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封建社會的中央集權制度的演變 二
戰國時代(公元前475年——前221年)秦、魏、韓、趙、楚、燕、齊七雄並列,上承春秋亂世,中續百家爭鳴,後啟大秦帝國。是中國的思想、學術、科技、軍事以及政治發展的黃金時期。
經過封建經濟的發展、新興地主階級力量的增長、國家局部統一局面的出現,為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創造了社會條件。戰國時期,鐵器開始出現與使用,取代了石器而與青銅器同時並進使用,商業的繁榮促進了貨幣的發展,而春秋時的井田制被取消。為適應新興地主加強專政哈保護封建經濟發展的需求,確立了君主集權的政治體系。
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年——前233年)提出的中央集權和以法治國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統的中央集權理論,這位秦國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建設提供了理論依據。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後,決心改革,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實施改革:廢除井田、重農抑商、獎勵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經濟得到快速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逐漸發展成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封建國家。
公元前259年——前210年秦始皇(嬴政)統一中國,繼承了商鞅變法的成果,創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實現了即對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對地方官員以及百姓的控制,從而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結合起來,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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