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你只看到我的瀟洒,卻不曾讀懂我的高級!
文|
小白
公眾號|十點讀書(ID: duhaoshu)
你有多久沒有靜下心來讀一本書了?
也許,你會說:我忙得根本沒有時間讀書。
早上,空著肚子投入地鐵大軍,被擠得站不住腳;到公司,開會、見客戶、加班熬夜,連廁所都忘了去……
你的時間,像被足球砸中的玻璃,「嘩啦啦」地碎了一地。
心中的焦慮像火一樣灼燒。
雖然無法改變環境,但你的精神是自由的。
2018年的1月4日,是三毛去世27周年的忌日。每個人的青春,都少不了三毛文字的陪伴。每個人的心中,都住著一個三毛。
作家蔣方舟說,三毛的好,一半在文字,一半在她獨特壯闊的生活方式。她滿足了我們對自身生活的幻想——從撒哈拉沙漠的生活,到和荷西的愛情。
在她身上,籠罩著太多的幻想和猜測,像一團迷霧,看不清她的面目。
三毛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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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蹤何出現,山城有人家
1945年3月26日,日本投降,正是紛亂後漸漸安穩的歲月,三毛的生命畫卷悄然展開,地點是重慶一座叫做黃角椏的小城。
父親陳嗣慶,畢業於蘇州東吳大學法律系,在重慶做一名律師。
母親繆進蘭,上海人,曾做過幾年小學教師,但終是以相夫教子為主。
三毛還有一個姐姐和兩個弟弟,一學音樂,一從商事,一承父業,不求大富大貴飛黃騰達,只求讓父母滿意、平穩過一生。
三毛自幼聰穎過人,但卻有很多別人無法理解的言行舉止,也許,這也為其叛逆的一生埋下了種子。
父親為女兒取名 「陳懋平」,「懋」,是在家譜上的排行,「平」,或許是父親對女兒美好的祝願和殷切的期盼。
但是,三毛卻覺得「懋」字難寫,索性跳過,漸漸地就變成了「陳平」。最後,父親依了女兒,為三毛改了名字。
在一個多子女的家庭中,總會有一兩個舉止顯得另類的孩子,他們或是成為父母的驕傲,或是成為他們始終擔心的一個。而三毛,則是那個令父母既擔心又驕傲的孩子。
日本投降後,父親舉家遷往南京與哥哥合住,三毛童年時玩伴眾多,但是在她身上,總是有異於其他孩子的東西。
三毛經常去其他孩子都敬而遠之的墳場玩耍,還喜歡看別人屠宰羊,專註嚴謹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她專心於自己的世界,只用自己的一顆童心去解讀這紛亂的人世。
三毛在教育家陳鶴琴辦的鼓樓幼稚園上學,生平讀的第一本書就是《三毛流浪記》,書中的那個世界,深深吸引了她。因此,她便為自己取名為「三毛」。
許是童年時那不可磨滅的記憶,亦或者是長大了才能參透書中的悲歡離合,縱是在生命末梢,三毛依然從台灣去往大陸,認下《三毛流浪記》的作者張樂平為「三毛爸爸」。
1949年,三毛隨父母遠渡台灣,對於一個四歲的孩子而言,唯一真實的,便是顛沛流離和不安的動蕩。
四歲前的記憶是模糊的,而彼時心裡卻已種下流浪的種子,從這最初到最後,在三毛懵懂的童年留下的,不只有人世間的萬水千山,還有心靈上那不可磨滅的點點傷痕。
萍蹤影流,年華無痕。
或者,這才稱得上是一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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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浪漫,從拾荒開始
拾荒,於三毛而言,是一種觸摸生活的手段,亦是一種浪漫。
剛入小學的三毛,每次放學都會托同學將自己的書包先送回家,而後一個人在田間小路上為偶爾捕捉到的歡喜而雀躍。
對於拾荒的結果,三毛從不挑剔,在別人看來再小再無用的東西,在她的眼裡,都是寶貝。
或者,稚弱的靈魂,還無法承擔起行走世界、觸摸人世的重擔,但是,三毛已經能用一雙善於發現美的眼睛,去看見只屬於自己的斑斕。
拾荒,是三毛的夢,即使沒有人理解,她自有自己的執著。
她曾在自己的作文中毫不避諱地描繪自己的夢,說有一天長大了,希望做一個拾破爛的人。
但是老師卻殘酷地扼殺了這浪漫的夢,氣憤地要求三毛重寫。
於是,她偷偷藏起了拾荒者的宣言,用蒼白的、千篇一律的文字去回應這同樣蒼白的世界。
即使不在意,她,還是被傷害了。
許是生來註定,許是叛逆使然,三毛對於拾荒的熱情越發地不可收拾,拾荒,成了她戒不掉的情趣。隨著藝術的熏陶和閱歷的增長,三毛越來越能發現那些破爛身上別樣的魅力。
大學三年級,三毛出國留學,在這段被迫漂泊的日子裡,她失去了拾荒的心情,直到1972年再赴西班牙,又遇荷西,才繼續追逐自己的拾荒夢。
荷西,懂三毛。他們在撒哈拉住進墳場區,在家的對面,就是垃圾場,他們撿回腐爛的羊皮簡單加工製成坐墊,將自行車上的舊零件改造成項鏈,棺材店不要的木板被做成了桌子。
荷西送給三毛的新婚禮物,竟然是他在沙漠里撿回來的一副完整的駱駝頭骨。這樣的生活,怎能不讓人嚮往?
父母,懂三毛。一次父母去海邊,無視那些醉人的風景,反而彎腰苦苦尋覓幾個小時,將兩塊撿到的彩石送給三毛。
或許,父母的愛,都藏在了這兩顆石頭裡。
與其說三毛執著的是拾荒,不如說,她愛著的是拾荒中那種自由的呼吸,是拾荒後永遠不會重複的驚喜,是每一件物品背後獨一無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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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書中,萬水千山走遍
三毛,一生最愛的是讀書。
兄弟姐妹們都已到了上學的年紀,家裡只剩下一個只會哭鬧的傭人家的孩子,於是只有三歲的三毛便躲到了圖書室,在那裡,三毛與書結緣。
從開始只能看懂圖畫,到後來能看懂淺顯易懂的童話,到了台灣,三毛已經能認得很多字,於是她更醉心於閱讀。慢慢地,她便開始閱讀雜誌了。
讀完每個月的雜誌,仍覺得意猶未盡,便翻出堂哥們的其他書來讀。家裡的藏書滿足不了她讀書的慾望時,便向母親要零用錢,隨後一轉身,這些錢都去了租書店。
後來,三毛迷上了大部頭,看的多是國外的一些長篇著作。
真正接觸中國故事,是在五年級。
在《紅樓夢》中,三毛遇到了自己的緣分。
她說:「那一剎那,我頓然領悟,什麼叫做「境界」,我終於懂了,文學的美,終其一生,將是我追求的目標了」。
只是那一剎那,三毛,彷彿邂逅了文學的魂。
一年後,三毛又迷上了金庸。初中,又遇到了一本影響三毛文字風格的作品——《水滸傳》。
以「紅樓」為魂,瘋狂浪漫,以「水滸」筆法為衣,簡單真實,從文字到自身,三毛一直都是這樣踐行著。
愛讀書的人,是孤獨的。通過讀書漸漸發現,這人世遠比想像中的複雜,讀的書越多,就越發現自身的淺薄,就更瘋狂地要通過書籍去汲取。
直到後來,要去異國,滿滿的藏書終要割捨,但也正是這次與書的離別,三毛才猛然發現,原來那些書,早已烙進了自己的骨髓里。
中了書的毒,一生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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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霾落下,叛逆亦是歸處
或許,任何一個有文藝情懷的人,都必然是叛逆的。對於三毛來說,叛逆的開始,就是逃學。
三毛不愛上學,明明不愛,卻非要勉強。相比於背書,她更想探索的是印在教科書上冰冷的文字背後蘊藏的一個又一個溫暖的故事。
可惜的是,學校教的只有前者。在三毛看來,學校,是一個被厚重的陰霾所籠罩的地方。
但是,在那個時代,她終還是不能放肆地呼吸,終於在日復一日的理想與現實的權衡中,成就她叛逆之名。
當然,學校並不是全然無趣的,三毛在學校結識了一位大朋友——啞巴炊兵。
那天一頭瘋牛追著三毛進了學校,好不容易躲進教室的三毛卻被逼著去打開水,當提著開水戰戰兢兢返回的時候,終於還是害怕得蜷縮在走廊的角落裡,獨自流淚。
在最無助的時候,啞巴炊兵出現了,將瘦小的三毛和水都護送回了教室。
炊兵就像是一縷陽光,溫暖了三毛幼小的心靈。
後來,炊兵每天在校門口等三毛,三毛教炊兵認字,她珍視這段友誼,那顆敏感的心,似乎能觸摸到炊兵所有舉動背後的真誠。
但是,世俗再一次傷了三毛的心。
老師告訴她,不能再與炊兵做朋友,否則要記大過。連最後離別時炊兵留給三毛的地址紙條和牛肉乾,也都被老師沒收。
縱然時光可以原諒一切,但是,總有些人有些事,永遠不能被時光帶走。
在三毛和啞巴炊兵的故事裡,愧疚終成為了時光不可磨滅的東西。
或許,從這時便註定了,三毛那不能被滿足的天性,終有一天會衝破桎梏,得到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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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懵懂,痛才是青春
情萌歲月,原本天真。縱使三毛聰慧早熟,也有過無知無邪的童真年華。
三毛兒時和六個要好的姐妹,並稱「七姐妹」,她們常常用童言稚語去探討愛情,諸如和男生拉了手,親了吻,就會懷孕生小孩。
因此,三毛便警惕了起來,連見了表哥,也不敢用目光迎上去,只顧紅著臉、低著頭。
少女情懷總是詩,儘管怕著,也要偷偷地憧憬著。
後來,少女細膩的感情終於還是發出芽來。
十歲那年,學校要排練一幕話劇,姐姐被選中飾演女主角,三毛便經常借著機會到禮堂看排戲,恰好群眾演員不夠,當即被抓扮演「匪兵乙」。
戲份簡單,台詞也只有一句,三毛卻演得津津有味。
當時或許三毛還不知道,自己人生中第一次戀情即將開始,或許,只能把它稱為一次懵懂的心動。
飾演匪兵甲的,是隔壁班的一個光頭男生。
在一次又一次排演的磨合中,在籠罩著陰霾的陰沉的學校空氣里,在只屬於兩人的空間里,竟漂浮著一絲悸動和神秘的喜悅,為這黑白的歲月,增添了一抹色彩。
話劇雖然演完了。但是三毛的單戀,才剛剛開始。
每天清晨朝會,三毛都會淡淡地掃過男生群,卻總感覺自己的目光被另一團淡淡的目光接住。她固執地認為,那團淡淡的目光,也是含有某種信息的。
可某日三毛卻聽見男生們起鬨,說她喜歡話劇里的男主角。連「匪兵甲」也這麼說。
三毛只覺得自己純潔的愛情被玷污了,她不顧一切地衝上去,扑打那些男生。
後來,小學畢業了,同學們各奔東西,這股單戀的深情,也終被時間湮沒。
對三毛來說,畢業了,一切便算做結束了,或者說,也是另一種開始。
她只盼著快快長大,長到二十歲,掙脫束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最後的最後,所有過不去的,終將在時光蒼老的縫隙中,慢慢泛黃。
只有一樣東西永遠不會毀滅,那就是三毛一直堅信著的,時間。
可能,也只有時間會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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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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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haoshu
)
覺得需要多讀書的
寶寶,就
點個zan
吧!
※時尚icon都在穿的白色毛衣,這樣穿搭氣質又高級!
※氣質說:嫉妒的心,既傷身體又傷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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