講權利、義務,都是出於自動,基於人的情分,自願彼此交往。如果就「法」方面來講,就只有法律條文規定,那人家還要鑽法律漏洞,還有很多人不能遵守,所謂「犯法」,那社會風氣就一天一天的薄了。所以,聖人講禮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所以子夏問詩,孔子答「繪事後素」繪事後素,後來悟到禮後乎?這個禮是到最後的,換句話說,如果不講禮的話,那整個道德都不能維繫了。

因此禮尚往來,就中國文化來講,這是必須要講究的,在今日之下,不管人家懂不懂得,守不守,我們自己都這樣做保准沒錯,人家就是不懂禮,我們還是照禮的要求去對待人家,人家心裡也受感動,人都是有良知良能,他所以不明,是因為沒有受到教化,沒受到聖賢教育。當人的良知遇到有禮之人這樣待他,他自然會受到感動,所以在古注裡面講,這是一個基於本性,真實的情感發揮出來的,絲毫不勉強。例如我們受人家的恩惠,人家不講,我們自己心裡總要記得,找個機會就要報答人家,這是報德還本。

中國有一句話講:「飲水思源」,我們喝了這杯水,要想到水的來源,那麼在社會上,一來一往,與人交往,都能這個樣的話,這個禮就沒問題了!這一條在這一大段當中,是個原則。瞭解這個原則,我們才知道為什麼要講禮,跟人家來往,都是出於人的天性,必須如此,人的心才會安,沒有這樣,人的心總是不能安。

二、賜人不曰來取,與人不問所欲。

賜人,這些字眼我們總得要知道。凡是賜給人家,是年齡地位比對方高,或輩份高一點,才講賜。說是這麼說,但真正送東西給人家時,就不能說:某某人賜。可不能這樣講,你就是長輩的時候,送給晚輩,也不能說賜,這裡是為了說明才這麼講的。你以長者的地位,賜東西、送東西給晚輩的時候,你不能講:「哦!你自己來拿吧!」或是「我送什麼東西給你,你什麼時候自己來取吧!」這個不合乎禮。為什麼不合乎禮呢?因為我們講禮,無論任何一個人送東西給對方,對方總要表示辭讓,辭讓一下子,然後再接受下來。

你叫對方自己來取,人家總是不好意思來拿,叫人家感覺為難。尤其你在長者的地位,你叫他來拿,他不來拿就是違背你的意思,來拿又不好意思。這很為難的,因此不要叫人家自己來拿,你可以自己,或是請其他人送過去。我們讀《論語》都知道,孔子在魯國的時候,魯國那些大夫,或是魯君,送東西給孔子的時候,他都是送過來的,就是「不曰來取」這一條。

「與人不問所欲」呢?我們送東西給人家,現在也受西洋風氣的影響,這是難免的,世界各國一開放,每一個國家的風俗習慣都互相在影響,我們要完全拒絕外來是沒有辦法的。人與人接觸,看到別人的樣子,就自然地想去模仿。西洋人要送人東西之前,會去問對方喜歡什麼,喜歡吃什麼!外國人是這樣的。既然你問我喜歡吃什麼,我就告訴你,我喜歡吃巧克力,或是其他什麼湯,什麼水果,照他所說的買送給他。

在中國就不是這樣,中國自古以來,東西送過去以後,對方都是推辭不好意思要。現在你問對方喜歡吃什麼,想要什麼東西,人家會礙於出口,很難講出來,這是一層意思。再一層意思,真正遇到有些不懂禮的人,好!你問我所需要的,我就把需要的講出來。這時候對方要的東西,也許和你準備的不相合,那你怎麼辦呢?你預備送他的東西他不要,他要的是另外一種東西。這不是麻煩嗎?還有,對方所需的東西價值很大,你拿這個錢買不起,譬如需要一架飛機,好啦!你送他一架飛機吧!你不能送,那又何必事先問呢?你問了總是想要滿人家的願望。

這有種種道理在當中!我們送人家東西,當然希望人家對這份東西很愛好。也能夠符合他的需要,對此我們不妨事先多多觀察,事先從旁瞭解,不必當面問他本人,這個都可以辦到。如果說他是吃素的,我們送他葷菜,這就不大合道理了,這個平常都知道,是不是呢?類似這種情形,我們就必須事先有個瞭解,再根據觀察,送對方真正需要的東西,這就可以了。所以送人家一件東西,不在於錢花的多少,如果對方不喜歡你送的,就是花了錢很多,對方都不稀罕,沒什麼大意思。你錢花得很少,但對方一看,覺得很滿意,很能合他的意,所以送東西很不簡單。大原則是不能問人家你喜歡什麼?這個不可以,我們就中國的禮,中國人自古以來都含蓄、謙讓,心裡的意思,不好意思直接說出來,這個國情與人心,和外國人大不相同。

三、贈人物品,必謙必敬。

我們贈送人家物品,無論是什麼樣的東西,就算人家再怎麼需要,或者我們是在救濟他,無論如何,贈送的時候,都要非常謙虛,非常恭敬。中國人凡是懂禮的,他都知道這個,尤其是讀書人,都有一種傲骨,就是人窮志不窮,因為他志不窮,遇任何事情都是不肯低頭,都是方方正正的,你對他沒有禮貌,他還是不屑於低頭。中國過去不僅是讀書人講禮,就是不讀書的人,他也知道禮貌,送人東西也知道表示恭敬、謙虛,總是說我這個禮很淺薄,不知道值不值得送。絕對不能說,我這東西多麼高貴,多麼好,送給你啊!這也是外國人那一套,中國人不這樣。

假如來這樣一套的話,中國人他就不接受了。在《禮記·檀弓》裡面記載,齊國黔敖這個人是不錯的,他看見齊國年荒收成不好,就預備很多食物在外面,普遍供應人家吃,這個事情在今日下很難得,他既有錢,還肯這樣布施給人家。可是有一個餓者,飢得路都走不動了,黔敖一看說,哎唷!趕快來吃吧!趕快來吃吧!那個飢餓的人一聽,覺得對他有一種很輕視的意思,掉過頭來就走了。就是不吃「嗟來之食」。「嗟」就是一種嘆息,可憐的聲音。黔敖看到這樣的情況,當下就對他道歉,那個飢餓的人還是不接受,還是不吃,走了幾步就倒在地上死了。

所以要做好事救濟人家,也要禮貌周全。我們佛家施食還要念咒,做一切事還要念咒來讓他得到真正好處,這是救濟貧困,是自己在種福田,不是可憐對方,這個都有道理。要是輕視對方,存不恭敬的心裡,本來有十分功德,這下子就打對摺。如果對方不接受呢?我們的功德就沒有了。這是要知道的,必得要謙要敬。

四、贈人物品,外必用包裹,婚喪慶壽例外。

我們贈送人家的東西,無論吃的、用的,都叫物品,這個物品外面必得用包裹包裝起來,也許我們在食品店裡買來的東西,已經用禮盒包裝好了,外面還要用個紅紙把它包起來,這個叫做包裹。為什麼外面再加一層?讓人家看這不是一個禮物,而是普通的東西,這樣送到人家裡去。這個禮很麻煩,人與人之間的來往很複雜,你送人家禮,在你認為很單純的,是聯誼性質,沒什麼其他的用意。但是,接受人他心裡,或者他鄰居,或是當時在場還有別人,也許會引起很多其他的猜測。如果他是公務員,那麼你送禮去的話,本來只是純粹私人的聯絡感情,與公務沒有關係,但別人一看,某某人又送禮來了,是不是利用職務之便,感覺總是有點不安。

要避免種種懷疑和猜測,這種的誤會並不是送的人,或接受禮的人,而是避免外人看見了,作出種種不當的猜測。你把東西外面包裹起來,別人看見了,也沒覺得有什麼,所以講人情世故,這就是人情世故。但是有例外的,「婚喪慶壽例外」,譬如結婚、喪事,或是作壽。此處作壽不是現代一般人所講的,四十幾歲,五十幾歲也作壽,做了大官,五十歲也作壽,其實在古禮,我們老師一再講,六十歲還勉勉強強,一般這個年齡都還不作壽的,七十歲才可以。

在中國來講有上壽、有中壽、有下壽。上壽就《莊子》裡面所講的一百歲,中壽八十歲,下壽六十歲,相差二十年,到了六十歲,一個花甲子可以算是壽了。他的標準比較低一點。在《左傳》註解里還高一點,上壽一百二十歲,中壽一百歲,下壽八十歲,依這個標準來講,八十歲才能夠作壽,想想就是不以高標準,我們折中來講,七十歲的時候才是壽。

這裡講結婚、喪事、慶祝及作壽,送禮物可以不用避人耳目,人家不會猜測的,它是公開的受禮,公開送禮。除此以外,禮物總要避諱一點,免得彼此都有麻煩。送人的也要避嫌,譬如你是在公家機關工作,逢年過節的時候,你準備一份禮物,預備送給與公務無關的人,純粹是一個親友,可是你這份禮物在公家機關裡面提進提出,人家一看,某某人一定是想送給某某長官的,巴結長官。這不是招來誤會嗎?你在外面買東西,直接送過去就好了,何必要提到機關來呢?

關鍵都在自己,很多事情如此,所謂《曲禮》就是這樣的。人的心裡是捉摸不定的,在《書經》裡面講得好,「人心唯危,道心唯微!」我們自己一舉一動,都覺得於心無愧,光明磊落可以對天,可是對天是可以的,天看得清楚,而人看不清楚!人看不清楚,他誤會了,你就招來很多麻煩,閑言閑語是小事,但遇到重要的事情,由小誤會就造成大誤會,那障礙就來了。所以你懂得禮的時候,處處總得多考慮幾次,為什麼包裹?有什麼作用?要多考慮。

五、平素贈物,座有他客,須避觀聽,遠來及初晤,可不避。

前面講過,我們平時贈送一個東西給人家,若是送到朋友家裡,當然這東西要用包裹包裝起來,你在送的時候,總是要有表示,假若當時對方家裡沒有別的客人在場,你當然可以直接講,如果說主人家裡正好有別的客人在,那這時候就不太方便講,應該用一個適當的方法,或請主人到另外一個房間,把贈送的意思表達出來,這個都可以。總而言之,不要讓在座的其他客人,知道你是在送禮,因為平素送禮總是有一些事情。其他客人知道你在送禮物,也許他沒有帶禮物來,他心裡會想:我這麼空手來了,覺得很不好意思,很尷尬。所以這些人情,總是需要注意瞭解。

但有的時候可以「不避」,雖然在座有別的客人,也不必迴避。那就是初晤的時候,第一次見面。彼此之間原來不認識,或經由別人介紹,或你主動知道某人,你非常敬佩的來拜訪他,彼此新交情,現在初次見面。凡是初次見面在古禮來講,總是希望表示一點點敬意,帶一點東西意思意思,表示一番禮貌,這在接受的這一方,他也能夠接受下來,心理上沒有負擔,因為你只是禮貌上「約定俗成」,風俗習慣就是如此,初次見面都要表示一點禮物,受者也是認為這是合理的。如果第一次送禮就很貴重,那對方不能接受,這個古書裡面也知道,很多初次送重禮,古人都知道,無功不受祿!你沒有重要的要求,不可能送這樣重,所以他不敢接受。除這個以外,初次見面的禮貌,要送一點少許的,花錢不多的禮物,這個對方可以接受。像這裡的禮,遠來或初晤的送禮者,雖座有他客,也不必避諱,但其餘的則都要注意。

六、受贈先略謙辭後受,稱謝,逾日須往拜。

有人來贈送禮品,不能馬上就接受下來,總要略為表示一種謙讓,「辭」就是不好接受的意思,總得把意思表達出來,表示自己不敢接受,但是要真不受的話,也是不行,老師常講到,人家買東西來,你堅決不要,叫人家再提回去,這是很難堪的事情。這是純粹就聯誼方面來講,如果說是有利害關係,特別與職務上有關係的,比如公家機關申請某事,對方正在辦理這個事情,他就不能接受,受了萬一將來出事怎麼辦呢?除了那個以外,一般送禮只是一種純粹的禮貌,價值也不太貴,略為辭了以後,你就收下來。

收下之後還要稱謝,謝完了以後呢?過一個時候,所謂「逾日」,並不是第二天,指稍過一個時候,你再去回拜他,這就是所謂「禮尚往來」。一般交情是如此,假如交情已經很深厚了,有些是不拘常格,要看情況而定,這裡只能講個原則性的,懂得原則,實際上的運用要看各人,並以彼此交往情況加以斟酌,不是一成不變的。

七、長者賜,不敢辭。

第七條「長者賜,不敢辭」也是應該守的禮節。他是我們的長輩,既是我們的長輩,他給我們東西,我們不要辭,不要不接受。「辭」就是不接受,我們不要不接受,包括平素送的禮物,你就是陪長者在同一個席吃飯,長者挾了菜給你,你不要這個不好吃,我不要,那不行,你不能不接受,你就是不喜歡吃,長者送給你的話,這是他對你的一番厚愛,你要接受下來,這應有的禮節。

可是有很多人就不知道,長者送你什麽東西,哎呀!我覺得這位長者這麼大年紀,送東西給我,我沒有東西送他,那我現在不能接受啊!怎麼樣也不要,不能接受。那好了,在長者心裡就覺得很難受了,他是一番對你很誠懇、很誠意,對晚輩的愛護,拿這東西表示他的一番心意的,你不接受它,違背了他的心意,講到實際上的意思是這樣。

至於講禮貌,一般形式上的禮貌,所謂「辭而後受」前面所講的,這是平輩的來往是這個禮貌,如果長者送東西給你,你也辭而後受,哎呀!不敢當,我不敢接受,雖然後來還是受了,於禮就是不合。為什麽?《禮記》裡面註解,「辭而後受」這是「賓主平交之禮」,賓主平輩的交往,這個禮節,「非少賤侍賓之道」,少是年少的,賤指地位比較低的,少年人侍奉年尊輩長的人,地位低的人侍奉地位高的人,都不應該如此。他是一個你直屬長官,他送一份犒賞的東西,慰勞的東西給你,那你就收下來。當然這情況要看這純粹是犒賞的,價值不很大,不很多,與貪污無關的,與貪污有牽涉有關係的話,有營私舞弊的話,那另當別論,這個要分清楚。

在家庭裡面,比如說,父母送你的東西,你跟父母還有什麽客氣的,父母送東西,自己就是接受下來;另外一般長輩送東西給你,你以晚輩身分,對長輩也不要推辭。大恩,父母之恩,在社會上人家助我度過這個我無法度過的難關,這是一個大恩,雖然他不是父母,然而沒有他的協助,問題解決不了,這都是大恩,遇到了這種大恩的時候,就不必說謝,為什麽?因為這個謝是不夠的,報答不了這個大恩,所以就不講,不能講,那麼不能講到後來怎麼了?到後來的話,雖是當時不能講謝,你看中國人講孝,子女對於父母,大孝終身慕父母,講到大孝,雖是父母死了,有三年之喪,守孝三年,那不過是禮貌上規定是三年,三年之後還有永久的祭祀,終身都是思念父母,人受之恩惠恩德最大的就是父母。假若我們在社會上,得到別人很大很大的恩德,不是我們現在馬上就能夠,也不是我們能力,就能報答的,這都是大恩,這也是不能忘記。這不是當時所能報答的,這是有關乎長者送東西,我們就是從父母之恩,對待長輩應該如此,不必辭,受下來。懂得禮的長輩,會覺得你很有禮,很懂得禮。

這些道理,在今日之下,可以說我們不學,我們不會懂,實實在在的,我們在瞭解這個道理之前,我們自己犯過多少次錯,沒有守這個禮,我們自己犯了很多次,自己都不知道啊!現在我們知道了以後,就照樣去做,你不管人家是很大年紀,他不懂這個道理,沒關係,他送東西,他摯心送的,他雖然不了解道理,你收下來的話,也合乎他的心理,稱心如意的,這也就合了禮了。

餽贈這幾條大致是如此,講得詳細的地方,還有很多。懂得這些原則也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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